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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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2次撤、1次地市合併,新設2個地級市,1個地區更名,吉林市上海市湘潭市綿陽市等市的市轄區發生了大規模調整;除此以外,還有2個市轄區改為縣,3次縣與縣級市合併,49個縣改為縣級市,新設1個市轄區,8個縣和2個自治縣隸屬變更,4個市轄區更名,5個縣人民政府遷移。相較於上一年,全國共減少了3個地區、46個縣,增加了4個地級市、34個縣級市、12個市轄區[1][2][3]

本年內,淄博市[註 1]邯鄲市[註 2]本溪市[註 3]國務院批准為「較大的市」。

列表中,行政單位名稱後的數字為行政區劃代碼

地級行政區劃變更列表[編輯]

各子列表均按省級行政區劃順序排列。

撤銷地區,設立地級市(地區)[編輯]

即所謂的撤地建市

原行政單位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變更時間與批文
安徽省
滁縣地區 342300 撤銷滁縣地區和滁州市(縣級)
設立滁州市(地級)和滁州市琅琊區、南譙區[註 4]
滁州市 341100 國務院12月20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201號[5]
- 滁州市 342301 - 琅琊區 341102
南譙區 341103
天長縣 342321 改由滁州市管轄 天長縣[註 5] 341121
來安縣 342322 來安縣 341122
全椒縣 342324 全椒縣 341124
定遠縣 342325 定遠縣 341125
鳳陽縣 342326 鳳陽縣 341126
嘉山縣 342327 嘉山縣[註 6] 341127
四川省
萬縣地區 512200 撤銷萬縣地區及萬縣市、萬縣,設立萬縣市(地級)
新設萬縣市設三個市轄區:龍寶區、天城區和五橋區
萬縣市[註 7] 511200 國務院12月1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194號[5]
- 萬縣市 512201 - 龍寶區[註 8] 511202
天城區[註 8] 511203
萬縣 512221
五橋區[註 8] 511204
開縣 512222 改由萬縣市管轄 開縣[註 9][註 10] 511221
忠縣 512223 忠縣[註 9] 511222
梁平縣 512224 梁平縣[註 11][註 12] 511223
雲陽縣 512225 雲陽縣[註 9] 511224
奉節縣 512226 奉節縣[註 9] 511225
巫山縣 512227 巫山縣[註 9] 511226
巫溪縣 512228 巫溪縣[註 9] 511227
城口縣 512229 城口縣[註 11] 511228

地區和地級市合併[編輯]

即所謂的地市合併。地級市行政區劃代碼和下轄縣市名稱、隸屬關係、行政區劃代碼均未改變的不再列出。

原行政單位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變更時間與批文
湖北省
宜昌地區 422700 撤銷宜昌地區 國務院7月6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72號[17]
- 枝城市 422701 改由湖北省直轄,宜昌市代管 宜昌市代管 枝城市[註 13] 420581
當陽市 422702 當陽市 420582
宜昌縣 422721 改由宜昌市管轄 宜昌市管轄 宜昌縣[註 14] 420521
枝江縣 422723 枝江縣[註 15] 420523
遠安縣 422725 遠安縣 420525
興山縣 422726 興山縣 420526
秭歸縣 422727 秭歸縣 420527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 422728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 420528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 422729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 420529

新設地級市[編輯]

原行政單位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變更時間與批文
吉林省
白城地區[註 16]管轄 扶餘市 222303 撤銷扶餘市,設立松原市(地級)
設立松原市扶餘區[註 17]
松原市 220700 國務院6月6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60號[23]
- 扶餘區[註 18] 220702
長嶺縣 222323 改由松原市管轄 長嶺縣 220722
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 222324 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 220721
乾安縣 222328 乾安縣 220723
山東省
泰安市代管 萊蕪市 379004 萊蕪市升為地級市
設立萊城區、鋼城區[註 19]
萊蕪市[註 20] 371200 國務院11月2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182號[5]
- 萊城區[註 21] 371202
鋼城區[註 21] 371203

地級行政區劃更名[編輯]

原行政單位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註 22] 變更時間與批文
山東省
惠民地區 372300 惠民地區更名為濱州地區 濱州地區[註 23]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2月12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15號[29]

其他縣級行政區劃變更列表[編輯]

市轄區的新設、調整[編輯]

