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巴士阿叔事件
巴士阿叔事件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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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已經由新聞、媒體機構作為內容來源所引用。引用這篇條目的文章是: 於2006-06-02所發表的《巴士阿叔:你有壓力,我有壓力》,出自世界媒體實驗室。 請同時到Wikipedia:新聞報導引用維基百科的內容處加入有關資料。(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僅限於放在條目討論頁的頁頂。) |
希望重點是總結各報紙的評論與2006年5月23日晚上《光明頂》的意見...能總結出來的話這條目就有存在價值。 另外對粗口字的運用還是希望能作適當運用(即盡量避免看粗口字)以合符條目的嚴肅性。--羊男 17:19 2006年5月24日 (UTC)
好搞笑,電台講足成日,英文維基用Uncle Bus,而中文「林尚義聲線高壓呀叔搭公車途中問候後生仔事件」條目名字太長,移動去巴士阿叔最好。--Iflwlou 18:53 2006年5月24日 (UTC)
可以參考一下這個。--minghong 06:01 2006年5月25日 (UTC)
內容真確性
[編輯]「整件事只有旁觀者和拍片者,無人敢仗義相助,與魯迅筆下中國人圍觀中國人被日本人斬頭的情景有相似之處。」這「情景」的確是史實,是令魯迅先生棄醫從文的理由。不過,他有寫過這件事嗎?這好像在說他在自己的小說文本內提及過寫作原因……--Gary Tse 12:06 2006年5月25日 (UTC)
- 暫時改編一下,希望有熟悉魯迅先生作品的人加點補充或修改。--Gary Tse 02:52 2006年5月27日 (UTC)
- 同意minghong。竟然與魯迅相提並論,我實在有點滴汗... -- Kevinhksouth (Talk) 10:08 2006年5月28日 (UTC)
- 這是出至於魯迅筆下的「看客」。另外,美國多年前,發生過一宗殺人的案件。一個女人在住宅區中被男子殺害,她不停呼救,附近有數十個人聽到,都只在看,沒有去救她,也沒有報警。女人最後死去。這事件一度震驚美國(因為有數十個人都坐視不理),而且亦成為心理學分析的個案。香港科技大學的社會心理學一課,教授亦有把這殺人事件作為教材。(可惜的是,因為我已經畢業了好久,不知道可以從何處找到相關資料。) --Luzi82 10:48 2006年5月28日 (UTC)
- 我當然知道「中國人圍觀中國人被日本人斬頭的情景」的典故。只是現在區區小事,居然與當年該事相提並論,實在有點不妥。 -- Kevinhksouth (Talk) 10:52 2006年5月28日 (UTC)
- (知道典故還沒有提點一下,這……)一位婆婆隨地吐痰,是一件小事。但如果這件事,竟然可以從網絡被吹捧到成為社會焦點。這就是一件奇特的社會現象。另外,引用魯迅及有關事例,也可以讓讀者看到,這是存在已久的社會問題。古有圍觀斬頭,今有巴士阿叔,世人的看客心態依舊,多少會引起大家的反思。--Luzi82 11:10 2006年5月28日 (UTC)
Main Stream Media
[編輯]CBS News New York Times -- SDiZ 05:53 2006年5月26日 (UTC)
請保留此頁
[編輯]雖然我無權投票,但我也想發表些意見。維基一向是說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雖這不表示任何東面也應收錄,但有研究價值或一定知各度的也應記下。這有研究價值,如陶傑在光明頂的研究,這有知名度,如上面兩份有名外國報章皆有報道,「受到社會深入關注」的就是這件事本身,大家也是關注此事才在論壇討論,而事物沒可能永存有的腦裏,故我們更需要把有研究價值、有一定知各度的事記低。維基存在的價值,就是除了普通資料外,還能紀錄地方文化,把一事的資料集中起來,不然,我們已有大英百科,維基百科有何用?--Kfsung 07:31 2006年5月26日 (UTC)
- 您當然有權投票,任何有用戶名的用戶有權投票。請您去相關的刪除投票頁闡明您的意見。謝謝。--Wing 07:32 2006年5月26日 (UTC)
