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通商条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http://zh.wikisource.org/wiki/中德通商條約

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3月普鲁士派出以艾林波伯爵(Graf Friedrich zu Eulenburg,1815-1881)为团长的东亚外交特使团代表德意志邦联的22个邦国的利益,抵达上海,联络五口通商大臣薛焕,要求与清政府按照中英中法《天津条约》签订通商条约。薛焕拖延敷衍,艾林波失去耐心,直接北上天津,找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清政府闻讯,命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崇纶充全权大臣,赴天津会崇厚酌办。咸丰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1861年9月2日),崇纶、崇厚与艾林波签订《中德通商条约》,共42款。

[编辑] 参考文献

个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