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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DragonSamYU/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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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編輯]

火災發生和爆炸[編輯]

最初火災發生於22時51分46秒,最初起火部位為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運抵區南側貨櫃區的中部,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的結論是最初自燃著火物質為硝化棉(事發當天運抵區內共有硝化棉及硝基漆片32.97噸)[1]

事故當晚22時50分,有市民電話報告稱濱海新區發生油罐爆炸,這是可查的最早報告。[2]:16-1722時52分18秒[2]:19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天津濱海新區港務集團瑞海物流危化品堆垛發生火災[3]」後,於22時54分22秒下達出警指令[2]:16-17,立即轉警給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隊,接警後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隊立即調派與瑞海公司僅躍進路一路之隔的天津港(專職)消防第四大隊緊急趕赴現場,22時55分前,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調派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支隊三大街中隊趕赴現場增援[2]:17。22時56分,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隊第四大隊首先到場。現場指揮員向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隊請求增援,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隊立即調派專職消防第五大隊、第一大隊趕赴現場。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119指揮中心根據地方群眾報警電話激增的情況,立即增派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支隊全勤指揮部及其所屬特勤隊、八大街中隊,天津市保稅區公安消防支隊天保大道中隊,濱海新區公安消防支隊響螺灣中隊、新北路中隊前往增援。消防部門方面的資料則顯示八大街中隊、特勤中隊和天津保稅區消防支隊天保大隊消防中隊已於22時55分前與三大街中隊一同收到增援指令。[2]:17至此,天津市消防總隊6個公安現役中隊和天津港3個專職消防大隊,36輛消防車200人參與滅火救援[3]。23時00分左右,已經有相當數量的消防力量抵達火災現場,負責外圍警戒的消防隊員及警員[4]要求圍觀民眾後撤。23時08分,天津市開發區公安消防支隊八大街中隊到場。23時13分許,天津市開發區公安消防支隊特勤中隊、三大街中隊等增援力量陸續到場[1]

23時30分左右,現場警銜最高的消防指揮員江澤國[5]發現異常跡象,要求他所在的特勤中隊及後方車輛人員後撤,數秒後火場隨即發生兩次強烈爆炸[2]:8, 64[3][6];第一次爆炸發生在8月12日23時34分6秒,近震震級ML約2.3級,相當於3噸TNT炸藥[7]。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認為第一次爆炸原因為硝化棉燃燒的高溫導致周邊的硝酸銨分解爆炸,爆炸當量為15噸TNT。23時34分37秒後發生了更大的第二次爆炸,近震震級ML約2.9級,相當於21噸TNT炸藥[7],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稱第二次爆炸當量為430噸TNT。「天津塘沽濱海等,以及河北河間肅寧晉州藁城等地均有震感。」[8]。爆炸當時揚起煙塵高達數十米[9],造成12名消防官兵犧牲,36名消防官兵失聯[10];生還人員絕大多數耳膜穿孔,聽力和記憶不同程度受損[2]:31。現場滅火的30輛消防車在事故中全部損毀[1]。兩次爆炸分別形成一個直徑15米、深1.1米的月牙形小坑和一個直徑97米、深2.7米的圓形大坑[1],坑內有毒物質平均超標40多倍,氰化鈉超標800多倍[11]

滅火與搜救過程[編輯]

8月12日23時40分,天津消防總隊全勤指揮部調集9個消防中隊和35輛消防車趕赴增援,一邊搜救一邊救火[3]。8月13日3時53分,北京消防部門調派2架無人機與8名官兵趕赴現場[12]。凌晨6時50分,增援力量抵達現場,已利用無人機繪製出360度全景圖,為現場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12]。截止下午2點,天津消防總隊9個中隊和港務局碼頭3個專職隊趕赴現場撲救[13]。滅火過程中發生了兩次爆炸,導致部分現場人員被困[14]。8月14日10時,天津市政府第二場發布會通報:截至2015年8月14日9點已經搜救出32人[15],共有1000多名消防官兵、近200部消防車輛參加救援,其中包括河北消防的43部車和230多名消防官兵。8月14日13時,火勢仍未撲滅,天津市濱海新區12大街到塘沽四號路全部戒嚴[16][17]。8月13日,北京衛戍區應急指揮組和以北京衛戍區某防化團三營的200餘名防化部隊官兵攜專業設備趕到天津事故現場[18]。15日上午11時30分防化應急救援隊搜救隊伍在距離爆炸點50米處的貨櫃內發現一名倖存者,隨後這名倖存者被送往醫院救治[19][20]。8月14日16時40分,現場明火被撲滅[1]

