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瑤
茶山瑤/拉珈人 lak12 kja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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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人口 | |
約8600 | |
分佈地區 | |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金秀瑤族自治縣及其周邊地區 | |
語言 | |
拉珈語、桂柳話、粵語、北部壯語 | |
宗教信仰 | |
道教正一道 | |
相關族群 | |
瑤族(花藍瑤、坳瑤)、侗族 |
茶山瑤,又稱拉珈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個族群,為瑤族四大支系中人口最少、範圍最小的一支,主要居住於廣西壯族自治區金秀瑤族自治縣金秀鎮及其附近地區。茶山瑤自稱為「拉珈」(國際音標:lak12 kja24),意為「山人」,其他民族通常稱之為茶山瑤,信仰道教,使用侗台語系的拉珈語。2000年時人口為8600人[1]:1。
族稱
[編輯]茶山瑤自稱為「拉珈」(lak12 kja24),其中「拉」為人,「珈」為山,意思即為「住在山上的人」。其他瑤族支系對茶山瑤有著不同的稱呼,盤瑤稱之為「台仙」,意為來山里居住的人;花籃瑤稱之為「吉雖」;坳瑤稱之為「鉗兜」,意為「山上的頭人」,含尊敬之意;山子瑤稱其為「金倒」,意思是住在山上的漢人[2]:11[3]:14-15[4]。
漢族稱之為茶山瑤。「茶山」為大瑤山北部的一個地名,茶山瑤以茶山洞而得名,茶山洞即在今金秀四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茶山瑤曾被稱為「寨山瑤」[3]:14-15。
地理環境與歷史
[編輯]茶山瑤居住在金秀瑤山,又稱大瑤山、大藤瑤山、大藤山,為五嶺山脈越城嶺南行的一支。該地區地形崎嶇,與外界交通頗為不便,大瑤山因而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區域,為瑤族提供了庇護所,也因而保留了各瑤族族系的獨特生活習性。大瑤山地區氣溫季節變化小,適宜人類居住,雨量比平原多,境內自然資源豐富,這些均成為茶山瑤等瑤族支系選擇在大瑤山居住的緣由[2]:6-8。
茶山瑤的祖先為百越族,其所居住的蒙山一帶古為百越地。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古百越族的一支逐漸發展為茶山瑤。相對與布努瑤和勉瑤,茶山瑤語言上與侗族更近。茶山瑤祖先可能為侗水族先民或百越先民,擁有與其他瑤族支系完全不同的族源[5]。
元末明初時期,茶山瑤自湖南、廣東、廣西多地遷來今大瑤山一帶[1]:2[4],成為大瑤山的最早一批開拓者,其他瑤族支系都是後來進入大瑤山的。在茶山瑤進入大瑤山之前,大瑤山人煙稀少,曾有原住民「佯人」,但至今未發現佯人開發大瑤山的痕跡。據推測,佯人人數很少且生產力水平低下,茶山瑤進入大瑤山後,用自身農業生產技術大瑤山進行了開發,土著民族佯人很快消失湮滅。此後,茶山瑤成為大瑤山的主人[2]:8-11 。
根據永安州志記載,明清以前的永安州一帶瑤族、僮族占人口的70%[6]。明代對大瑤山實行「分而治之」的戰略,將大瑤山分給周圍諸縣。明洪武至隆慶年間,茶山瑤響應大藤峽起義,失敗後大舉外遷,由古百越族發展而來的茶山瑤先民自此逐漸消失,新遷入此地的居民入鄉隨俗,逐漸被同化而成為新的茶山瑤人[5]。清代延續此「分而治之」戰略。但無論明清還是民國初期,都從未對大瑤山建立實際統治。1932年至1933年,由於新桂系軍閥對瑤民的長期壓迫,包括茶山瑤在內的瑤民以金秀為中心組織暴動並最終失敗。瑤民暴動之後,新桂系軍閥改變統治策略,對瑤區實施賑濟並減免稅負,並逐漸贏得當地人心。這是對大瑤山的首次直接治理[7]。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在大瑤山地區建立金秀瑤族自治縣。
