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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討論:社會運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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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Hamham兄你好, 我在整理一些條目的時候創建了category:社會運動參與者這個category, 然後才發現到, 你之前已經創建了category:社會活動家這個category. 由於我不懂日文文獻, 所以我不知道日文中怎麼稱呼「參加社會運動之人」這樣的一群人. 當然, 我也不來自中國, 所以也不是太清楚中國一般的研究者或文字工作者怎麼稱呼上述的這群人. 但是, 由於我個人背景的影響(我是曾經留學美國的台灣學生, 而且主要研究領域就是社會運動), 我會私下認為不論我們採用什麼字眼來指涉「參加社會運動之人」這樣的一群人, 我們在某種程度上都是在和「activist」這個英文字在作對話.

根據我粗淺的了解, 在台灣的中文文獻中, 對於「activist」這個字應當如何翻譯, 似乎還沒有太多的共識. 以一些研究社會運動的學術論文為例,范雲(2003)同時使用了「運動者」和「社會運動參與者」這兩個詞彙來指涉「activist」,冷尚書(2003)則是使用「運動者」這個語彙,而朱增宏(2001)則是使用「社會運動參與者」這個語彙. 其他的例子還有吳書昀(2002)在對婦女運動activist的研究中採用「婦運參與者」這個語彙. 不過, 無論是「運動者」或「社會運動參與者」, 我並沒有看到有研究者使用「社會活動家」或「社會活動者」這些名詞.

總而言之, 我目前會覺得「社會運動參與者」可能會是對照「activist」比較好的一個中文詞彙, 而不是「運動者」(會和真正的「運動員」混淆), 也不是「社會活動者」(好像少了一點activist所隱含的抗爭意涵). 不知您意下如何?

參考書目

  • 范雲,2003,連結運動者與變動的政治機會結構:八零年代到九零年代台灣民主轉型過程中社會運動參與者的個案研究,見張茂桂、鄭永年編,兩岸社會運動分析,頁137-74。台北:新自然主義。
  • 冷尚書,2003,戰士與俠的自我╲文本:社會運動存有論的一種初步嘗試。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 吳書昀,2002,性別意識的發展歷程:以婦運參與者為例之研究。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輔導研究所碩士論文。
  • 朱增宏,2001,「威權」與社會運動:社會運動參與者的反省,以核四再評估為例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wdshu|阿呆 04:57 2006年10月24日 (UTC)

這是我寫給Hamham兄的一段留言, 主要針對category:社會運動參與者一事, 或者其他朋友也可以對這件事提出一些寶貴的看法. 以上. --wdshu|阿呆 05:02 2006年10月24日 (UTC)
個人也贊成改名字(感覺比較精確一些),不過移條目可能要費上一翻工夫。--ffaarr (talk) 14:27 2006年10月24日 (UTC)
不過如果大陸的用法的確是這樣的話,那應遵重一開始的人的用法。--ffaarr (talk) 01:18 2006年10月26日 (UTC)
同意遠兄的意見。zzz....很睏 找我 14:38 2006年10月24日 (UTC)
大陸的語言到是經常使用「社會活動家」這個詞,沒有聽過有用「社會運動參與者」的,「activist」本來就是「活動者」、「活動分子」而不是「運動者」,社會運動應該是「movement」- united actions and efforts of a group of people for a special purpose。--方洪漸 08:04 2006年10月25日 (UTC)
Google了一下,社會活動家219,000條,社會運動參與者只有769條,而且大部分不是指具體的人物,而是泛指。--方洪漸 08:19 2006年10月25日 (UTC)

cativist就是積極分子嘛。--Mukdener|留言 13:57 2006年10月25日 (UT

台灣的說法是"社運人士",沒聽過社會活動家 --獵戶座 留言給我 01:55 2006年10月26日 (UTC)

社會活動家似乎是對於社會涌動參與者中的著名者的稱呼,一般都是社會運動的發起人或者重要人物--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27 2006年10月26日 (UTC)
不是著名的重要人物也不會寫成條目進入分類了。如果台灣叫社運人士可以放到簡繁轉換中,但沒有聽過社會運動參與者。--方洪漸 08:03 2006年10月27日 (UTC)
同意書生所說,社會活動家與社會運動參與者在重要程度上有著很大差距,活動家應該是發起人身份,而非單純參與者,像Category:台灣社會運動參與者內的林滴娟等只可能是社會運動參與者。叫作社會活動家絕不適當。--Onsf 19:58 2006年10月27日 (UTC)
大家好。6個多月沒有來的我,居然還引致阿呆兄的賜教,榮幸榮幸!「家」和「人士」/「者」相比,後兩者似乎更加中性一點。但是從我們的語言習慣來說,這樣一來,作家也要改為「文字工作者」,「畫家」也應該改為「美學藝術參與者」,因為肯定會有極少數人士不一定夠得上「家」的層次。但是我覺得,與其主觀地判斷某人的知名程度是否達到「家」的水準,還不如一股腦兒放入同一個職業類別中。或許有不同意見對「活動家」尚不習慣,但基於維基對不同翻譯的處理方法——以先命名者為準,那麼我還是希望能夠使用「社會活動家」這個名稱。謝謝!順便在這裡遲遲地慶祝維基解封。--Hamham 02:17 2006年11月1日 (UTC)
如果套用香港名詞,就是活躍份子。又或者是社會活躍份子。HenryLi 02:40 2006年11月1日 (UTC)
給點意見,Activist感覺有點「興中會」的味道,如果是提出一個新的項目,叫發起人,也叫興起人吧,另外,「興」也有「興趣」、「興亡」、「興辦」、「時興」之意,所以建議用「興」字。Activist可以翻譯成「興行人」、「興行者」、「與興人」、「與興者」等。。 話說回頭,Activist並不一定是指「社會運動」參與者或活動分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