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温幸平!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 Coekon-OBE 2015年10月19日 (一) 02:04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地质与灭绝专题于 2015年10月19日 (一) 11:50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地质与灭绝专题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5 (UTC)[回复]
请停止在维基百科中加入宣传材料。请注意,尽管您可以根据中立的观点添加关于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但是维基并不能作为一个广告或宣传的媒介。谢谢合作。---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地质与灭绝专题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7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所有编辑均为广告,显非“误存”。
处理人:Jimmy Xu 论 2015年10月26日 (一) 03:43 (UTC)[回复]
您还没承认不当使用多重帐户(Rw-Ricky、Wan-Ricky)。--Lanwi1(留言) 2015年10月22日 (四) 06:49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用户温幸平再次提出复检的请求, 原因: 在上两次的申述中,本用户已承认自新开设维基百科/自由百科全书编辑网页的同时, 完全不熟识网页内的指令和运用,不时误点误存, 以为被 贵网页即将要删除的页面, 本用户再开设另一个新页名便可再行编辑维基百科, 继而继之引起有类似相同的户名使用,对 贵网页造成之诸多不便!实是本用户之大不当, 本用户在此谨致万二分的抱歉! 敬希从宽释放本用户, 使本用户可再重新编辑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网页.谢谢!
温幸平(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03: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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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幸平(
留言)
2015年10月26日 (一) 03:4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拒绝原因同前。
处理人:Bluedeck 2015年10月28日 (三) 06:02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用户温幸平再三要求复核,原因:本用户为一知法守纪之用户,被 贵网页评为散发广告而遭永久封禁,本用户实觉有委屈之嫌!自知不是什么名人,用不着借此而胡乱散发广告、大造文章。本用户再三已强调、亦已承认,引致有类似相同身份的账户,归根是不熟识 贵网页之运用和守则,被即将禁封用户而莽开新户页,漠视和触犯 贵网页使用尊严,实乃无心之失,并非存意!敬希 贵网页能明察和原谅!莫使用户有冤难辩。本用户自当今后严格守则,万望 贵网页可释放提前解封,使本用户可再行编辑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谢谢!
温幸平(
留言)
2015年11月2日 (一) 03:50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已解除封禁,希望阁下珍惜机会,今后遵守各项方针,做出建设性的贡献。
处理人:Wcam(留言) 2015年11月2日 (一) 12:34 (UTC)[回复]
Techyan(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23:1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