- 咦? "刪除投票和請求"頁面的"刪除投票用的指示圖"下面方框裡頭:--> "..並至少為維基見習編輯..." Jyi 14:57 2006年5月26日 (UTC)
- 即使不是見習編輯,沒有投票權,也可以到投票區給意見。--Luzi82 10:58 2006年5月28日 (UTC)
昨日接觸《明報》副刊,草日的安安漫畫,昨晚的《東張西望》主持人對話,今天早上的881節目《醫道講醫道散》節目內都有提到...就是間唔中出現在對話中增加娛樂性那種,這類出現已經太多了。
另個人意見:條目中對社會現象的探討還覺淺白(說膚淺也許嚴重了點),就是很多面但一句起兩句止,沒有較有深度的文字描述(聯系社會現張與氣氛更好)。--羊男 23:44 2006年5月26日 (UTC)
- 這條目的發展應該是傾向這方面的。我剛剛加了註腳(改篇海報)和「魯迅」的部份。--Gary Tse 02:52 2006年5月27日 (UTC)
再補:今天《蘋果日報》以「『巴士阿叔』登上《衛報》」標題提到外國報紙(英國《衛報》與泰國《獨立報》)的報道。大家有否方法找到其原文網頁?
另外,傳媒吹捧的程度已開始過度,編輯條目時要注意分辨和維持理性分析。--羊男 10:48 2006年5月27日 (UTC)
有線新聞台[3]--Lmmnhn 01:14 2006年5月28日 (UTC)
「現時,更有有心誇大的人士把巴士阿叔事件放上網上百科全書。」
[編輯]我認為這個句子中,「有心誇大」是很重的著色字眼,不知大家認為這是否恰當。 --Luzi82 10:41 2006年5月28日 (UTC)
同感,但誇大的人只對事件與罵人方式鉅細無遺與報紙傳媒上的觀點抄襲貼上來,我覺得條目有存在的必要,但一定要有大家對傳媒與為何會在社會廣泛流傳的事實有一個批判思考。這一定要跟坊間盲目追捧有所分別才能提高條目的可讀性與深度。--羊男 16:04 2006年5月28日 (UTC)
PS:香港《大公報》對巴士阿叔列入英文維基之報道
圖片
[編輯]kevinhksouth 刪除了文中兩幅圖片,但看投票結果,並未能支持他的行動,現加以恢復。 其實香港網民很少談 GFDL, 但不應因為他們沒有說這個字, 而認定這些照片是不能在wiki 上使用。為了確保資訊的流通和平衡侵權問題,我們可以從這些圖片作者的行動,合理推斷他是否支持 GFDL. 不過,在刪除圖片投票進行時,一直堅持要刪除圖片的kevinhksouth 提早將行動付諸實行,此舉令人奇怪。(與kevinhksouth 溝通多時,他會認為對他手法的質疑,等同人身攻擊,對此我只期望枯臚頭堡賜我力量,明白他的論點, 但我真是有點無奈了。 )--Yau 18:43 2006年5月28日 (UTC)
- 版權不能推斷。總之不是 GFDL、cc、或不保留版權的就不能用。--✉Hello World! 15:37 2006年5月31日 (UTC)
- 根據《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權條例》第23條(2)複製任何作品指以任何實質形式複製該作品,並包括藉電子方法將作品貯存於任何媒體。這是違反《版權條例》的,因此我們需要把Image:Uncle Bus Poster.jpg快速刪除。--Mtrkwt 15:45 2006年5月31日 (UTC)
- 補充,圖中沒有說GFDL,又違反《版權條例》的,理應刪除。--Mtrkwt 15:49 2006年5月31日 (UTC)
spoiler 掃興警示
[編輯]spoiler 一般是放在小說或電影 wiki page 中, 但這事件比較像新聞事件, 似乎不應加入 spoiler 呢. --Yau 18:51 2006年5月28日 (UTC)
"=.= 正正也想說呢... (早前不明什麼是spoiler, 原來是掃興警示..) 這段影片我想是反映事件過程... 怎說得上"欣賞" .. =.= 這個"掃興警示"對事件中人帶有很大的侮辱. 討厭的香港幸災樂禍性格! --Ric 04:47 2006年5月31日 (UTC)
文中的粗口
[編輯]在敍述事件經過時, 直接將事發時的粗口納入其中. 原因是:1. wiki 並無禁止合理使用粗口. 2. 中年人強烈的粗口, 是事件中的重要元素, 若不提及, 就難以明白為何外界會有如此大反應. --Yau 18:51 2006年5月28日 (UTC) 同意... 但原因1. 應該從理據立論.