有輿論質疑,第一批抵達的消防員用水撲滅化學品火災導致了化學反應加劇,公安部消防局稱用水滅火降溫的處置程序科學[21]

現場經歷[編輯]

天津消防開發支隊八大街中隊[編輯]

接警後,天津消防開發支隊八大街中隊出動26名戰鬥員及全部4台消防車,抵達現場後位於最接近火源的位置;第1輛車為指揮車(代理中隊長梁仕磊負責),由最高指揮者及負責通訊、記錄和錄影的文書搭乘,外加3-6名戰鬥員,第2輛(2班車,排長唐子懿搭乘)和第3輛(3班車,指導員李洪喜搭乘)為供水車或戰鬥增援車,最後一輛為搶險救援車(排長楊光搭乘),負責警戒及隨時救護傷員。[2]:25-26, 28, 31-32楊光畢業於昆明消防指揮學校,是八大街中隊現場4名幹部中的唯一生還者[2]:31,其事後回憶,抵達火場時距離著火中心點約200米,[2]:32發現火焰與油罐爆炸不同,煙霧是白色,火光特別明亮且伴有「噼里啪啦」的響聲。[2]:33他在爆炸時因正與數名消防員背對火場執行警戒任務而生還,救助一名民眾後與同僚陳劍及孔維強一同撤離,轉乘多次先後抵達泰達醫院及塘沽石油醫院後,均因醫院超負荷運轉未獲接收,最終由聞訊而來的陳劍的叔叔駕車接走,在前往天津骨科醫院途中三人陷入昏迷。[2]:49-59楊光所搭乘的第4輛車的駕駛員楊鋼[22],第一次爆炸時正在調整車輛位置,第二次爆炸前未能逃生而隨車輛遭火焰吞沒。[2]:32-33, 44-45中隊長梁仕磊及通訊班文書訾青清抵達現場後向火場接近,前者曾通過第1輛車班長毛青下令車輛後撤,梁仕磊及訾青清皆於事件中殉職。[2]:34第2輛車的戰鬥員葉京春於第一次大爆炸前和隊友蔡家遠一同鋪設水帶,完成後返回時發生爆炸,因有車輛遮擋而未受嚴重傷害;第二次大爆炸將其衝到一輛大卡車底下,頭盔丟失;此後葉京春盡力協助於車底發現的重傷消防員岩強撤離,但因後者傷勢較重,被迫將其留置於一處較安全的草坪而獨自向外移動尋求救援;後遇見受傷的特勤中隊消防員王林及劉榮龍,後者當時失去視力。一個多星期後葉京春知悉蔡家遠殉職,尋獲時遺體完整傷痕不多,推測主要死因為爆炸衝擊波。[2]:36-38第3輛車的戰鬥員肖旭(事發前一年入伍),向第1輛車方向鋪設水帶完畢返回時發生第一次爆炸,聽從班長楊建佳(生還)的「趕緊跑!」指示撤離,僅跑出十幾步即遭遇第二次大爆炸,被衝擊波帶離地面再落地,頭盔遺失但幸運地拾獲一隻,一邊躲避後續爆炸及墜落物一邊撤離,先後遇到楊建佳及一名視力因傷受損的支隊幹部,又先後與兩人走散。最後肖旭與會合的兩名分別眼部灼傷及重傷(岩強)的消防員攔下一輛已載有重傷員的汽車,並設法將岩強送離。[2]:39-42搭乘第4輛車的張化維在第二次爆炸時被衝擊波拋出,獨自撤離圖中遇到同中隊第1輛車乘員、重傷無法行動的李鵬升,和眼部燒傷失去視力的支隊信息通訊科耿姓科長;約1時30分由現場附近的警車送回中隊駐地,最後由執勤哨兵送至醫院。[2]:44留守八大街中隊駐地負責接警的值班消防員張夢帆,手機在爆炸後曾先後接到第3輛車司機王大力和第1輛車司機潘友航的電話,分別反映無法找到回撤路線和嚴重受傷,後均中斷。八大街中隊營房在事件中受損,但臨時收容了數百名尋求庇護的周邊民眾。[2]:29八大街中隊因嚴重減員,事件後依靠其他單位臨時增援人員維持日常值班。[2]:26