人口
[編輯]1937年,茶山瑤人口約5600人[8];1990年,人口數為7568人。2000年,人口為8600人,占金秀瑤族自治縣人口的5%。茶山瑤族群較大的姓氏有蘇、陶、莫、劉、金、全、鍾、龔、田、蘭、龍等[9]。
主要分布在金秀瑤族自治縣的五個鄉鎮,其餘鄉鎮周圍縣市也有少量分布[3][9]:
金秀鎮:金秀村561人、白沙村274人、大六拉村181人、小六拉村181人、昔地村135人、長二村415人、長灘村260人、寨保村301人、六段村271人、三片村173人、將軍村188人、楊柳村230人、田村156人、劉村322人、金村223人、社村165人、孟村198人、美村209人、古卜村134人、定卜村75人、羅夢村135人。
長垌鄉:道江村217人、平道村225人、長垌村221人、容洞村95人、滴水村152人、中村159人、新村78人、古方村93人、六力村48人。
忠良鄉:低水村120人、土縣村129人、上卜泉村87人、下卜泉村102人、板顯村89人、嶺祖村138人、大村村123人、巴勒村315人、大蘭村96人、屯打村47人、立龍村91人。
三角鄉:六定村312人、上盤王村127人、下盤王村78人。
羅香鄉:平林村120人、六竹村196人。
此外,金秀街道有227人,金秀縣縣直機關154人[1]:1-2。
風俗習慣
[編輯]婚俗與家庭
[編輯]傳統茶山瑤社會戀愛相對自由。婚前青年男女可以自由社交,性觀念也較為開放。以歌傳情為茶山瑤基本的戀愛方式,包括「耍坡」和「爬樓」兩種形式。「耍坡」分布於金秀河沿岸的十餘個拉珈村莊。每月初一至初五,未婚青年男女穿著盛裝在村莊附近的山坡上男女各自成對,互相對歌,在對歌中尋找伴侶[1]。「爬樓」則流行於六定、六段、三片等九個村莊,在這些村莊中,每家在大門左上方、右上方設置吊樓,吊樓門內為未婚姑娘居住的地方。未婚姑娘會在吊樓上繡花唱歌,未婚小伙子則會打著火把在吊腳樓下唱歌求愛,若姑娘同意,則可爬上吊樓進入姑娘房間[1]:2-3[3][10]。
茶山瑤的婚禮較為簡單。接親時不抬花轎亦不演奏樂器,男方派房族兄弟多人在半夜點火把迎娶新娘,女方家裡則點油燈迎接,男方房族兄弟吃完「領情飯」後,即可將新娘接走[3]:131-143[11]。
傳統上茶山瑤只能內部通婚或與習俗相似的花籃瑤和坳瑤通婚,不與盤瑤、山子瑤以及其他民族通婚[12]。由於通婚圈小,近親結婚在茶山瑤中較為常見[13]:75。茶山瑤奉行一夫一妻制,夫妻一旦結婚,就不得隨意離婚[14]。
節育
[編輯]包括茶山瑤在內的長毛瑤族群普遍有節制生育的傳統,而茶山瑤對此則格外嚴格。一個茶山瑤家庭的家庭結構一般為「二、二、二」或「二、二、一」,通常一家五六口,少有七口以上家庭。不論男女,每對夫婦只生兩個孩子,一個繼承宗嗣,另一個則要出贅或出嫁。個別家庭可以生第三胎,但生育第三胎的家庭需要在各種儀式上繳納雙倍的「份子錢」。以往茶山瑤避孕措施不發達,因此往往採取墮胎和殺嬰的方式阻止孩子增加。
由於節育傳統以及相對落後的醫學水平,茶山瑤的生育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始終低於世代更替水平,因而人口始終處於人口緩慢減少狀態[3]:128-130[14][12]。而同樣實行節育政策但經濟更落後,醫學更不發達的花籃瑤和坳瑤則出現了人口雪崩。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茶山瑤人口才有所增長[9]。
宗教與禮儀
[編輯]茶山瑤信奉道教正一道,茶山瑤所信仰的道教是由道教正一道與苗瑤原始巫術融合發展而來,並帶有有明顯的民族特色。根據明代永樂年間茶山瑤自抄的道經可判斷,至少明代早期,就有茶山瑤開始信奉道教。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前,茶山瑤全民信奉道教。1956年,僅金秀、白沙、六拉、昔地四村就有道士、師公97人,占四村人口的11.88%[15]。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茶山瑤宗教意識逐漸消退,但至今仍有一定生命力[16]。