應該這樣說: Wiki 是百科全書. 上面寫的粗口是以交代事情的角度來寫...都不是直接對讀者辱罵. 不帶攻擊性, 不應該刪掉.
百科全書指向的讀者故然有一大群. 參看Wiki 的指引, 固然亦要照顧小朋友讀者, 但加上指引比刪掉粗口更好...
原因2. 同意呀. 正正就是這個程度的辱罵, 才反映了社群裡面竟然有人能如此出口, 被辱者及第三者的感受..... 還有第四者社群對此的回響.
--Ric 04:37 2006年5月31日 (UTC)
名字問題
[編輯]被Minghong改回來了,我個人條目名稱建議改為巴士阿叔事件,因名字太普遍了。雖然近來google、yahoo的搜尋都會用這個詞,但事件中也不是只針對那位大叔一人。對於該人物的背景也沒有詳細的說道,一切也是圍繞事件為主。 Stewart~惡龍 19:31 2006年5月28日 (UTC)
高登的情況
[編輯]昨日大幅改寫文章, 看看會不會「維基化」一點, 但尚有一事未解決. 這件事其實大部分由香港高登的人首先發爛, 發揮改圖絕技, 成就今次阿叔大業. 高登當時發生甚麼事, 由誰人發起, 資料尚缺. 有沒有高人指點呢? --Yau 01:37 2006年5月29日 (UTC)
事件中人身份
[編輯]少東, 東主, sales.. 各有不同的意思... 想問到底資料來源在那裡呢?? --Ric 05:26 2006年5月31日 (UTC) * 他是艮福地產公司的東主. 這兩天都很多這方面的報道了, 如 「巴士少年首現身 「為何想我還手」 開地產舖 歎搵食艱難, 2006-05-29, 香港經濟日報, A22, 社會要聞 」 . --Yau 07:52 2006年5月31日 (UTC)
保留過後,請清理本條目
[編輯]雖然小弟有份投票保留,不過條目內容需要重新清理,如再保持現時的標準,倒不如乾脆刪除它吧!--Mtrkwt 09:08 2006年5月31日 (UTC)
- 我覺得這個意見的質素有需要提升,因為看後也不知應從哪方面入手修改。如再保持現時的標準,倒不如乾脆刪除這個意見!--Yau 09:17 2006年5月31日 (UTC)
- 就算如此,亦不應刪除模板。首先,要把它維基化。如是沒有改善,小弟不排除重提刪除列表之中。--Mtrkwt 09:47 2006年5月31日 (UTC)
- 再刪除cleanup tag,直至提出者能表達對修改的建議。不是說這版就是完美,但有感於不少人只留下cleanup tag, spoiler tag 或neutrality tag, 但意見空洞,內容不詳,如此對wiki 質素也沒有用處,此風實不可長。,至於閣下要刪除此文? 呵,你有機會成功的,如果江澤民是女人。--Yau 09:51 2006年5月31日 (UTC)
- 就算如此,亦不應刪除模板。首先,要把它維基化。如是沒有改善,小弟不排除重提刪除列表之中。--Mtrkwt 09:47 2006年5月31日 (UTC)
- 請閣下指我有什麼不盡編輯責任?看似是閣下違背了維基的方針(在這裡使用半形標點)?現在討論下去再沒有意思。--Mtrkwt 10:18 2006年5月31日 (UTC)
影片版本應否保留
[編輯]有必要把所有版本都列出來嗎?這裡不是網址收藏處--百無一用是書生 (☎) 09:10 2006年5月31日 (UTC)
- 很有必要.這件事之所以引起全城轟動,正是因這些影片而起。--Yau 09:15 2006年5月31日 (UTC)
- 原意也是放數個較知名、電視電台有播放的版本,現在的版本看來也真太多。如果你知道那幾條影片是較多被傳媒引用、較受網民討論,不妨把其餘的刪走,只保留重要的。--Yau 09:55 2006年5月31日 (UTC)
- 過多了,應只保留最初版本。Wikipedia is not a link depository. --minghong 15:14 2006年6月2日 (UTC)
巴士阿叔是否為陳乙東?