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 變更方式 現屬省市 新行政建制 變更時間與批文
昌邑區管轄 吉林省吉林市 將吉林市郊區更名為吉林市豐滿區
調整豐滿區與昌邑區、船營區、龍潭區、永吉縣行政區域[註 24]
吉林省吉林市 船營區管轄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2月1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4號[30]
郊區 220211
昌邑區龍潭區管轄
豐滿區 220211
船營區永吉縣管轄
甌海縣 330321 浙江省溫州市 撤銷甌海縣,設立溫州市甌海區(縣級)
同時撤銷縣轄的5個區公所
浙江省溫州市 甌海區 330304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3月9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24號[31]
井陘縣管轄[註 25] 河北省石家莊市 恢復石家莊市井陘礦區 河北省石家莊市 井陘礦區 130107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5月3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57號[32][33]
雨湖區 430302 湖南省湘潭市 撤銷湘潭市雨湖區、湘江區、岳塘區、板塘區和郊區的行政建制
湘江為界,設立雨湖區、岳塘區[註 26]
湖南省湘潭市 雨湖區 430302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6月25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64號[34]
湘江區 430303
郊區 430311
岳塘區 430304
岳塘區 430304
板塘區 430305
漢陽縣 420121 湖北省武漢市 撤銷漢陽縣,設立武漢市蔡甸區
以原漢陽縣的行政區域為蔡甸區的行政區域
湖北省武漢市 蔡甸區 420114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12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01號[35]
上海縣 310221 上海市 撤銷上海縣和閔行區,設立新的閔行區
以原上海縣和閔行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閔行區的行政區域
上海市 閔行區 310112 國務院9月26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130號[5]
閔行區 310112
川沙縣 310224 設立上海市浦東新區,撤銷川沙縣
浦東新區的行政區域包括原川沙縣,上海縣的三林鄉,黃浦區、南市區、楊浦區的浦東部分
浦東新區 310115 國務院10月1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146號[5]
上海縣黃浦區南市區楊浦區管轄
嘉定縣 310222 撤銷嘉定縣,設立嘉定區
以原嘉定縣的行政區域為嘉定區的行政區域
嘉定區 310114 國務院10月1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147號[5]
市中區 510702 四川省綿陽市 撤銷綿陽市市中區,設立綿陽市涪城區、遊仙區[註 27] 四川省綿陽市 涪城區 510703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0月3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27號[36]
遊仙區 510703
寶安縣 440321 廣東省深圳市 撤銷寶安縣,設立深圳市寶安區、龍崗區[註 28] 廣東省深圳市 寶安區 440306 國務院8月1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100號[4]
後經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1月1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40號[36]
龍崗區 440306
日照市直接管轄 山東省日照市 設立日照市東港區
以日照市的行政區域為東港區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日照市 東港區 371102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2月7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58號[36]

撤銷市轄區,設立縣[編輯]

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地、州) 變更方式 現屬省市 新行政建制 變更時間與批文
清郊區 441811 廣東省清遠市 撤銷清遠市清郊區,設立清新縣,其行政區域不變 廣東省清遠市 清新縣[註 29] 441827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5月18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47號[32]
臨江區 220604 吉林省渾江市[註 30] 撤銷渾江市臨江區,設立臨江縣 吉林省渾江市 臨江縣[註 31] 220624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5號[35]

縣與縣級市合併[編輯]

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地區) 變更方式 現屬省市(地區) 新行政建制 變更時間與批文
阜陽市 342101 安徽省阜陽地區 撤銷阜陽市、阜陽縣,重新組建阜陽市(縣級)
以原阜陽市和阜陽縣的行政區域為新的阜陽市的行政區域
安徽省阜陽地區[註 32] 阜陽市[註 32] 342101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1月2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52號[36]
阜陽縣 342121
六安市 342401 安徽省六安地區 撤銷六安市、六安縣,重新組建六安市(縣級)
以原六安市和六安縣的行政區域為新的六安市的行政區域
安徽省六安地區[註 33] 六安市[註 33] 342401
六安縣 342421
宿州市 342201 安徽省宿縣地區 撤銷宿州市、宿縣,重新組建宿州市(縣級)
以原宿州市和宿縣的行政區域為新的宿州市的行政區域
安徽省宿縣地區[註 34] 宿州市[註 34] 342201
宿縣 342223

撤銷縣,設立縣級市[編輯]