天津消防開發支隊三大街消防中隊[編輯]

隸屬於三大街中隊的消防員張超方,原定事發當年退役,入院時40%深度燒傷,8月27日由DNA確定身份,昏迷達40日。[2]:74-81同中隊的雲南佤族消防員岩強,系2005年入伍的老兵,事發時與妻子成婚不久,四肢及下半身嚴重燒傷,臉部五官毀損;爆炸現場先後有4組共六七人協助其外撤;列兵陳高強是爆炸後最早遇見岩強的人,為其脫下著火衣物並撲滅臉部火苗。[2]:86-89

天津消防保稅區支隊及下屬天保大道消防中隊[編輯]

保稅區支隊政委周秀大校,當晚從家中返回支隊駐地時遠距離目擊爆炸,於0時5分抵達現場。[2]:97-99前期抵達現場的天保大道消防中隊車輛,於火場外一百多米受其他消防車阻擋而停下,搭乘第1輛車的劉姓副中隊長帶領同車的王盼、連天琪和龐題向前移動查看情況後,命令王盼及連天琪折返指引車輛向火場移動,在兩人與車輛即將匯合時發生第一次爆炸,王盼立即鑽至貨櫃貨車底下躲避,連天琪被壓倒在地,兩人的頭盔丟失。[2]:107-108王盼於第二次爆炸後遇見第3輛車駕駛員王子林、第2輛車戰鬥員胡榮蒲及一名隸屬於開發支隊的消防員;王子林傷勢較重不能自主行動,最後被迫攔車將王子林及開發支隊同僚送走,胡榮蒲在過程中走失並陷入半昏迷。連天琪則與一名普通民眾及一名開發支隊的同僚一同向外撤離。[2]:106, 108-109而留在第1輛車上的駕駛員王琪及當時坐在其後方的戰鬥員寧宇,爆炸時正對火場方向,兩人均殉職。[2]:109該中隊的第2輛車由田寶健駕駛,前排右側的排長鄭毅指揮;第一次爆炸前,負責現場攝像的中隊文書袁海跟隨戰鬥員胡榮蒲一同下車後往火場方向前進,發生爆炸後,該車車窗玻璃全碎,排長鄭毅命令趴下保護頭部,胡榮蒲見此曾要求駕駛員田寶健下車。隨即發生的第二次爆炸波及消防車,據坐在此車靠近爆炸中心一側的班長劉小福回憶,他看到後排乘員崔磊仍在,但前排的鄭毅及田寶健已不在車內;右側車門被衝擊波扭曲,左側車門脫落,劉小福腿部遭車門打擊骨折,最終由第3輛車乘員羅斌背負救出;而除鄭毅(重傷)、崔磊及胡榮蒲外,田寶健和袁海未能生還,最後者僅尋獲無法直接辨認的遺骨。[2]:110-111

天津港消防四大隊[編輯]

天津港(地方)公安消防支隊四大隊,配有5名警員及43名合同制消防員(戰鬥員),裝備6輛消防車,在事件中傷亡27人。被民眾稱為「公安基地」的躍進路吉運一道855號,駐有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隊、支隊下屬四大隊、某交警支隊及躍進路派出所。[2]:116, 118-119事發後任四大隊大隊長的崔振河當晚休班,爆炸發生後趕回單位駐地,在門衛值班室後幾十米處發現生還的當班門衛宋陸陸,並與前來支援的六大隊人員於855號範圍內發現13具遺體。四大隊當晚值班的教導員張干生及其同僚聶金星殉職,在二樓的後者被崔振河發現時尚有生命體徵,送院後離世。[2]:116, 118-120

天津港消防六大隊[編輯]

事發時天津港(地方)公安消防支隊消防科科長趙勇於駐地值班室值班,與位於火災現場的五大隊大隊長趙飛有對講機通信。據在同一頻道收聽的六大隊王慧明稱,趙勇曾下令對方撤退,數秒後即發生第一次爆炸。大爆炸發生後,王慧明根據收聽到的內容,在場外人員中首先確定了核心區位置,首先向大隊長作了報告,並悲觀地認為爆炸位置相距吉運一道855號駐地很近,已將他們的上級單位即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隊摧毀。此後王慧明還單獨前往萬科金域藍灣小區營救受傷的妻子。趙勇在事件中殉職。[2]:121-124, 129