[編輯]巴士阿叔是否为陈乙东?--用心阁(对话页) 14:17 2006年5月31日 (UTC) * 毫無疑問了. 其實已有資料來源. --Yau 14:28 2006年5月31日 (UTC) ** 請問資料來源是否可靠?維基百科並不會收錄任何不可靠的資料。 -- Kevinhksouth (Talk) 14:32 2006年5月31日 (UTC) **资料来源在哪里?有媒体报道么?还是有人指认。没有的话最好把名字撤下来,否则一来不真实,二来影响别人的荣誉。--用心阁(对话页) 14:43 2006年5月31日 (UTC) *** 資料來源早已交代了, 不過稍後又會有人提出一週刊是否可靠, 就讓 dispute tag 保留一天. 看看明天的報紙怎樣跟進吧. 不過嘛, 如果你懂這位陳乙東, 大概也忍不住拍一拍大腿大叫: 「就是他了!」 哈哈. --Yau 15:00 2006年5月31日 (UTC) **這不是影響別人的名譽,更令維基觸犯香港法例。另,請User:Yau不要再更改Disputed-tag的位置,因為文章開首早己有「陳乙東」一詞。 *** 那個名是我放在開首, 我現在刪了他, 以免因一個名字, 而令人對整篇文章都有錯覺. --Yau 15:00 2006年5月31日 (UTC) *** 週刊大大隻字寫哂比來啦...點會令維基觸犯香港法例? Chongtin 04:16 2006年6月1日 (UTC) **** 不過在這次討論中,發現一個挺有趣現象,有些香港原來真的沒有留意時事消息,這本來沒有問題,只是一個對時事不了解、閱報不多的人,又要修編一條時事話題,就難免強人所難了. --Yau 19:06 2006年6月1日 (UTC) *****今天幾乎全香港傳媒都說阿叔 = 陳乙東。這個人自己也承認,看來真是錯不了。--Luzi82 01:19 2006年6月1日 (UTC) 另外先提醒一下,當文章被回退超過三次,根據維基的回退不過三,管理員有權保護條目以避免編輯戰,直至爭議解決為止。此外,我重申一次,維基百科並不會收錄任何不可靠的資料。請做好查證資料的工作。 -- Kevinhksouth (Talk) 15:04 2006年5月31日 (UTC) **** 就是了. 沒有討論而向文章作整體性的改動, 實在不要得, 但用心閣的顧慮有他的道理, 應予以重視的. 反而是一些肆意破壞而未能交代理由的編改行為, 大可引導他們過來參與討論. 只是嘛, 毋須說甚麼重申不重申. 重申這回事, 看上去果然有權威性, 真的很有滿足感呢, 只是怕會嚇怕其他人參與討論呢. --Yau 15:23 2006年5月31日 (UTC)
Yourtube
[編輯]有其他網站可以下載的版本嗎?怎麼都是Yourtube? -- Toytoy 15:10 2006年5月31日 (UTC)
- 看連日來的媒體報道, 影片得以流傳, 都是拜 youtube.com 的技術所賜云云. --Yau 15:12 2006年5月31日 (UTC)
