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場 (新竹縣)
鹿場,是台灣新竹縣竹北市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市南部偏東。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為鹿場里不含東北端及西部中段。
歷史
[編輯]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前期,鹿場地區為一街庄,稱為「鹿場庄」,隸屬於竹北一堡。該庄西北與斗崙庄為鄰,東北與安溪藔庄、十興庄為鄰,東南與芒頭埔庄、六張犁庄為鄰,西南邊隔頭前溪與九甲埔庄、二十張犁庄為界[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新竹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雅化為「鹿場」大字,隸屬於新竹州新竹郡六家庄,大字下有「鹿場」、「十張犁」小字名[2]。1941年(昭和十六年),六家庄與舊港庄合併成立竹北庄,本地區改隸之。
戰後竹北庄改制為竹北鄉,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本地區隸屬不變。1988年,竹北鄉升格為竹北市,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編輯]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鹿場、八張犁、十張犁等[1]。近年來本地區東北大半部經過重劃後,已逐漸發展成為竹北市區的一部分。
交通
[編輯]中山高速公路(國道1號)又稱「中山高速公路」,是台灣西部最早興建的縱向高速公路,大致以北北東—南南西走向經過本地區西部邊界地帶,於西北角邊界處光明六路交會口設有竹北交流道,由此進入可快速前往南北各地。
縣道117號(自強南路)是新豐埔和至香山內湖的道路,大致以東北-西南走向經過本地區東北部凸出部分,向東北轉北再轉西北經枋寮後轉東北可前往湖口、新豐後湖並止於省道台15線路口,向西南轉西北可前往埔頂、新竹市區、香山等地。
縣道120號(福興東路一段)是竹北下斗崙至尖石八五大橋的道路,也是頭前溪北岸主要的連絡道路,大致以西北西—東南東走向蜿蜒經過本地區北部,向西北西可前往下斗崙省道台1線路口,向東南東轉東北再轉東南可前往芎林、橫山(九讚頭)、內灣、尖石等地。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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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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