天津港公安分局及下屬躍進路公安派出所[編輯]

天津港公安於事件中有92人殉職,包括12名警員及80名消防員,另有53人重傷。[2]:127天津港公安分局的正副局長均在爆炸後失蹤,副局長陳嘉華先於8月20日以尋獲遺物認定殉職,而事發當晚火災發生後抵達現場處置圍觀民眾,曾獲「全國特級優秀民警」稱號的局長劉峰,至8月26日方尋獲已腐爛遺體確認殉職。[2]:132分局轄下的躍進路派出所,與多個單位同駐躍進路吉運一道855號,當晚有警員陳偉軒等5人值班。爆炸發生後,分局警長程曉軍,同休班的躍進路派出所副所長宋洪源及一名邢姓警長進入派出所駐地,先帶出受重傷的一名保安。而事發時與教導員王萬強負責火場外圍警戒的陳偉軒傷勢嚴重,拾獲一部手機後向同僚致電求救,接獲消息的程曉軍遂組織兩路人員進入核心區搜索,最終成功尋獲送醫。躍進路派出所另一休班警員馮寶軍,作為尚能工作的少數成員,承擔了回收駐地存放之槍枝彈藥的任務。派出所的槍櫃及彈藥櫃在爆炸中受損嚴重,槍櫃燒熔但未損壞,最後利用消防部隊的破拆裝備切割櫃體,成功回收內部物品。[2]:133-146

突入核心區的救援力量[編輯]

爆炸發生後次日約0時30分,保稅區消防支隊參謀長張大鵬由東南方向獨自突入現場,系爆炸發生後首批進入爆炸核心區人員之一。其與隨後抵達的港務局消防增援力量首先將兩名港務局消防員、一名開發支隊消防員及一具消防員遺體撤出。天津公安消防總隊設立現場指揮部後,張大鵬、開發區消防支隊參謀長、濱海區消防支隊參謀長,受命分別帶領3支十人分隊突入火場搜救,至當日16時從瑞海公司大院邊緣回撤。18時,張大鵬於另一位中隊長各帶4人進入瑞海公司大院,發現失蹤人員中職務最高的消防人員、開發支隊副支隊長王吉良中校遺體。14日5時左右,張大鵬再次帶隊進入核心區,其後在4輛消防車殘骸附近尋獲一名生還者,系隸屬八大街中隊的戰鬥員周倜,這是搜救行動中第一名獲救的失蹤消防員。[2]:151-163, 165事發時周倜年僅19歲,入伍未滿一年,在行動中搭乘中隊第2輛車,爆炸時距離火場約20米,第二次爆炸時被拋入一坑中;事後在醫院治療時獲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探望。[2]:166-167將周倜後送轉交醫護人員後,周大鵬團隊回到爆炸核心區繼續搜索,在一輛燒毀的消防車前後排各發現一具消防員遺骸,以頭盔收殮遺骨及遺物後,在現場進行了簡短的默哀儀式。[2]:170

遺體辨認[編輯]

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死傷者眾多,消防部門亦派員在醫院及殯儀機構負責殉職同僚遺體的辨認和轉送事宜,當中包括保稅區消防支隊作戰指揮中心主任陳曉龍。事發地附近多所醫院,除急救室均超負荷運轉救治傷者外,太平間亦不堪重負,用於停放屍體的空間不足。已經由陳曉龍等人確認身份的消防員田寶健、王琪,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遺體分別被轉運至塘沽殯儀館、塘沽殯儀服務站以騰出位置,因而短時失蹤。殉職消防員龐題、寧宇在尋獲時已經容貌全毀,陳曉龍隨前來支援的技術專家以及殯儀館技師一道,為家屬辨認和告別儀式之便而對遺體進行了重塑與整容。[2]:174-186, 188-194

後果[編輯]

傷亡人數[編輯]

事發後不久後,中共天津市委機關報《天津日報》發表微博稱「死亡人數應該不多」[23]。天津港公安局的警察和消防員實際為企業員工,不屬於公務員編制[24],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接受香港有線電視採訪時表示:消防員沒有「編外」的說法,都是英雄[25]。事發當日天津港附近的醫院全力接治受傷人員,醫院急診部爆滿,醫護人員通宵工作[26]。8月13日,天津港口醫院已接受300至400名傷員,均在急救室緊急處理[27]。官方統計事故共造成165人死亡(公安現役消防人員24人,天津港公安局職業(合同制)消防人員75人,公安民警11人,其他人員(事故企業工作人員、周邊企業工作人員、周邊居民)55人)[28],8人失蹤(天津港消防人員5人,周邊企業員工、天津港消防人員家屬3人)。798人受傷住院治療(傷情重及較重的傷員58人、輕傷員740人)[29]

