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李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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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SNH48成員的條目可否新增內容?[編輯]

因為這位閣下在SNH48成員的相關條目內反覆多次回退在下的編輯,而其給出的理由為:已經經由存廢討論刪除或重新導向的頁面(無論何時)重建都要在存廢覆核頁面經管理員批准之後才能重建 這是規矩,現在,特意在此請管理員批准條目頁面重新存廢討論。在下不太願意與這位閣下發生編輯戰,也特意召喚閣下。@Softyu:--🎂🎂🎂🎂㊗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3日 (三) 18:22 (UTC)[回覆]

已被刪除的頁面,重建內容與被刪除前相同者,才需經由存廢覆核請求處理。若是兩者無關,可直接進行編輯,沒有額外限制。—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3日 (三) 19:32 (UTC)[回覆]
@R96340:應該不可能一樣吧,前者是2015年創建的。而在下還添加了去年和今年前三月的有關內容,而且還找了來源。話說,您的這種簽名很容易誤會成之後補簽的?--🎂㊗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3日 (三) 21:00 (UTC)[回覆]
可查閱:孔肖吟李宇琪。--🎂㊗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3日 (三) 21:08 (UTC)[回覆]
那麼,可直接無視該用戶進行編輯。—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4日 (四) 01:32 (UTC)[回覆]
建議閣下直接提存廢覆核,這樣可以名正言順的恢復條目。--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5月4日 (四) 02:57 (UTC)[回覆]
這位閣下已經在兩個條目掛了關注度模板(才兩三天),所以,本人才趕緊找到了來源。在下認為,應該等待關注度到期之時,再提交WP:DRV。--🎂㊗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4日 (四) 18:37 (UTC)[回覆]
s2兩位成員可不是我回退到重新導向的,冤有頭債有主你別問我靴靴--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7年5月4日 (四) 06:05 (UTC)[回覆]
@Softyu:尊敬的閣下,請看這裡這個,並非SNH48,而是孔肖吟李宇琪這兩個條目。這都是在本人添加了來源之後,您回退的。--🎂㊗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4日 (四) 18:37 (UTC)[回覆]
雖然我加了關注度模板,但是在我掛了模板之後有管理員依據之前存廢討論的結果將頁面回退到重新導向狀態,之後您是添加了來源,但如果無法證明條目滿足關注度仍然還是會提刪的,建議您將頁面現行提交存廢覆核以這些參考來源獲得再次創建條目的允許。--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7年5月4日 (四) 23:38 (UTC)[回覆]
@Softyu:,請閣下留意,User:Nivekin並非管理員。再者,本人的編輯被您當成是對條目的破壞了麼?您的回退卻沒有附加額外的理由嗎(李宇琪44238388 rv孔肖吟44238427 rv)?如果真的有必要,能不能等待關注度模板過期之後,再行回退?如此繼續,在下也只能先行提交存廢討論了。謝謝您的回覆。--🎂㊗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00:00 (UTC)[回覆]
請留意何謂WP:關注度。—AT 2017年5月4日 (四) 13:01 (UTC)[回覆]
嗯,已經查閱,但因為這位閣下在兩個條目掛了關注度模板(才兩三天),所以,在下認為,應該等待關注度模板到期之後再行提交,而不是匆忙回退到重新導向吧。--🎂㊗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4日 (四) 18:37 (UTC)[回覆]
(:)回應 @R96340: 關注度問題刪除,重建而又沒有提供合格來源,那是否又要掛30天模版才能提刪?尤其是一些已經改成重新導向的,不會有巡查員檢查條目,是否應先經由存廢覆核請求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03:31 (UTC)[回覆]
(:)回應因關注度提刪確應提出存廢覆核請求,收回前言。—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5日 (五) 06:14 (UTC)[回覆]
(:)回應@nivekin:雖然您不是回應在下的,況且您也並非回退最後一次。但,就這兩個條目,在下需要請教。在下已經為條目的內容添加了來源,然而,另一位閣下卻無理由回退,這樣做法是否妥當,是否應該在回退理由中明示,「請提交存廢覆核」等等之類的隻言片語,而不是什麼都不留下直接回退吧。--🎂㊗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18:03 (UTC)[回覆]
(:)回應 在重寫之前的重新導向頁,不是已經有寫明了嗎[1]?卜至於來源是否合格,也可參考關注度要求。--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18:1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