茶山瑤在村落中建立廟宇供奉神祇,這些神祇有道教神、佛教神,甚至有來自壯族或漢族的真名實姓的人神,這也反映了茶山瑤宗教文化的世俗化以及壯、漢民族對茶山瑤的深刻影響。管理廟宇的廟老、社老由卜卦產生,實行終身制且並無額外報酬。「度戒」後的男子為道公、師公,其職能分別為跳神祈鑲和超度亡魂[15]。茶山瑤並無職業宗教人員,無論廟老、社老還是道公、師公均參與生產勞動[16]。
茶山瑤社會具有複雜的生育禮儀和宗教祭祀。如嬰兒出生滿月後要舉行「魚祭」,兩到三個月要用青蛙祭神,半歲至七歲要依次做「七星橋」。茶山瑤亦有成年禮,內容主要為「平樓」、「還花」,家境較佳者還要「度戒」。每當舉行禮儀活動時,主家都要殺豬備酒,客人亦須送上豬肉。茶山瑤還有「做功德」習俗[17]。在茶山瑤社會,一年四季人情禮儀,送往迎來不斷。巨大的禮儀與宗教支出也成為茶山瑤人選擇節育的原因之一[14]。
裝束和食品
[編輯]茶山瑤通常穿著白、藍、黑三色短上衣,左衽,穿黑色的裙子或寬腿褲,上身系絲織帶子。茶山瑤的節日盛裝則頗為複雜,頭戴絲帶、紗帶、銀首飾,上身穿無扣系帶,繪有花紋的精製上衣、短而寬的黑色褲子,佩戴耳環、五個銀項圈、銀手鐲、戒指等。相對於盤瑤等其他瑤族支系,茶山瑤的飾品多銀制,茶山瑤婦女甚至喜歡戴重達一兩斤多的弧形銀板[18],少女的一身銀飾可達三四斤重[3]:124-127[19]。而盤瑤銀制飾品很少,這也體現了茶山瑤與盤瑤之間富裕程度的差距[20]。
1940年,中華民國政府曾試圖用武力同化大瑤山瑤族,「開化」瑤山,強迫包括茶山瑤在內的瑤族改裝,派出軍政人員進入茶山瑤村寨抓人剪辮,遭到瑤民反對[19]。如今,隨著時代發展,許多茶山瑤改穿現代服裝,年輕人的服飾已經同當地漢族無異。
茶山瑤酢壇很普遍,有醃酢生肉的習慣,酢肉直接生食。鳥酢為金秀瑤族特色食品,瑤民捕捉過境候鳥製作鳥酢,其中茶山瑤製作的鳥酢製品最佳[18]。茶山瑤也注重房屋的裝飾,雕刻藝術在瑤族中最為先進[18][21]。
山主意識
[編輯]盤瑤交租去種山,山租按理三分開,長毛瑤一盤瑤二……
茶山瑤是最早進入大瑤山的族群,占有了大片山林和田地,與同樣較早進入大瑤山的花籃瑤和坳瑤一起成為了大瑤山的「山主」,而茶山瑤的山主意識比花籃瑤和坳瑤更為濃厚。與此相對應的是較晚進入大瑤山的盤瑤和山子瑤,他們沒有土地,於是就靠租種山主的土地生存,稱「山丁」,並向山主繳納沉重的租稅。茶山瑤一方面可以自己耕種田地,另一方面也可坐收山丁的地租,因而具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生活相對安定富裕[13]:74。
除土地外,作為山主的茶山瑤還享有許多特權,如山主山丁簽訂契約時山丁必須款待山主、山主可隨時向山丁索要雞蛋等農產品、山丁用水要繳水費、山丁土葬需交雞酒肉和墓地金、山主農忙時山丁必須無償效勞等等。茶山瑤還通過石牌法的方式,明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以法律的形式保護了茶山瑤的山主地位。有些茶山瑤石碑甚至禁止盤瑤私自上山,並威脅「如有私行,准用炮打無論[13]:74。」
茶山瑤的土地和經濟特權直到《大瑤山團結公約》訂立後才消失,但茶山瑤族群的特權意識並未因此完全消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集體化時,茶山瑤的山主意識沒有表現出來,但在包產到戶之後,部分茶山瑤不滿將以往的田地分給其他族系,要求「要回祖宗田」,因而與其他瑤族族群多次爆發爭奪田地的衝突[13]:76。
山主意識在多個方面對茶山瑤族群產生了影響。一方面。茶山瑤的山主意識塑造了茶山瑤安土重遷、知足求安的民族精神,加強了茶山瑤內部的凝聚力,但另一方面,「山主意識」和山主制度也給其他民族造成了剝削,更導致茶山瑤不思進取,因循守舊,夜郎自大,自我封閉,嚴重阻礙的茶山瑤社會的經濟社會發展,其特權思想和族群優越感也不利於大瑤山各瑤族族群之間的團結[13]:76。