已知消防員傷亡情況
所屬單位 車輛班組 姓名 職銜 命運
八大街中隊 1班車[2]:36

(第1輛車)

梁仕磊 中隊長 殉職
訾青清 文書 殉職
毛青 班長
周鈺清 戰鬥員 生還
李鵬升 戰鬥員 生還
徐帥 戰鬥員
成圓 戰鬥員
2班車[2]:37

(第2輛車)

唐子懿 排長 殉職
陳劍 班長 生還
葉京春 戰鬥員 生還
蔡家遠 戰鬥員 殉職
周倜 戰鬥員 生還(重傷)
3班車[2]:39

(第3輛車)

李洪喜 指導員 殉職
楊建佳 班長 生還
肖旭 戰鬥員 生還
4班車[2]:43

(第4輛車)

楊光 排長 生還
楊鋼 駕駛員 殉職
張化維 中隊文書 生還
天保大道消防中隊 第1輛車[2]:106, 109 劉某 副中隊長 殉職
王琪 駕駛員 殉職
連天琪 戰鬥員 生還
王盼 戰鬥員 生還
龐題 戰鬥員 殉職
寧宇 戰鬥員 殉職
第2輛車[2]:110 鄭毅 排長 生還(重傷)
袁海 通訊文書 殉職
劉小福 班長 生還
田寶健 駕駛員 殉職
胡榮蒲 戰鬥員 生還
崔磊 戰鬥員 生還
第3輛車[2] 李英辰 副中隊長 生還
常凱凱 班長 生還
王子林 駕駛員 生還
羅斌 戰鬥員 生還

建築物[編輯]

根據8月19日的排查情況,因爆炸事故房屋門窗受損的一共17531戶[30]。爆炸點附近3公里範圍內共有超過11個居民小區[31]。其中受損最嚴重的「萬科海港城」,距離爆炸點只有約600米,其次是約800米的「啟航嘉園」和距離爆炸點約1.4公里的「合生君景灣」[32]。爆炸衝擊波波及區分為嚴重受損區、中度受損區。嚴重受損區是指建築結構、外牆、吊頂受損的區域,受損建築部分主體承重構件(柱、梁、樓板)的鋼筋外露,失去承重能力,不再滿足安全使用條件。中度受損區是指建築幕牆及門、窗受損的區域,受損建築局部幕牆及部分門、窗變形、破裂。爆炸衝擊波波及區以外,雖沒有受到爆炸衝擊波直接作用,但由於爆炸產生地面震動,造成建築物接近地面部位的門、窗玻璃受損,東側最遠達8.5公里(東疆港賓館),西側最遠達8.3公里(正德里居民樓),南側最遠達8公里(和麗苑居民小區),北側最遠達13.3公里(海濱大道永定新河收費站)。事故中心區東至躍進路、西至海濱高速、南至順安倉儲有限公司、北至吉運三道,面積約為54萬平方米。以大坑為爆炸中心,150米範圍內的建築被摧毀,東側的瑞海公司綜合樓和南側的中聯建通公司辦公樓只剩下鋼筋混凝土框架;堆場內大量普通貨櫃和罐式貨櫃被掀翻、解體、炸飛,形成由南至北的3座巨大堆垛,一個罐式貨櫃被拋進中聯建通公司辦公樓4層房間內,多個貨櫃被拋到該建築樓頂[1]

環境污染[編輯]

事故當晚國務院下達指令優先進行救援任務,儘快成立調查組[33]。國務院事故調查組下達指示:由於危化品數量內容存儲方式不明,先暫緩撲滅,確定好具體方案再實施;密切關注環保監測,派防化團進現場[34]。北京衛戍區防化團進入核心區域取樣[35]。因核生化部隊在現場檢出鈉等遇水易燃易爆化學品,氣象部門對爆炸周圍地區進行人工消雨。