有關消滅文中內容的行為
[編輯]巴士阿叔一文在爭議聲中, 終於獲得保留, 但文件中的粗口、圖片亦出現新一輪爭議. 其中, 我們正為討論圖片的去向, 並且進行投票, 以決定應否保留圖片, 遺憾是, 雖然有關投票仍未結束, 但有部分投票支持刪除圖片的人, 已提前消滅文中一切圖片, 未有尊重社區的投票及其他用戶的意見. 由於此文的圖片是一項關鍵的資料, 刪走該幅圖片將會影響 wiki user 對事件的認識, 所以任何「消滅內容」的行動, 宜應小心進行, 並應等待最後結果, 才好執行, 以平衡版權及資訊流通的重要性, 及尊重 Wiki 社區的討論機制. --Yau 17:54 2006年5月31日 (UTC)
- 根本上,這不算是消滅內容,請閣下改善用詞。而且,我們是刪除條目中的圖片,與刪除整張圖片是有出入,因此不算是「消滅內容」。同樣地,請閣下引出有關「關鍵的資料」理據,否則閣下的「消滅內容」根本不成立。--Mtrkwt 18:06 2006年5月31日 (UTC)
看來這篇文章可能要引入保護模式。都已通過投票,決定保留這篇文章,何解還有IP戶會匿名消滅文章內容.>_< --Yau 18:59 2006年6月1日 (UTC)
- 當然需要,原因是有用戶堅持保留不合時宜、不合規則的資料所致。二來,何謂「還有IP戶匿名消滅文章內容?」,我全不覺得有IP戶是刻意匿名,難道IP戶不能修改?別人明顯是刻意破壞,又有人視作消滅文章內容。這樣的用詞(補充,是指IP匿名破壞者),維基是不會進步的。--Mtrkwt 13:27 2006年6月2日 (UTC)
雖然我認為應該在本文中加入適當的圖片(例如事發的硬照)。但現在竟放了某某剪報,好像不太合適。--Luzi82 13:39 2006年6月2日 (UTC)
- 其實一張網絡截圖是可以接受的,不過要符合規則使用。可惜,現時將陳乙東的訪問放在條目,有嫌缺乏中立性之疑,「巴士阿叔」一事不應集中在陳乙東一人,我建議將無關重要的圖片刪去。--Mtrkwt 14:25 2006年6月2日 (UTC)
- 巴士阿叔事件中, 一張頭條報道正好表達了事件如何成為全城熱話, 用得恰到好處. 不過, 垃圾應該刪走, Disputed-section 是用於事實準確性受爭議的地方, 請你不要以你個人的編輯意見 , 而濫用具廣泛影響性的tag 。 --Yau 12:01 2006年6月3日 (UTC)
討論內容
[編輯]為什麼討論內容一大段被刪掉??? 不解..
同時cc: Shizhao (刪改人)
請留個理由,指導小輩
--Ric 23:54 2006年6月2日 (UTC)
我暫時恢復過來... 有些評論消失了,會令小輩忘了討論過什麼...
其他編者也有參考作用,免得又重複論題.
同時期待老編shizhao 的回複,祈禱中
--Ric 00:02 2006年6月3日 (UTC)
助教?