原行政單位 原屬省市(地、州) 變更方式 現屬省市(地、州) 新行政建制 變更時間與批文
孝義縣 142324 山西省呂梁地區 撤銷孝義縣,設立孝義市(縣級)
以原孝義縣的行政區域為孝義市的行政區域
山西省呂梁地區[註 35] 孝義市 142301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2月1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2號[30]
介休縣 142432 山西省晉中地區 撤銷介休縣,設立介休市(縣級)
以原介休縣的行政區域為介休市的行政區域
山西省晉中地區[註 36] 介休市 142402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2月1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3號[30]
遵化縣 130228 河北省唐山市 撤銷遵化縣,設立遵化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遵化縣的行政區域為遵化市的行政區域
河北省直轄
唐山市代管
遵化市 139003[註 37]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2月17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7號[29]
吳江縣 320525 江蘇省蘇州市 撤銷吳江縣,設立吳江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吳江縣的行政區域為吳江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蘇州市代管
吳江市[註 38] 329018[註 39]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2月17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8號[29]
晉江縣 350522 福建省泉州市 撤銷晉江縣,設立晉江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晉江縣的行政區域為晉江市的行政區域
福建省直轄
泉州市代管
晉江市 359004[註 40]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3月16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23號[46]
永川縣 510229 四川省重慶市 撤銷永川縣,設立永川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永川縣的行政區域為永川市的行政區域
四川省直轄
重慶市代管
永川市[註 41] 519005[註 42]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3月9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25號[31]
順德縣 440623 廣東省佛山市 撤銷順德縣,設立順德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順德縣的行政區域為順德市的行政區域
廣東省直轄
佛山市代管
順德市[註 43] 449001[註 44]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3月26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32號[51]
建德縣 330126 浙江省杭州市 撤銷建德縣,設立建德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建德縣的行政區域為建德市的行政區域
浙江省直轄
杭州市代管
建德市 339013[註 45]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4月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33號[51]
台山縣 440722 廣東省江門市 撤銷台山縣,設立台山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台山縣的行政區域為台山市的行政區域
廣東省直轄
江門市代管
台山市 449002[註 46]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4月17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41號[52]
鍾祥縣 422431 湖北省荊州地區 撤銷鍾祥縣,設立鍾祥市(縣級)
以原鐘祥縣的行政區域為鍾祥市的行政區域
湖北省荊州地區[註 47] 鍾祥市 422406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5月2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48號[32]
番禺縣 440126 廣東省廣州市 撤銷番禺縣,設立番禺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番禺縣的行政區域為番禺市的行政區域
廣東省直轄
廣州市代管
番禺市[註 48] 449003[註 49]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5月2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49號[32]
瑞麗縣 533125 雲南省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
撤銷瑞麗縣,設立瑞麗市(縣級)
以原瑞麗縣的行政區域為瑞麗市的行政區域
雲南省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
瑞麗市 533102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6月26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69號[34]
邳縣 320325 江蘇省徐州市 撤銷邳縣,設立邳州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邳縣的行政區域為邳州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徐州市代管
邳州市 329019[註 50]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7月7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70號[4]
肥城縣 370922 山東省泰安市 撤銷肥城縣,設立肥城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肥城縣的行政區域為肥城市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直轄
泰安市代管
肥城市 379019[註 51]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83號[4]
章丘縣 370122 山東省濟南市 撤銷章丘縣,設立章丘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章丘縣的行政區域為章丘市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直轄
濟南市代管
章丘市[註 52] 379020[註 53]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84號[4]
兗州縣 370822 山東省濟寧市 撤銷兗州縣,設立兗州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兗州縣的行政區域為兗州市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直轄
濟寧市代管
兗州市[註 54] 379021[註 55]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85號[35]
兗州縣 370822 山東省濟寧市 撤銷兗州縣,設立兗州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兗州縣的行政區域為兗州市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直轄
濟寧市代管
兗州市[註 56] 379021[註 57]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85號[35]
江津縣 510225 四川省重慶市 撤銷江津縣,設立江津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江津縣的行政區域為江津市的行政區域
四川省直轄
重慶市代管
江津市[註 41] 519005[註 58]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4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88號[56]
合川縣 510226 撤銷合川縣,設立合川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合川縣的行政區域為合川市的行政區域
同時撤銷原縣轄的十三個區公所
合川市[註 41] 519005[註 59]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4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89號[35]
