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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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一连串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简称,198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在北戴河向公安部指出:“對於當前的各種嚴重刑事犯罪要嚴厲打擊,判決和執行,要從重,從快;嚴打就是要加強黨的專政力量,這就是專政”[1][2],由此嚴打自1983年7月開始席捲中國大陸。迄今為止共出现过四次「严打」,分別為1983年、1996年、2001年与2010年。[3][4]
目录 |
[编辑] 历史背景
从1970年代末直至90年代为中国大陆的社会大变革年代,特别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历“文革”十年的禁锢之后,正值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走向宽松,而与之前相比政治形势和治安形势形成反差。一是数量庞大的知识青年陆续返城,人心躁动;二是一直禁锢在土地上的农业人口渐渐涌入城市寻找谋生和发展机会。城市就业形势严峻,无业者众多,治安状况严峻。仅治安与刑事案件1978年立案53万起,1981年上升至89万起,犯罪学专家称之为第四次犯罪高峰期。1984年,台湾也实施了类似的治安行动一清专案.
[编辑] 严打内容
官方定义为“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轻刑化’政策,刑罚又要总体重于西方,要有节制的从严、从重”,許多判決以古今中外的標準來看都算過重,也有人因為公認無罪行為而被判死刑。原来主要是针对于偷抢以及对“流氓罪”的严打,近年来变成了“扫黄打非(非法)”活动。其间造成很多冤假错案至今未得到平反。
[编辑] 1983年严打
在当时「偷一元钱判死刑」。“耍流氓”有的被判死刑的,有的被判几十年监禁的,还有的被“发配”到边远地区关起来劳改的。
朱德的侄孙朱国华在此期间,因为「耍流氓」強姦婦女直接被枪毙,在当时社会上引起很大轰动。在1983年「严打」期間,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平静地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在83年的严打活动中,一位男青年为其女友拍了一些穿着较为暴露的照片,仅仅因为这个,男青年被判处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在西安,一名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因组织地下舞会,被污蔑为“乱搞两性关系”,判处死刑。
1984年,20岁的北京人牛玉强因抢了一顶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个人,以及与十人组成流氓组织菜刀队,多次参与聚众持械斗殴、寻衅滋事[5],而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是中国目前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刑的最后一人。
以至于事后有很多青少年以“严打没打着”等类似字眼来警告学校的不良少年。 [6]
[编辑] 2010年严打整治
根据公安部开全国公安机关“2010严打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将于2010年6月13日开始,为期7个月的严打行动。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严打整治行动。一要进一步强化严打措施,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二要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按照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案件多发易发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强化巡控措施,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扩大巡逻防控范围、延伸巡逻防控触角、从严从紧落实社会面治安管控措施。四要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措施,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排查矛盾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7]
[编辑] 参考文献
- ^ 《劉複之回憶錄》“1983年嚴打始末” 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
- ^ “从重从快”:1983 年“严打”的悖论 (簡體)
- ^ [1]《严打斗争中的刑事政策研究》(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 ^ 《先锋国家历史》(2008年8月上旬刊,作者厂平)
- ^ 我仔细查阅了牛玉强案卷,事实并非这样简单。
- ^ 律师上书人大建议特赦“流氓罪”犯人
- ^ 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0严打整治行动”)
- 湖北省前锋律师事务所网站博客:《八三年严打斗争的回顾与思考》、《我也参加了严打斗争》(湖北省前锋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名胜)
- 博客屋:《引发1983年严打的“惊天大案”》 (链接失效)
- 中国网:“流氓大案”是怎样炼成的? 流氓罪曾可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