[編輯]: 在服刑期間積極進修, 修讀過法律, 营养学, 及哲學分別三個學位,其學歷之高,有如大學助教( 如屬實). 誰在大學裡見過有三個學位的助教? -- Toytoy 23:41 2006年6月2日 (UTC) 學歷很高嗎??? 大學助教來說.. 一般都不只學位... 反而三科學位都而沒有碩士很難當上助教. 總之這句像個人見解多一點. --Ric 23:54 2006年6月2日 (UTC) ==這條目是介紹一件事件?還是介紹主角陳乙東?== 本條目所引用圖片,是介紹主角陳乙東,而不是講述「巴士阿叔」一事,是否理應在條目刪除無關係的圖片?這會影響本條目的準確性。另外,有關主角中年人介紹根本無須與陳乙東一條目重覆,有部份內容可以刪減。--Mtrkwt 03:58 2006年6月3日 (UTC) 根據條目名稱精簡原則,應移動回到「巴士阿叔」。--minghong 14:52 2006年6月3日 (UTC) :本人是針對條目內容,不是條目名稱,如果改回「巴士阿叔」為名,小弟全不介意,因為不是小弟所更名的。不過在條目上有需要加上提示,以便識別。 :不過,現時User:Yau不斷堅持本人無理使用dispute tag,但實際上本條目內容佔有大部份內容是介紹「巴士阿叔」一事主角的訪問及其個人介紹,根本與本條目的方針無關,例如所引用圖片及未被人整理前的內容,大部份內容根本是以介紹陳乙東為主,完全不符合本條目是介紹一件事件,因此有需要使用dispute tag。 :基於User:Yau認為本人無理使用dispute tag,加上上文亦有人支持部份報章圖片根本不太適宜,故此希望大家討論,究竟這樣能顯示「全城熱話」嗎? :(!)意見,上述兩張圖片根本是介紹陳乙東,是顯示陳乙東成為「全城熱話」,而不是「巴士阿叔」成為「全城熱話」,為何不用回有關「巴士阿叔」報導呢?(如5月27日有線新聞報導)。請大家分清事非黑白,可是需要可是不需要。--Mtrkwt 15:30 2006年6月3日 (UTC)
奇怪的匿名編輯活動
[編輯]奇怪為甚麼匿名戶如此「惡搞」. 繼之前將巴士阿叔改成「乾炒牛河」和將整篇文章全部刪走後, 最新傑作是將他變成龍虎豹的主角. 說實在, 如此明顯的破壞行為, 實在不明白為甚麼 Mtrkwt 仍然會指這不是存心破壞. 其實早已說了, 大家已投票決定保存這篇文章, 現在管理人員為文件加了保護, 希望沒有人反對就好了. 真有點煩. --Yau 16:15 2006年6月3日 (UTC)
- 請閣下不要再次作出無理指控,小弟是說「別人明顯是刻意破壞,又有人視作消滅文章內容。」,不是「這不是存心破壞」。--Mtrkwt 16:28 2006年6月3日 (UTC)
- 補充,小弟是第一位維基人要求並申請將條目作出破護,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事實證明,小弟早已發現有人存心破壞,並非閣下所言,請改善用詞。--Mtrkwt 16:31 2006年6月3日 (UTC)
巴士變公車?
[編輯]為何「巴士」又變了做「公車」?--Kenneth Tsang 18:56 2006年6月5日 (UTC)
請加入林尚義模仿巴士阿叔的世界盃廣告
[編輯]http://www.youtube.com/watch?v=IAgy_rvvx7U -- 219.79.206.203 20:59 June 5, 2006 (UTC)
支持,想不到.... 但會不會有版權問題??? --Ric 10:58 2006年6月6日 (UTC)
- 維基的外部連結不會涉及版權問題。 --傑 14:23 2006年6月6日 (UTC)
巴士阿叔﹝陳乙東﹞於昨晚﹝香港時間6月7日﹞遭四名男子圍毆事件
[編輯]是否應該將圍毆事件的概要也紀錄入維基、並作出跟進?