裝箱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氯酸鉀硝酸鉀氫氧化鈉硫化鈉矽化鈣三氯乙烯環己胺二甲基二硫甲酸硝酸銨氰化鈉2,4-二甲基苯胺[36][37]。事故現場有危險化學品40多種,其中氰化鈉約700噸,硝酸銨約800噸,硝酸鉀約500噸,能確認的總數約為3000噸。因瑞海公司的辦公室被毀,登記的資料無法查找。爆炸後當天15時40分,環保部門監測數據顯示,刺激性氣體主要為甲苯三氯甲烷環氧乙烷,其中甲苯濃度在6點時仍高於標準濃度,環境水質未受事故影響[38]。8月14日,事故區域被封堵的兩個排放口內地下管道檢測出的化學需氧量超標3倍,氰化物超標8倍。8月28日,爆炸點周邊空氣內檢出甲硫醇超標30倍[39]

2015年8月16日,天津市出現爆炸事件後首次降雨,有消息稱被雨水沾到的皮膚有灼燒感、關節處熱癢[40]。在天津濱海新區,降雨後路面出現白色泡沫,而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主任鄧小文指出該現象平時也會發生,派人取樣檢測並無發現異常,因此或由於溫度高引起[41]。8月20日下午,在距離爆炸事故中心點6公里的濱海新區海河閘岸邊發現了大量稱為「斑鰶」的魚屍,最闊死魚群有4、5米,並傳出強烈腐臭味。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主任鄧小文稱已派員檢測。塘沽水產局的相關負責人並對傳媒聲稱這是天氣炎熱,魚類缺氧而死的自然現象[11],但附近居民聲稱該從未發現這麼多的死魚,因而擔心這是與爆炸有關的有毒化學物質有關[42]

[有700噸左右[氰化物]]大部分在核心區[43]。8月18日官方報導公布,當地8個水質監測點氰化物超標,最大超標28.4倍,不過所有這些監測點都不在居民區或者超出爆炸地點3公里範圍[18][44]。現場的下水溝里檢測出氰化鈉[45]。廠家反映這些劇毒化學物分別裝在木箱和鐵桶中,50公斤一桶存放在貨櫃里[45]。所謂700噸氰化鈉洩漏能毒死全中國人說法不成立:大部分包裝完好,洩漏只是一小部分[46];氰化鈉為固態,擴散的可能性不大,最主要的威脅是與水、酸或硝酸鹽等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其他氰化物,其中最危險的是氰化氫,但氰化氫在開闊的空間裡會很快稀釋掉[47]。氰化物污染會被無害處理,已被有效控制[46]。9月10日對爆炸事故周邊3公里內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海水開展氰化物監測,9個監測點位中2個點位有氰化物檢出但均達標[48]

經濟損失[編輯]

核心爆炸區附近的天津地鐵東海路站窗戶被震碎,汽車在極端高溫下被引燃而燒焦

爆炸造成的損失巨大,僅貨物就至少損失15億美元[49],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元人民幣[1],間接損失不可估量[50]。保險賠付100億人民幣[50]。由於爆炸中心臨近進口汽車倉儲地,造成12,428輛商品汽車在爆炸中受損,以大眾、雷諾等進口廠牌為主[51],預估受損新車價值超過20億元[52][53]。天津港口岸占據中國大陸進口汽車40%的進口量,或導致車廠面臨產能不足的額外損失。天津港受損進口車輛有550輛輕度受損車通過拍賣形式售出[54]

其他影響[編輯]

事故後S11海濱高速駛往開放段的永定新河收費站和臨港收費站的出口和中心漁港和輕紡城北以及南港收費站的入口被封閉,從海濱高速駛往塘沽方向收費站全部關閉[55]。受事故影響,天津地鐵9號線調度中心也受到波及於2015年8月13日停止運營,距離爆炸現場最近東海路站受到爆炸波及被震毀,輕軌受損[56]。距離爆炸現場僅幾公里的國家超級計算天津中心所在園區的辦公樓外牆裝飾物和玻璃破損,但「天河一號」正常運行,出於安全考慮8月13日已經人工關機[57],多家公司受到影響[58],此外也一度傳出河北地區防火長城短暫失效,8月17日中午,「天河一號」恢復運行[59]。由於天津機房受到爆炸影響受損嚴重,騰訊視頻原定於8月13日更新的部分動畫無法進行跟播[60]。8月13日天津海關下轄新港海關、保稅區海關、東疆海關受到爆炸波及或距離較近,暫時調整業務辦理地點[61]。8月13日下午,天津衛視宣布停播所有娛樂節目,部分節目順延至下周播出。

