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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土地改革运动/档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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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原来版本关于土地改革运动的定义有误。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才真正开始。因此将原来关于大革命时期土地政策的段落删除。--Gilgalad 2009年9月13日 (日) 17:15 (UTC)

建议

本条目内容应当以整个土改运动的过程为主,现在添加的大段VOA内容基本属于评论性质。--Gilgalad 2009年9月13日 (日) 18:54 (UTC)

日志:删去“天下文章一大抄”新增内容中评论性的内容,仅保留对事实的陈述,并将零散的段落按照时间顺序组织:[1]--Gilgalad 2009年9月13日 (日) 19:08 (UTC)

删除不合理,维基上的评论性数之不尽—天下文章一大抄 (留言) 2009年9月13日 (日) 20:04 (UTC)

数之不尽的评论正是维基的败笔。条目应该以事实陈述为重,评论性内容即使存在也应当和事实陈述完全分开。你引用的VOA内容字数虽多,但是读后并不能让读者了解土改运动的来龙去脉,其中穿插的评论更是加重了这个问题,此外这些评论还有POV嫌疑。当然,造成这个问题主要的原因不在VOA,因为这评论本来就不是事件介绍,并不适合直接拿来作为百科材料。--Gilgalad 2009年9月13日 (日) 22:34 (UTC)
你删除所有的评论是不合理的,维基没有这样的规定。事实是没有任何人能肯定什么是事实,你加上也不见得是所谓的事实,大陆的事实是什么?事实是香港记者在新疆乌鲁煽动闹事?事实是大学生在北京向解放军开火?大陆的事实本身就存在中立问题—天下文章一大抄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0:07 (UTC)
维基百科可以和文献综述作个类比:维基条目本身应当是三次文献,内容的来源只能是二次文献和部分三次文献。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维基并不保证记录的事实是否可靠。不过维基有强制性的方针——WP:可供查证,还有指导性的指引WP:列明来源,这两条规定保证了读者可以检查条目记述的可靠性。--Gilgalad 2009年9月17日 (四) 01:53 (UTC)
正如前述维基要求的只是来源,维基没有要求删除评论的规定,谁又知道评论所说的不是事实?必须重申你删除所有的评论是不合理的行为—天下文章一大抄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16:28 (UTC)
滑稽。把别处的文章照搬到维基百科是合理的行为?--Gilgalad 2009年9月19日 (六) 16:32 (UTC)
滑稽的是你删除所有的评论是不合理的行为,滑稽的是你以自个儿定立的规则—天下文章一大抄 (留言) 2009年9月20日 (日) 04:07 (UTC)

这个条目需要修正

中国近代的土地改革运动自1930年代起,以梁漱溟晏阳初为代表,推动新式农业生产技术,因抗日战争爆发而中断

如果定义为“新中国建立后的土改”,甚至应包含文化大革命


1949年9月29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第二条:“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第二十七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

第一个五年计划(斯大林模式)

  1. 建国初期的阶级斗争(1950-1953年)
  2. 三大改造运动,实行农业合作化,消灭私人财产、消灭个体经济,成立初级合作社(1953年)
  3. 提升为高级合作社(1956年5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
  4. 1961年5月12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

第二个五年计划(左倾冒险)

  1. 生产大跃进运动,合作社改组为人民公社(1958年)
  2. 扩大农民自留地,恢复家庭副业(1958年)
  3. (1962年)

经济调整期(赫鲁晓夫修正主义)

  1. 刘少奇邓小平主持下(1962年-1965)

第三个五年计划(遭文革中止)

  1. 毛泽东反右倾发动文化大革命
  2. 实行“政社合一”、“一大二公”,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高度合一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

四人帮时期(极左路线)

土地改革调整时期(邓小平卷土重来,与胡耀邦赵紫阳进行“资本主义复辟”)

  1. 农村包产到户,扩大自留地(1978年12月至1984年,农村改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2. 赵紫阳扩大农民自主权(1978年,农村改革试验
  3. 废除人民公社(1985)
  4. 改革开放,引进资本主义
  5. 1984年至1992年城市改革(邓小平南巡前)
  6. 1987年中共第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7. 1988年6月,条改“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8. 邓小平南巡后,重建市场经济体制,提出务实主义观点

2008年10月9日~12日中共第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新土地改革政策(土地流转

  1. 提及农村发展6项目标
  2. 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要求解决三农问题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3.205.234.235对话贡献)加入。

请区分农村政策、土地政策、土地改革土地改革运动等几个概念的区别。土地改革运动是建国初期三大运动之一,仅指1950年到1952年间的新区土改。--Gilgalad 2010年7月22日 (四) 15:58 (UTC)

四者有何分别?请直说。台湾施行三七五减租耕者有其田也都是中国土地改革运动中的一部分,但学术界未曾有人将它们视为土地改革运动的结束。三大改造运动之中,农业改造只是土地改革史上的一环;最起码,之后那些“五年计划”系经中共官方批准,都包含着土地改革政策或土地改革运动

三大运动时间不对,我连时间表都附上了,你 看都不看,拼命破坏他人编辑,外行领导内行 平分土地清算地主是中共革命时期的主张,现有内容应改为土地革命

建国前土改

  • 1946年5月第二次四平战役结束时,中共军队已经被赶过松花江。6月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四平战役后东北形势与任务的指示》中解决东北危机的方法是“彻底剿灭土匪,解决土地问题”。建国前土改对中共政权的重要性其实不言而喻,但完全没提到。--Berthe留言2017年4月10日 (一) 15:41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土地改革运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8月11日 (五) 18:00 (UTC)

对“土改过程中,中共处决了2-5百万人”的真实性质疑

此内容没有任何来源注释。虽然本人对共和国史了解不多,但就算是屠杀行动(如南京大屠杀,普遍认为遇难者约为20万以上乃至30万人,和亚美尼亚种族大屠杀,普遍认为遇难者约为60万以上至180万)都难以达到“处决了2-5百万人”,而且大概了解当时大陆人口约4亿,岂不是相当于“消灭了总人口的1/20至1/8”?

如果是某些User为了政治目的而捏造此内容,那真是可悲。——4O74Y74L74J7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4:23 (UTC)

该句来源就那一整句后面第一个来源,往上也有土改死亡人数一节,该节有充足来源,而且五百万是八十分之一,不是八分之一。--LHD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5:05 (UTC)
好吧本人数学死的早。不过由于GFW,几个来源中就本人能看到的(毛选第四卷),似乎本条目的叙述略有混淆“斗争”“打击”和“打死”“处死”?

另外,“受害者中很多是掌握知识和了解经济规律的地主”,就“了解经济规律”请给出来源。——4O74Y74L74J7留言2017年12月8日 (五) 04:48 (UTC)

把“死亡”和“处决”混淆了。学者研究苏北地主的初夜权问题,其中有农民借土改杀地主的案件。类似的报复简单归于中共处决,实在是片面化。--Berthe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23: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