社會制度
[編輯]巴引
[編輯]「巴引」茶山瑤的早期組織形式。巴引是幾戶家庭依靠血緣結成的家族集團,共同占有土地,具有很強的宗族凝聚力。1940年民國政府推行保甲制度後,巴引組織逐漸鬆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最終瓦解。儘管巴引組織已經不復存在,但其關心他人、協作互助的精神得以在茶山瑤親族之間乃至整個茶山瑤社會中得以保存[3]:21-22[21]。
石牌制
[編輯]……石牌大過天,對天也不容。哪個敢作惡,哪個敢搗亂,即使它是銅,也把它熔了;即使它是錫,也把它化掉。……
大瑤山社會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稱為石牌制度。這是一種具有原始民主色彩的制度。石牌法由大家在石牌大會上商議制定,將商議下來的法律法規記錄在石牌上。石牌在大瑤山瑤族社會中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石牌法明確要求「法律面前人人一樣」、「石牌大於天,對天也不容」、「必須遵守法律,必須執行法律」 。石牌法對違法行為及處罰方式均有明確規定,具有完整的現代法律的法律形式。執法者由群眾公認的自然領袖「石牌頭人」擔任[3]:27[22][23]。
最早的石牌法起源於明代中葉,即由茶山瑤設立。由於茶山瑤在大瑤山具有優越的經濟地位,因而茶山瑤在石牌組織中起主導作用。茶山瑤是最早立石牌的族群,也是擔任石牌頭人最多的族群。其他族系私自設置的石牌,也必須經過茶山瑤的同意才可生效[24]。石牌制度的盛行保證了茶山瑤的「山主」地位與特權,更使得大瑤山地區一度社會安定,創造了「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的神話[25]。
1940年國民黨進入大瑤山後,設置金秀設治局,以鄉村保甲制度取代石牌制度,石牌制度走向沒落,但仍有一定影響力。1951年,大瑤山瑤族以訂立石牌的方式訂立《大瑤山團結公約》,取消了包括茶山瑤在內的長毛瑤的土地壟斷特權,該公約具有民族自治地方單行條例的性質,得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可,成為金秀瑤族自治縣民族自治與民族立法的起點[26]。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六段村一帶茶山瑤村落為改善當地治安形勢再度樹立石牌。如今,茶山瑤社會仍有建廟起誓和以石牌書寫村規民約的傳統,作為石牌制度的繼承[25]。
語言
[編輯]茶山瑤的本民族語言為拉珈語,為侗台語系侗水語支的一門語言,該語言深受漢語影響,該語言保留了自上古到現在的許多漢語借詞[27]。儘管茶山瑤被認定為瑤族,但其語言卻與侗族、水族的語言更為接近[28]。拉珈語沒有文字[17],拉珈人一直使用漢語漢字作為書面交際語言,偶爾以表音的方式摻入拉珈語詞彙,如石牌中的「俄料」「三多」,在宗教儀式中則會用瑤音或瑤壯混合音來學習和朗讀漢字[15]。
2000年,茶山瑤人口8600餘人,其中不同程度掌握拉珈語的人口共計7000餘人,占茶山瑤總人口的80%,但其中僅有3000餘人仍將拉珈語作為族內普遍交際語言,這些人口主要分布在長垌鄉、忠良鄉、三角鄉、羅香鄉;金秀鎮、金秀街道的茶山瑤的母語能力則在萎縮。茶山瑤通常使用漢語桂柳話同其他族群和民族交流,有的亦能掌握壯語等其他民族語言[1]:3-4。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1.3 1.4 1.5 藍慶元. 拉珈语研究 第1版. 貴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49509218. OCLC 765811571.