海林縣 231022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 撤銷海林縣,設立海林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海林縣的行政區域為海林市的行政區域
黑龍江省直轄
牡丹江市代管
海林市 239007[註 60]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7月28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0號[35]
永康縣 330721 浙江省金華市 撤銷永康縣,設立永康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永康縣的行政區域為永康市的行政區域
浙江省直轄
金華市代管
永康市 339014[註 61]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24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3號[35]
上虞縣 330622 浙江省紹興市 撤銷上虞縣,設立上虞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上虞縣的行政區域為上虞市的行政區域
浙江省直轄
紹興市代管
上虞市[註 62] 339015[註 63]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24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4號[35]
臨湘縣 430622 湖南省岳陽市 撤銷臨湘縣,設立臨湘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臨湘縣的行政區域為臨湘市的行政區域
湖南省直轄
岳陽市代管
臨湘市 439007[註 64]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6號[35]
訥河縣 230222 黑龍江省
齊齊哈爾市
撤銷訥河縣,設立訥河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訥河縣的行政區域為訥河市的行政區域
黑龍江省直轄
齊齊哈爾市代管
訥河市 239008[註 65]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2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7號[35]
南海縣 440622 廣東省佛山市 撤銷南海縣,設立南海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南海縣的行政區域為南海市的行政區域
廣東省直轄
佛山市代管
南海市[註 43] 449004[註 66]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2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8號[35]
雲浮縣 440622 廣東省肇慶市 撤銷雲浮縣,設立雲浮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雲浮縣的行政區域為雲浮市的行政區域
廣東省直轄
肇慶市代管
雲浮市[註 67] 449005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3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9號[35]
泰興縣 321025 江蘇省揚州市 撤銷泰興縣,設立泰興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泰興縣的行政區域為泰興市的行政區域
江蘇省直轄
揚州市代管
泰興市[註 68] 329020[註 69]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2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04號
莊河縣 321025 遼寧省大連市 撤銷莊河縣,設立莊河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莊河縣的行政區域為莊河市的行政區域
遼寧省直轄
大連市代管
莊河市 219010[註 70]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2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05號
樂平縣 360221 江西省景德鎮市 撤銷樂平縣,設立樂平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樂平縣的行政區域為樂平市的行政區域
江西省直轄
景德鎮市代管
樂平市 369002[註 71]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2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06號
鄒縣 370825 山東省濟寧市 撤銷鄒縣,設立鄒城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鄒縣的行政區域為鄒城市的行政區域
山東省直轄
濟寧市代管
鄒城市 379022[註 72]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0月4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10號[35]
新樂縣 132329 河北省石家莊地區 撤銷新樂縣,設立新樂市(縣級)
以原新樂縣的行政區域為新樂市的行政區域
河北省石家莊地區[註 73] 新樂市 132304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0月8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11號[35]
新會縣 440721 廣東省江門市 撤銷新會縣,設立新會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新會縣的行政區域為新會市的行政區域
廣東省直轄
江門市代管
新會市[註 74] 449006[註 75]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0月8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12號[35]
舒蘭縣 220222 吉林省吉林市 撤銷舒蘭縣,設立舒蘭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舒蘭縣的行政區域為舒蘭市的行政區域
吉林省直轄
吉林市代管
舒蘭市 229008[註 76]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0月8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13號[35]
建甌縣 352123 福建省南平地區 撤銷建甌縣,設立建甌市(縣級)
以原建甌縣的行政區域為建甌市的行政區域
福建省南平地區[註 77] 建甌市 352104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0月2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21號[35]
蓋縣 210824 遼寧省營口市 撤銷蓋縣,設立蓋州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蓋縣的行政區域為蓋州市的行政區域
遼寧省直轄
營口市代管
蓋州市 219012[註 78]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1月3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28號[36]
營口縣 210821 撤銷營口縣,設立大石橋市(縣級),由省直轄
以原營口縣的行政區域為大石橋市的行政區域
大石橋市 219011[註 79]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1月3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29號[36]
阜康縣 652326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昌吉回族自治州
撤銷阜康縣,設立阜康市(縣級)
以原阜康縣的行政區域為阜康市的行政區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昌吉回族自治州
阜康市 652302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1月3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30號[36]
清鎮縣 522525 貴州省安順地區 撤銷清鎮縣,設立清鎮市(縣級)
以原清鎮縣的行政區域為清鎮市的行政區域
貴州省安順地區[註 80] 清鎮市 522502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1月6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31號[36]
瓊海縣 460023 海南省直轄 撤銷瓊海縣,設立瓊海市(縣級)
以原瓊海縣的行政區域為瓊海市的行政區域
海南省直轄 瓊海市 460002[註 81]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3月3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32號[36]

