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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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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貞(17世紀—17世紀),元亮陝西漢中府洋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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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貞是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李喬岱之子,在天啟元年(1621年)中舉人[2]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獲授大理寺評事,平反冤獄,升任禮部主事,彈劾藥庫虛耗。十六年(1643年)他回鄉,次年(1644年)得知李自成攻陷北京,因此在寶臺隱居不再出仕,抱恨而沒,入祀鄉賢祠[1][3][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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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洋縣志·卷八》:李景貞,字元亮,喬岱次子,崇禎甲戌進士。授大理寺評事,昭雪冤獄,擢禮部主事,剔藥庫耗羨之弊;癸未歸里,甲申聞闖逆之變,棄家遁入寶臺,抱恨而沒,崇祀鄉賢。
  2. ^ 嘉慶《漢南續修府志·卷十八·選舉》:天啟 元年辛酉科(舉人) …… 李景貞 洋縣人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同(寇慎)時陝西遺臣:……洋縣則李景貞,字元亮,崇禎七年進士。禮部主事。隱寶臺。
  4. ^ 嘉慶《漢南續修府志·卷十六·人物中》:李景貞 進士官禮部主事,主政明於大義,卓立不羣。李賊之變,棄家遁入寶臺,抱恨而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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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九·列傳第六十五
  • 嘉慶《漢南續修府志》·卷十六·人物中
  • 光緒《洋縣志》·卷八
  • 嘉慶《漢南續修府志》·卷十八·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