- ^ 2.0 2.1 2.2 吳學東. 茶山瑶历史与文化 第1版. 北京: 民族出版社. 2011-09. ISBN 9787105117000. OCLC 768304363.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劉保元,莫義明. 茶山瑶文化 第1版. 南寧: 廣西人民出版社. 2002. ISBN 7219046715. OCLC 431658145.
- ^ 4.0 4.1 金秀瑤族自治縣誌編纂委員會. 第一章 瑶族 第一节 族称 族源-金秀瑶族自治县志. lib.gxdqw.com. 中央民族學院. 1992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8).
- ^ 5.0 5.1 刁光全. 茶山瑶族源、迁徙与继承. 廣西民族研究. 2013, (3)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8).
- ^ 《永安州志·猺獞》:「舊志雲,百姓居三,猺獞居七。」
- ^ 新桂系史 第一卷. 莫济杰,陈福霖[美] 第1版. 廣西人民出版社. 1991-08. ISBN 9787219030127.
- ^ 历史人口_县情概况. www.jinxiu.gov.cn. 金秀瑤族自治縣政府入口網站. 2017-06-06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1-10).
- ^ 9.0 9.1 9.2 金秀瑤族自治縣誌編纂委員會. 第一章 瑶族 第二节人口 体态 金秀瑶族自治县志. lib.gxdqw.com. 中央民族學院. 1992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瑶寨火把迎亲 “侬姣”喜嫁“侬给”-广西新闻网. www.gxnews.com.cn. [2018-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8).
- ^ 彭遠賀. 广西金秀“拉珈部落”上演火把迎亲. news.eastday.com. 人民網廣西頻道. 2018-01-20 [2018-06-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8).
- ^ 12.0 12.1 劉玉蓮. 茶山瑶、花兰瑶、坳瑶的生育习俗. 中央民族學院學報. 1987, (第二期): 38,46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8).
- ^ 13.0 13.1 13.2 13.3 13.4 覃潔貞. 试论茶山瑶民俗中的“山主”意识. 廣西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1, (23(3)): 73-76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14.0 14.1 14.2 覃潔貞. 茶山瑶传统节制生育民俗刍议. 社科與經濟信息. 2001, (6)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8).
- ^ 15.0 15.1 15.2 劉玉蓮. 试论道教文化与茶山瑶民间文化之关系. 中國道教. 1989, (2): 34-39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16.0 16.1 劉保元. 茶山瑶的道教信仰. 中國道教. 1991, (2): 24-25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8).
- ^ 17.0 17.1 藍克寬、金瑞榮. 茶山瑶“做功德”习俗初探. 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7, (1): 102-108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18.0 18.1 18.2 瑶族-广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 工作要闻 - 通知公告 - 详情. www.gxmw.gov.cn.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19.0 19.1 劉玉蓮. 茶山瑶服饰探略. 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83, (1): 83-85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陳川. 金秀县城的茶山瑶与盘瑶女子服饰对比考察. 美術界. 2012, (2): 68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21.0 21.1 曹曉軒. 瑶族_中国概况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03).
- ^ 莫金山. 瑶族石牌制 第一版. 南寧: 廣西民族出版社. 2000. ISBN 7536337973. OCLC 48464227.
- ^ 韋玖靈. 从石牌话看瑶族的原始法律意识. 廣西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1994, (5)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再論道教文化與茶山瑤民間文化之關係. 刘玉莲, 苏德富. 中國道教: 29-32. [2018-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25.0 25.1 李照宇. 茶山瑶治盗习惯法研究——以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六段屯为例. 廣西民族大學. 2011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2).
- ^ 何文鉅、何忠志. 《大瑶山团结公约》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2008: 10-13 [2018-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9).
- ^ 藍慶元. 拉珈语汉借词层次分析. 民族語文. 2005, (6): 1-9 [2018-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5).
- ^ 張均如. 瑶族拉珈语与壮侗语族语言的比较. 民族語文,. 1990, (6): 38-49 [2018-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