﹝包括紀錄部份傳媒對陳乙東所採取的立場,比如東方旗下報章因為當初拿不到獨家頭條,所以傾向將今次圍毆事件寫成陳乙東「自作孽」。﹞
東方旗下報章:
其他:
-- 219.79.206.203 23:55 June 7, 2006 (UTC)
蘋果日報也有記者現場拍照並成為頭版。我補完到陳乙東條目中。
另外,本事件似乎發展成繼陳健康事件之後的造新聞事件,理由是以金錢接受《壹周刊》訪問和《東方新地》召妓「訪問」並分別有正面片段和照片上網,造新聞事實早已明顯,希望能加以上去令巴士阿叔事件成因後果和與傳媒的纏繞更而清楚。--羊男 23:50 2006年6月8日 (UTC)
- 這種帶有陰謀論的揣測本來就不應收錄,何況維基創作人不應自行滲入個人評論, 倒不如引述一些評論文章的內容好了. --Yau 23:41 2006年6月16日 (UTC)
優良條目評選
[編輯]- 巴士阿叔事件(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分類︰大眾文化 - 網絡文化--蜜蜂 (Talk) 16:13 2006年11月20日 (UTC)
- (-)反對,內容混亂。還有是否因為受偽基百科影響,正文前竟然有一段名句? -- Kevinhksouth (Talk) 16:21 2006年11月20日 (UTC)
- (:)回應,想問正文前的名句有什麼問題,既沒有任何褒貶之意。--蜜蜂 (Talk) 16:25 2006年11月20日 (UTC)
- 這並不符合維基百科條目的格式。 -- Kevinhksouth (Talk) 16:28 2006年11月20日 (UTC)
- (:)回應,想問正文前的名句有什麼問題,既沒有任何褒貶之意。--蜜蜂 (Talk) 16:25 2006年11月20日 (UTC)
- (-)反對,同Kevinhksouth--百無一用是書生 (☎) 15:19 2006年11月21日 (UTC)
- (-)反對,內容混亂。還有是否因為受偽基百科影響,正文前竟然有一段名句? -- Kevinhksouth (Talk) 16:21 2006年11月20日 (UTC)
有關提昇條目質量的建議
[編輯]首先要說的是,香港各大傳播媒體所製作的2006大事回顧,都有大幅度的回顧巴士阿叔事件,可見此事件有一定的重要性與令人思考的地方,因此保留條目是沒有什麼爭議的.
我認為本條目要提昇質量並不困難,現在條目已經附註大量的參考資料及來源,所以難度相對較低.比較多的朋友認為部分內容帶有粗口文字,應該刪除.我並不反對刪除,不過也許使用下拉式的隱藏文字,是比較兩全其美的辦法,條目的版面亦可以比較簡明.第二的是主角的部分,由於事件並不是電影,參與人的身份在事件過程就可以交代到,所以沒必要再另設一欄.第三是巴士阿叔事件的後續發展,包括全港找尋片中人的集體行為,傳媒的八卦式採訪,以至巴士阿叔受襲令熱潮退卻,都值得說明.希望大家可以參考我的意見. 德廣@華貴洋行(Noble House)>.< 14:50 2007年1月9日 (UTC)
阿叔金句摘錄
[編輯]我有壓力,你有壓力,你做乜挑釁我呀?
Ngo yaw ngadlek, ney yaw ngadlek, ney jowmat tiuyant ngo a?
(我有壓力,你有壓力,你幹甚麼挑釁我?)
唔渣手即系未掂啦?未掂即系要搞到掂啦!系咪啊?
M ja saw jek'hay mey gaudim la? Mey gaudim jek'hay yiu gau dow dim la! Hay m'hay a? (不握手便是還沒妥當,沒妥當便要弄妥當啦。)
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
Mey gaikeud! Mey gaikeud!! Mey gaikeud!!!
你好好打咩你!屌***!
Ney how howda me ney! Diu ney lowmow!
(你打架很強的嗎?***的!)
老母唔屌屌邊個啊?
Lowmow m diu diu bingo a?
(娘親不操操誰?)
我屌***我條野系咪系***果度丫?
Ngo diu ney lowmow ngo tiu ye haym'hay ney lowmow godow a?
(我***的,我那東西是否在你媽那裡嗎?)
搬人出黎就搬人出黎,你鍾意小就小. 我鍾意小就小,小人呢就唔系,冇害既,小丫小丫打你兩鎚咩?
Bun yant cotlay jaw bun yant cotlay, ney jonkyi siu jaw siu. Ngo jonkyi siu jaw siu, siu yant jaw m hay, mow hoi ge, siu a siu a da ney leong coy me?
(搬人家出來就搬出來,你喜歡操就操,我喜歡操就操,操人家這不是,沒害的,操啊操啊打你兩拳嗎?)
你警告我做咩?你警告我我唔捻驚拿人家出來。
Ney genkgow ngo jow mat'ye? Ney genkgow ngo ngo m lant geng na yantga cotlay.
(你警告我幹啥?你警告我我不他媽的害怕搬人家出來。) 事實證明香港D阿叔級人士系幾咁大壓力
- 想問一下對話內容要全數轉載嗎?—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12月28日 (日) 15: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