縣級行政區划行政隸屬變更[編輯]

原行政單位 所屬省市(地區) 變更方式 現屬省市(地區) 新行政區劃代碼 變更時間與批文
岫巖滿族自治縣 210622 遼寧省丹東市 將丹東市管轄的岫巖滿族自治縣劃歸鞍山市管轄 遼寧省鞍山市 210323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月23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9號[64]
蓮花縣 362431 江西省吉安地區[註 82] 將吉安地區的蓮花縣劃歸萍鄉市管轄 江西省萍鄉市 360321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6月20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66號[34]
林甸縣 230228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將齊齊哈爾市的林甸、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和綏化地區的肇州、肇源縣劃歸大慶市管轄 黑龍江省
大慶市
230623 國務院8月21日批覆同意
國函〔1992〕103號
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 230226 230624
肇源縣 232328 黑龍江省綏化地區[註 83] 230622
肇州縣 232329 230621
五蓮縣 370729 山東省濰坊市 將濰坊市的五蓮縣、臨沂地區的莒縣劃歸日照市管轄 山東省日照市 371121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2月7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58號[36]
莒縣 372826 山東省臨沂地區[註 84] 371122
康平縣 211225 遼寧省鐵嶺市 將鐵嶺市管轄的康平、法庫兩縣劃歸瀋陽市管轄 遼寧省瀋陽市 210123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2月12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60號[68]
法庫縣 211226 210124

縣級行政區劃更名[編輯]

原行政單位 所屬省級行政區劃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變更時間與批文
東郊區 120110 天津市 東郊區更名為東麗區
南郊區更名為津南區
西郊區更名為西青區
北郊區更名為北辰區
東麗區 行政區劃代碼不變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2月12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6號[29]
南郊區 120112 津南區 行政區劃代碼不變
西郊區 120111 西青區 行政區劃代碼不變
北郊區 120113 北辰區 行政區劃代碼不變

縣級行政區划行政機構遷移[編輯]

僅列出民政部批覆的行政區划行政機構遷移。

行政單位 所屬省市(地區) 變更方式 變更時間與批文
雲陽縣 512225[註 9] 四川省萬縣地區 雲陽縣人民政府駐地由雲陽鎮遷至雙江鎮青龍嘴[註 85]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月27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8號[64]
湘潭縣 430321 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縣人民政府駐地由湘潭市遷至易俗河鎮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6月25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65號[34]
襄陽縣[註 86] 430321 湖北省襄樊市[註 87] 襄陽縣人民政府駐地由襄樊市遷至襄陽縣張灣鎮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8月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86號[35]
潮安縣[註 88] 430321 廣東省潮州市 潮安縣人民政府駐地由楓溪鎮遷至庵埠鎮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9月21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07號
興山縣 420526 湖北省宜昌市 興山縣人民政府駐地由高陽鎮遷至古夫鎮[註 85] 國務院批准
民政部12月12日批覆同意
民行批〔1992〕161號[71]

注釋[編輯]

