跳转到内容

白鹏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白鹏飞
教授
经天
擎天
性别
墓地普陀山北麓
国籍 大清(1889-1912)
 中华民国(1912-1928)
 中华民国(1928-1948)
职业法学学者
学历
    • 日本帝国大学 法学硕士
    • 日本帝国大学 政治硕士
    • 日本帝国大学 经济硕士
    • 日本帝国大学 兽医硕士
    • 日本帝国大学 统计硕士

白鹏飞(1889年—1948年),字经天,号擎天广西桂林太史港人,中国近代法学家,中国行政法学先驱。

生平

[编辑]

白鹏飞毕业于日本帝国大学,留学11年遍修专业,获法学、政治、经济、兽医、统计五硕士学位,师承日本行政法学家美浓部达吉[1]。1924年毕业回国后,先后任无锡国学专科学校教师、江苏民众教育馆教授、暨南大学校长。一次学生集会上,白鹏飞发表支持学生反对军阀的讲话,被特务学生掏出手枪威胁和殴打,愤而辞去校长,前往北平。先后任朝阳大学民国大学北京法政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平大学等高校教授。后又出任北平大学法商学院院长、广西大学校长、广西政府顾问、国民政府中央监察员等职[2]九一八事变后,积极支持师生抗日救亡运动,并营救了被捕学生张友渔韩幽桐等人[3]。北平沦陷后,拒绝日伪诱逼,秘密回到广西。1938年,应广西省政府主席黄旭初邀请,接任广西大学校长[4]。因坚持聘用李达郭沫若夏征农等教授,被国民政府免职。皖南事变后,公开宣读《上蒋介石书》,要求蒋下“罪已诏”,险遭杀害。因陈布雷举荐,国民政府任命其为广西军风纪巡察团委员,整顿广西吏治军纪[5],其间法办桂平县县长梁国海和荔浦县县长吴耀,一时民心大快,被民众称为“白青天大人”[6]。白鹏飞抗日战争结束后前往台湾考察,回到桂林,于1948年6月28日逝世,葬于今桂林市七星区普陀山北麓。

著作

[编辑]

著作有《法学通论》、《刑政法总论》、《劳动法大纲》、《比较劳动法大纲》、《行政法大纲》等[2]

参考来源

[编辑]
  1. ^ 郭沬若; 小野忍; 丸山昇. 郭沬若自傳: 抗日戰回想錄. 平凡社. : 237. 
  2. ^ 2.0 2.1 潘茨宣. 首创中国行政法学的白鹏飞. 法学创新网. 2020-01-31 [2023-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8) (简体中文). 
  3. ^ 北京女杰. 北京出版社. 1987: 91. ISBN 978-7-200-00051-1. 
  4. ^ 韦俊雄. 广西大学校志. 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8: 13. 
  5. ^ 名人传记, Issues 1-12. 黄河文艺出版社. 1992: 425–431. 
  6. ^ 文史資料選輯, Volume 101. 中华书局. 1985: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