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平條約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7年8月31日) |
類型 | 多邊條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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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47年2月10日 |
簽署地點 | 法國巴黎 |
最初簽署者 | |
批准者 | 所有簽署國 |
巴黎和平條約(英語: Paris Peace Treaties;法語:Traité de Paris)簽署於1947年2月10日。巴黎和平條約是二戰結束後1946年7月29日到10月15日召開的巴黎和會的成果。該條約由戰勝方同盟國(主要為英國、蘇聯、美國、法國)與包括以義大利王國為首的歐洲軸心國:羅馬尼亞王國、匈牙利王國(簽署時已為共和國)、保加利亞王國(簽署時已為共產國家)和芬蘭在1945年二戰結束後協商而成(不包括納粹德國及大日本帝國)。
該條約允許新成立的義大利共和國、匈牙利第二共和國和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以及羅馬尼亞和芬蘭在國際事務中恢復其作為主權國家的責任並加入聯合國。
此和平條約亦有義大利和約針對結束義大利殖民帝國。義大利作為二戰發起人之一亦需要作戰爭賠償,特別賠償予阿爾巴尼亞、南斯拉夫、希臘、蘇聯和衣索比亞。並重新規劃義大利本土及處理戰時佔領區歸屬問題、禁止一切法西斯組織在義大利活動和禁止義大利發展導彈及核武。
邊界變化
[編輯]芬蘭
[編輯]芬蘭的邊界被恢復到1941年1月1日的狀態(但佩察莫省除外,該地區全部被劃入蘇聯),正式確認了其在冬季戰爭損失的領土。冬季戰爭後,芬蘭在西方獲得了同情,但這種同情心因為芬蘭在1941年至1944年與納粹德國的合作而削弱,繼續戰爭期間,芬蘭不僅收回了1940年失去的領土,還繼續向蘇聯深處進攻,占領了一大片領土。這導致英國於1941年12月向芬蘭宣戰,進一步削弱了西方對芬蘭的政治支持。
義大利
[編輯]義大利失去了意屬利比亞和意屬東非的殖民地。後者包括意屬衣索比亞、意屬厄利垂亞和意屬索馬利蘭。義大利繼續將前意屬索馬利蘭作為聯合國託管領土進行統治,直至1960年。在和平條約中,義大利承認阿爾巴尼亞的獨立(1939年4月義大利入侵阿爾巴尼亞後與義大利君主國聯合)。義大利還失去了天津的租界,將其移交給中國,並將愛琴海的多德卡尼斯群島割讓給希臘。
義大利失去了伊斯特拉半島:阜姆省、扎拉省以及戈里齊亞和波拉的大部分地區被割讓給南斯拉夫;伊斯特拉的其餘地區和的里雅斯特省組成了一個新的主權國家(的里雅斯特自由區),分為兩個行政區,由聯合國安理會負責管理的臨時政府領導。1954年,義大利併入的里雅斯特省(A區),南斯拉夫併入伊斯特拉半島的其餘部分(B區)。1975年《奧西莫條約》正式承認了這一點。
騰德山谷和拉布里格的村莊被割讓給法國,但義大利外交官得以維持《都靈條約》(1860年),根據該條約,法國和義大利的阿爾卑斯山邊界穿過勃朗峰頂峰,儘管法國有這樣的設計在奧斯塔山谷。法蘭西共和國從未在割讓的前義大利城鎮布里加和騰達中規定義大利語,實際上選擇了語言同化政策。儘管奧地利提出領土要求,南蒂羅爾省仍被義大利保留,這主要歸功於幾個月前簽署的格魯伯-德加斯佩里協議。
匈牙利
[編輯]匈牙利在1938年之前恢復了邊界。這意味著恢復與南斯拉夫的南部邊界,並宣布第一和第二次維也納裁決無效,取消匈牙利從捷克斯洛伐克和羅馬尼亞獲得的利益。此外,位於布拉提斯拉瓦南部的三個村莊(即霍爾瓦特加法魯、奧羅斯瓦爾和杜納克松)也被劃歸捷克斯洛伐克,形成所謂的「布拉提斯拉瓦橋頭堡」。
羅馬尼亞
[編輯]羅馬尼亞於1941年1月1日恢復邊界,但在1939年8月23日之前未恢復邊界,但與匈牙利的邊界除外,將北特蘭西瓦尼亞歸還給羅馬尼亞。這證實了1940年比薩拉比亞和北布科維納被蘇聯奪走,以及《克拉約瓦條約》將南多布羅雅歸還給保加利亞。
保加利亞
[編輯]保加利亞於1941年1月1日恢復邊界,將瓦爾達爾馬其頓歸還南斯拉夫,將東馬其頓和西色雷斯歸還希臘,但根據《克拉約瓦條約》保留南多布羅哈,使保加利亞成為唯一保留在1941年獲得的領土的前軸心國。
賠款
[編輯]按1938年價格計算的戰爭賠款(以美元計算):
- 來自義大利的3.6億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7,792,000,000美元):
- 向南斯拉夫提供1.25億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27.06億美元);
- 向希臘提供105,000,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2,273,000,000美元);
- 向蘇聯提供1億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21.65億美元);
- 向衣索比亞提供25,000,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541,000,000美元);
- 向阿爾巴尼亞提供5,000,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108,000,000美元)。
- 芬蘭向蘇聯提供3億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64.94億美元)。
- 來自匈牙利的300,000,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6,494,000,000美元):
- 向蘇聯提供2億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43.29億美元);
- 向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提供1億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21.65億美元)。
- 羅馬尼亞向蘇聯提供3億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64.94億美元);
- 來自保加利亞的70,000,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1,515,000,000美元):
- 向希臘提供45,000,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974,000,000美元);
- 向南斯拉夫提供25,000,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541,000,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