  1. ^ 國務院關於批准淄博市為「較大的市」的通知(國函〔1992〕89號),1992年7月25日[4]
  2. ^ 國務院關於批准邯鄲市為「較大的市」的通知(國函〔1992〕90號),1992年7月25日[4]
  3. ^ 國務院關於批准本溪市為「較大的市」的通知(國函〔1992〕91號),1992年7月25日[4]
  4. ^ 琅琊區轄東門、南門、西門、北門、琅琊清流揚子七個街道;
    南譙區轄南譙街道和烏衣沙河章廣珠龍大柳黃泥崗、汪郢、腰鋪、黃圩、花山、大王、城郊、施集十三個鄉鎮。
  5. ^ 1993年9月18日,天長縣批覆撤銷,設立縣級天長市,由滁州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349001(後調整341181[6])(民行批〔1993〕187號)[7]
  6. ^ 1994年5月31日,嘉山縣批覆撤銷,設立縣級明光市,由滁州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349002(後調整341182[6])(民行批〔1994〕87號)[8]
  7. ^ 1996年9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覆《中共四川省委委託重慶市代管涪陵市、萬縣市和黔江地區的請示》,9月15日起萬縣市重慶市代管黨政工作和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及三峽庫區移民工作[9][10]
    1997年3月14日,八屆人大五次會議決定重慶直轄市管轄原萬縣市所轄行政區域[11]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批覆撤銷萬縣市(中辦廳字〔1997〕34號)。
  8. ^ 8.0 8.1 8.2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批覆撤銷萬縣市龍寶區天城區五橋區,設立重慶市萬縣區(中辦廳字〔1997〕34號)(萬縣區未實際設立),下設龍寶、天城、五橋三個管理委員會作為區委區政府的派出機構,分別代管原萬縣市三個區的行政區域;
    1998年5月22日,萬縣區被批覆更名為萬州區,行政區劃代碼500101(國函〔1998〕37號)[12]
    2000年7月,龍寶、天城、五橋管理委員會分別改稱龍寶、天城、五橋移民開發區;
    2005年4月10日,經重慶市委市政府批准,萬州區撤銷龍寶、天城、五橋移民開發區,由區一級直接管理鄉鎮[13][14]
  9. ^ 9.0 9.1 9.2 9.3 9.4 9.5 9.6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批覆忠縣開縣雲陽奉節巫山巫溪6縣由重慶市萬縣移民開發區代管(中辦廳字〔1997〕34號),行政區劃代碼分別調整為500233、500234、500235、500236、500237、500238;
    1998年5月22日,萬縣移民開發區被批覆更名為萬州移民開發區(國函〔1998〕37號)[12]
    2000年6月25日,萬州移民開發區被批覆撤銷,原萬州移民開發區代管的忠縣、開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和巫溪縣由重慶市直接管理(國函〔2000〕88號)[15]
  10. ^ 2016年6月8日,開縣批覆撤銷,設立重慶市開州區,行政區劃代碼500154(國函〔2016〕99號)[16]
  11. ^ 11.0 11.1 199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批覆梁平城口兩縣由重慶市直接管理(中辦廳字〔1997〕34號),行政區劃代碼分別調整為500228、500229。
  12. ^ 2016年11月24日,梁平縣批覆撤銷,設立重慶市梁平區,行政區劃代碼500155(國函〔2016〕185號)[16]
  13. ^ 1998年6月11日,枝城市批覆更名為宜都市(民行批〔1998〕21號)[18]
  14. ^ 2001年3月22日,宜昌縣批覆撤銷,設立宜昌市夷陵區,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20506(國函〔2001〕28號)[19][20]
  15. ^ 1996年7月30日,枝江縣批覆撤銷,設立縣級枝江市,由湖北省直轄,宜昌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420583(民行批〔1996〕51號)[21]
  16. ^ 1993年6月14日,白城地區批覆撤銷,設立白城市(國函〔1993〕87號)[22]
  17. ^ 松原市扶餘區的行政區域是:原扶餘市的行政區域;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前郭鎮團結繁榮建設、原江、松江、鐵西民主街道,勝利街道的五個居民委員會,育才街道的兩個居民委員會,毛都站鎮,鎮郊鄉的9個村,前瓦房村的部分區域,達里巴鄉的2個村。
  18. ^ 1995年7月20日,松原市扶餘區批覆分設扶餘縣(行政區劃代碼220724),扶餘區更名為寧江區(國函〔1995〕68號)[24]
    2013年1月24日,扶餘縣批覆撤銷,設立縣級扶餘市(民函〔2013〕28號)[25]
  19. ^ 萊城區轄原萊蕪市城區辦事處及北孝義、張家窪苗山、見馬、和莊、常莊、雪野茶葉口、上游、腰關、鹿野、大槐樹、大王莊寨里楊莊羊里方下牛泉、聖井、高莊、南冶、辛莊、鐵車、口鎮二十四個鄉鎮;