社會反響[編輯]

第一時間的報導[編輯]

VOA衛視:天津發生嚴重爆炸事件傷亡慘重

大爆炸引起了全球關注,外國媒體以新聞頭條報導,8月13日不少外國記者趕到天津實地採訪[62]。事發10小時後,天津電視台天津衛視對事故情況沒有報導卻連續播放韓劇,被網民諷刺「全世界在看天津,天津在看韓劇」[63][64]。隨後有天津衛視工作人員在社交媒體解釋,天津衛視播出內容受上級部門審核控制,無法自行決定,天津電視台地方頻道一直在關注爆炸事件,該電視台在爆炸發生後派出上百名記者前往現場,但由於各省級衛視在未經廣電總局批准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增加新聞節目的播出,故最後所得內容被轉交到中國中央電視台播出。另外一名CNN記者於醫院門口進行直播採訪期間被情緒激動的事故受害者的親屬和朋友誤會而干擾打斷直播[65]

輿情事件[編輯]

事發後,關於事故相關的謠言頻傳。瑞海國際股東只峰由於其姓氏與天津市原副市長只升華相同,被認為是其子[66]。天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龔建生回應稱:「只升華只有一個女兒,沒有兒子。只峰與他沒有任何關係」[67][68]。爆炸發生後的8月13日凌晨,廣西防城港市一名女子楊某發微博謊稱雙親在爆炸中身亡騙取10萬餘元捐款,最終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9]。此外,一名18歲的天津市民因為在QQ空間發表「天津爆炸事故死亡1300人」的言論而被警方以「發布不實謠言」拘留五日[70]。事故發生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了50家涉嫌傳播天津港火災爆炸事故謠言的網站,對其中車夫網、美行網、軍事中國網等18家網站採取了永久關閉、註銷備案的處罰措施,對艾澤拉斯國家地理論壇等32家網站採取了暫行關閉1個月的處罰措施[71],查處了包括鄭州晚報在內的數百個傳播涉爆炸事故謠言信息的微博、微信帳號[72]

8月15日上午11時40分左右,爆炸事故現場再次發生爆炸起火併冒出煙霧,並伴有爆炸聲。有消息稱,當地交警接到上級命令,要求方圓兩公里內的人員包括媒體記者迅速撤離,17時第五場新聞發布會證實組織撤離消息為謠傳[73],真實情況為根據風向調整部署[74][75]。《南方都市報》誤報信息,稱方圓3公里範圍內的人員需要緊急撤離。隨後天津市政府、中央電視台發表公告稱「三公里內緊急撤離」是誤解[76]

8月16日,李克強總理抵達爆炸現場後針對謠言四起的現象表示:「權威發布跟不上,謠言就會滿天飛」[77]。8月19日,黃興國在第十場新聞發布會上承認新聞發布、輿情引導工作「做的不怎麼好」[78]

捐款[編輯]

天津港爆炸事故20天內天津市收到社會組織接受或募集資金1.4億元[79]。南開區教育局等單位出現強制教師捐款的事件,稱可在教職工工資扣除相應金額,對此南開區政府回應稱,組織定向募捐是應黨員幹部要求進行的[80]

後續情況[編輯]

2015年8月18日,天津市濱海新區爆炸遇難者「頭七祭」,天津港全港船舶鳴笛3分鐘,向遇難同胞致哀[81]

查處官員[編輯]

8月20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了專門會議,聽取國務院工作組匯報[82]。調查組認定天津市交通、港口、海關、安監、規劃和國土、市場和質檢、海事、公安等部門以及濱海新區環保、行政審批等單位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監管不力等問題[28][1]

公安、檢察機關對49名企業人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公安機關對包括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術服務機構11人等共24名相關企業人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檢察機關對25名行政監察對象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正廳局級2人,副廳局級7人,處級16人),其中交通運輸部門9人,海關系統5人,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5人,安全監管部門4人,規劃部門2人。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結果,調查組另對12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74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省部級5人(時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濱海新區區委書記宗國英,天津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孫文魁,天津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何樹山,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副部長何建中,海關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魯培軍[83],廳局級22人,縣處級22人,科級及其他25人;對其他48名責任人員,建議由天津市紀委及相關部門視情予以誡勉談話或批評教育;1名責任人員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病故,建議不再給予其處分。調查組還建議要求對天津市委、市政府進行通報批評並作深刻檢查[28][1]