    鋼城區轄原萊蕪市城子坡、顏莊、黃莊、里辛、寨子五個鄉鎮。
  20. ^ 2018年12月26日,萊蕪市批覆撤銷,其所轄區域劃歸濟南市管轄(國函〔2018〕163號)[26]
  21. ^ 21.0 21.1 2018年12月26日,濟南市萊蕪區批覆設立,以原萊蕪市萊城區的行政區域為萊蕪區的行政區域,行政區劃代碼370116;濟南市鋼城區被批覆設立,以原萊蕪市鋼城區的行政區域為萊蕪區的行政區域,行政區劃代碼370117(國函〔2018〕163號)[26]
  22. ^ 1994年地級行政區劃更名均未改變行政區劃代碼。
  23. ^ 2000年6月10日,濱州地區批覆撤銷,設立地級濱州市,行政區劃代碼371600(國函〔2000〕59號)[27][28]
  24. ^ 具體行政區劃調整如下: 將原郊區歡喜鄉、沙河子鄉的4個村,九站鄉的2個村,孤店子鎮的2個村和昌邑區吉林大街以西、岔路鄉以南的南京街道和站前街道的4個委劃歸船營區管轄;
    將原郊區孤店子鎮的10個村、九站鄉的其餘部分和沙河子鄉的4個村,龍潭鄉的2個村,九站、[雙吉街道
  25. ^ 石家莊市井陘礦區於1989年12月8日被批覆撤銷、劃歸井陘縣管轄(民行批〔1989〕30號),但未實際執行。
  26. ^ 雨湖區轄原湘江區窯灣、羊牯塘、廣場楠竹山、中山路六個街道),原雨湖區雲塘鶴嶺城正街雨湖路、平政路四個街道),原郊區長城昭潭、先鋒、護潭四個鄉和先鋒農場
    岳塘區轄原板塘區(社建村、建設路五里堆、易家灣、馬家河、滴水埠六個街道),原岳塘區書院路下攝司、中洲路、岳塘東坪五個街道),原郊區的霞城寶塔板塘荷塘昭山五個鄉和仰天湖、紅旗兩個農場。
  27. ^ 涪城區城廂、城北、工區、南山、朝陽五個街道和石塘豐谷塘汛永興、[鎮 (綿陽市)
  28. ^ 寶安區新安福永沙井松崗公明石岩龍華觀瀾八個鎮和光明華僑畜牧場;
    龍崗區布吉平湖橫崗龍崗坪地坪山坑梓大鵬南澳葵涌十個鎮。
  29. ^ 2012年11月15日,清新縣批覆撤銷,設立清遠市清新區,行政區劃代碼441803(國函〔2012〕192號)[37]
  30. ^ 1994年1月31日,渾江市批覆更名為白山市(國函〔1994〕8號)[38]
  31. ^ 1993年11月18日,臨江縣批覆撤銷,設立縣級臨江市,由吉林省直轄,渾江市(今白山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229011(後調整為220624[6])(民行批〔1993〕237號)[39]
  32. ^ 32.0 32.1 1996年1月1日,阜陽地區批覆撤銷,設立地級阜陽市,行政區劃代碼341200;縣級阜陽市被撤銷,設立阜陽市潁州區潁東區潁泉區,行政區劃代碼341202、341203、341204(國函〔1996〕1號)[40]
  33. ^ 33.0 33.1 1999年9月2日,六安地區批覆撤銷,設立地級六安市,行政區劃代碼341500;縣級六安市被撤銷,設立六安市金安區裕安區,行政區劃代碼341502、341503(國函〔1999〕109號)[41]
  34. ^ 34.0 34.1 1998年12月6日,宿縣地區批覆撤銷,設立地級宿州市,行政區劃代碼341300;縣級宿州市被撤銷,設立宿州市埇橋區,行政區劃代碼341302(國函〔1998〕102號)[42]
  35. ^ 2003年10月23日,孝義市批覆改由呂梁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141181(國函〔2003〕112號)[43][44]
  36. ^ 1999年9月24日,介休市批覆改由晉中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140781(國函〔1999〕124號)[45]
  37. ^ 後調整為130281[6]
  38. ^ 2012年8月17日,吳江市批覆撤銷,設立蘇州市吳江區,行政區劃代碼320509(國函〔2012〕102號)[37]
  39. ^ 後調整為320584[6]
  40. ^ 後調整為350582[6]
  41. ^ 41.0 41.1 41.2 1997年重慶直轄後,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重慶市直接管轄,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500381、500382、500383;
    2006年10月22日,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被批覆撤銷,設立重慶市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行政區劃代碼500116、500117、500118(國函〔2006〕110號)[47][48]
  42. ^ 後調整為510281[6]
  43. ^ 43.0 43.1 2002年12月8日,南海市順德市批覆撤銷,設立佛山市南海區順德區,行政區劃代碼440605、440606(國函〔2002〕109號)[49][50]
  44. ^ 後調整為440681[6]
  45. ^ 後調整為330182[6]
  46. ^ 後調整為440781[6]
  47. ^ 1994年9月29日,鍾祥市批覆改由荊沙市(今荊州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29014(後調整為421082[6])(國函〔1994〕99號)[53]
    1996年12月2日,鍾祥市批覆改由荊門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420881(國函〔1996〕111號)[54]
  48. ^ 2000年5月21日,縣級番禺市批覆撤銷,設立廣州市番禺區,行政區劃代碼440113(國函〔2000〕44號)[55][28]
  49. ^ 後調整為440181[6]
  50. ^ 後調整為320382[6]
  51. ^ 後調整為370983[6]
  52. ^ 2016年9月14日,縣級章丘市批覆撤銷,設立濟南市章丘區,行政區劃代碼370114(國函〔2016〕155號)[16]
  53. ^ 後調整為370181[6]
  54. ^ 2013年10月18日,縣級兗州市批覆撤銷,設立濟寧市兗州區,行政區劃代碼370812(國函〔2013〕115號)[25]
  55. ^ 後調整為370882[6]
  56. ^ 2013年10月18日,縣級兗州市批覆撤銷,設立濟寧市兗州區,行政區劃代碼370812(國函〔2013〕115號)[25]
  57. ^ 後調整為370882[6]
  58. ^ 後調整為510282[6]
  59. ^ 後調整為510283[6]
  60. ^ 後調整為231083[6]
  61. ^ 後調整為330784[6]
  62. ^ 2013年10月18日,縣級上虞市批覆撤銷,設立紹興市上虞區,行政區劃代碼330604(國函〔2013〕112號)[25]
  63. ^ 後調整為330682[6]
  64. ^ 後調整為430682[6]
  65. ^ 後調整為230281[6]
  66. ^ 後調整為440682[6]
  67. ^ 1994年4月5日,雲浮市批覆升格為地級市,行政區劃代碼445300(國函〔1994〕24號)[57]
  68. ^ 1996年7月19日,泰興市批覆改由地級泰州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321283(國函〔1996〕57號)[58]
  69. ^ 後調整為321085[6]
  70. ^ 後調整為210283[6]
  71. ^ 後調整為360281[6]
  72. ^ 後調整為370883[6]
  73. ^ 1993年6月19日,新樂市批覆改由石家莊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139007(後調整為130184[6])(國函〔1993〕89號)[22]
  74. ^ 2002年6月22日,新會市批覆撤銷,設立江門市新會區,行政區劃代碼440705(國函〔2002〕109號)[59][50]
  75. ^ 後調整為440782[6]
  76. ^ 後調整為220283[6]
  77. ^ 1994年9月5日,建甌市批覆改由福建省直轄,南平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350909(後調整為350783[6])(國函〔1994〕94號)[60]
  78. ^ 後調整為210881[6]
  79. ^ 後調整為210882[6]
  80. ^ 1995年7月21日,清鎮市批覆改由貴州省直轄,貴陽市代管,行政區劃代碼調整為520181(國函〔1995〕69號)[61]
  81. ^ 在2002年5月8日發布、同年10月1日實施的推薦性國家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中明確省直轄縣級行政單位的第三、四位為90[62],自2003年起瓊海市的行政區劃代碼也相應調整為469002[63]
  82. ^ 2000年5月11日,吉安地區批覆撤銷,設立吉安市(國函〔2000〕40號)[28][65]
  83. ^ 1999年12月28日,綏化地區批覆撤銷,設立綏化市(國函〔1999〕154號)[66]
  84. ^ 1994年12月17日,臨沂地區批覆撤銷,設立地級臨沂市(國函〔1994〕131號)[67]
  85. ^ 85.0 85.1 三峽工程移民搬遷。
  86. ^ 2001年8月31日,襄陽縣批覆撤銷,設立襄樊市襄陽區,行政區劃代碼420607(國函〔2001〕93號)[20][69]
    2010年11月26日,襄樊市襄陽區被批覆更名為襄陽市襄州區(國函〔2010〕129號)[70]
  87. ^ 2010年11月26日,襄樊市批覆更名為襄陽市(國函〔2010〕129號)[70]
  88. ^ 2013年6月28日,潮安縣批覆撤銷,設立潮州市潮安區,行政區劃代碼445103(國函〔2013〕74號)[25]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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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6.32 6.33 6.34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截止1995年12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08-03-02 [2021-08-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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