賠償[編輯]

爆炸事故犧牲的每位消防員被追認為烈士,家屬獲得賠償230萬元[84][85]

濱海新區政府向受爆炸影響嚴重的海港城小區等居民發放了臨時安置補貼[86]。受損房屋善後處置方式將採取分類處置、綜合施策的辦法處理,對於經過安全檢測認定為不適合繼續居住的房屋,決不會讓業主入住[87]。8月16日上午,天津政府在當地的美華酒店召開天津港爆炸事故第六次新聞發布會,天津爆炸事故附近的民眾聚集在酒店門口「拉起橫幅舉起照片」向政府官員請願要求政府買回房屋[88]。受損房屋將評估後依法理賠,過渡費不影響賠償[30]。有開發企業對受損嚴重的房屋擬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回購[87]。截至10月30日,已有9545戶受損業主簽約,加上已同意簽約但不在天津的300餘戶業主,簽約進度達到99.8%;完成維修受損房屋12,499戶,占總維修戶數的71.3%;此外,室內財產定損工作也進展順利,目前已有13000多戶完成驗收,占總數的95%[89]

9月14日,天津著手理賠爆炸受損機動車,在事故中受損嚴重的七個小區居民可領取填寫《「8·12」爆炸事故居民非營運機動車輛損失登記表》進行報備,交回時間截止到9月16日。未投保商業車損險的受損車輛由濱海新區金融服務局委託人保公司按照商業車損險的責任範圍查勘受損並送到指定4S店免費修理。已投保商業車損險的則由相關承保公司定損理賠,承保公司不賠償的部分由濱海新區金融服務局委託人保公司代償。[90]

環境治理與重建[編輯]

8月22日,天津市環保部門開始對爆炸中心巨坑內的污水進行處理,經專家討論污水就地處理再送至處理廠處理,達標後再排放[91]。8月25日,現場積淤的污水已經逐步被罐車運走[92]。9月5日爆炸中心區域的躍進路派出所已經拆除,爆炸點南側已清除完畢露出空地[93]。9月11日下午核心區現場清理工作全部完成[94][48],總共清除貨櫃13834個,轉運各類金屬廢料3600餘車,安全處理各類殘留危險貨物1176噸[48][1]。有320噸氰化鈉未能回收,報告稱39%已在水體中得到有效處置或降解,58%在爆炸中分解或在大氣、土壤環境中氣化、氧化分解、降解[95]

原爆炸事故點的土壤由天津生態城環保有限公司司進行「異位修復」,在爆炸地點建設海港生態公園的、不影響天津港港區的功能建設[96]

事故發生一周年[編輯]

爆炸事故發生後,收尾工作有序進行。在爆炸事故發生一周年之際,除了計劃中的海港生態公園沒完工之外,海港城三期、配套的小學、幼兒園都已經完工。受爆炸影響的小區居民也逐漸恢復正常生活[97]。天津市為在大爆炸中遇難的消防隊員舉行了追悼會[98]

天津的官方通報指出,當地「民眾以及周圍環境似乎已經恢復了原貌」,但法新社報導指出,「爆炸地附近依然是滿目瘡痍,一些在爆炸中失去家產的民眾還在等待政府的幫助」。[99]

在事故發生一周年之前,中國大陸媒體被要求禁聲。新浪微博上面也無法討論有關爆炸事故的話題[100]。國內有媒體對受影響的居民、遇難者家屬、瑞海公司員工等進行了採訪,但內容已被刪除[97]。一些倖存者以及遇難者的家屬也被警告,不要接受外國媒體的採訪。對此,BBC記者指出,「中國領導人希望人們靜悄悄地紀念爆炸一周年,但並非人人都這麼想。」[98]此外,有遺屬前往事發地點拜祭被阻,有殉職消防員家屬指每月1,700元人民幣的補助金,一直沒有拿到[100]

判罪[編輯]

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濱海新區法院等9家基層法院對天津「8·12」爆炸案開庭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49名責任人獲刑,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被判處死緩。法院認定瑞海公司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體責任單位。[101]

瑞海公司董事長於學偉構成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經營罪、危險物品肇事罪、行賄罪,數罪併罰,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法院還對瑞海公司副董事長董社軒、總經理只峰等5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101]

相關作品[編輯]

注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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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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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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