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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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关系指中国和德国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中德两国从19世纪末开始进行直接的交流。刚刚完成统一的德意志帝國参加了八國聯軍。之后,两国持续了大约30年的合作关系,直到阿道夫·希特勒联合日本发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两国成为了敌对双方。二战之后,德国分裂为两个国家,在冷战中,西德属于美国阵营,而东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属于苏联阵营。1990年,冷战进入尾声,兩德統一,两国关系进入迅速发展阶段。
目录 |
清代中国与德国的关系 [编辑]
- 1861年,大清国与普鲁士在天津签订《中德通商条约》,正式建立中德关系。
- 1871年德国统一,建立德意志第二帝国。
- 1877年4月,大清驻德公使馆落成。清代历任驻德公使有刘锡鸿、李凤苞、许景澄、洪钧、杨儒、吕海寰、吴德章、孙宝琦、荫昌、梁诚等。
- 德国历任驻华公使:李福斯、巴兰德(Maxvon Brandt,1835-1915)、海靖、克林德、雷克司、穆默(Alfons von Mumm )
- 1890年德华银行建立。
- 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出兵在青岛登陆。1898年3月6日,德国政府强迫清政府签订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 1898年5月份德国亨利亲王来华访问。
- 1900年,庚子事变中中国士兵将德国公使克林德击毙,之后德国瓦德西将军出任八国联军第二任统帅。
-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中德签订《中德商约十三款》[1]。
中华民国与德国的关系 [编辑]
- 1917年2月24日,运送华工的法国阿多斯号(Athos)邮轮在地中海被德国潜艇击沉,543名华工丧生。
- 1917年3月14日,北京政府正式公告与德国断交。(3月3日内阁会议决定)
- 1917年8月14日,北京政府发布冯国璋《大总统布告》,正式宣布对德、奥宣战。
- 1919年9月15日,中国宣布对德战争终了。
- 1921年5月20日,中德於北京订约,邦交恢复,一切平等。本合約擁有漢、德、法文版本,以法文為主。中文版原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寄存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
- 1927年,蒋介石聘用马克斯·鲍尔陆军上校等德国军官为军事顾问和教官。
- 1934年,德国前国防部长汉斯·冯·塞克特来华,任南京国民政府军事顾问团长。
- 1938年2月,德国承认满洲国,4月,对中国禁运军火,6月,召回驻中国大使,7月,撤退军事顾问团。
- 1941年7月1日,德国承认汪伪政府,7月2日,民国政府宣布与德国断绝外交关系。
- 1945年德国战败,分成东西两部,东德于1950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西德于1972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2]。在此之前,西德与台湾的中华民国没有正式外交关系,是當時少數未與台北、北京其中一者建交的西方國家。
- 目前中華民國與德國分別於彼此首都臺北與柏林互設代表處,臺灣另設有駐漢堡、慕尼黑、法蘭克福等三個辦事處。
德国驻华大使 [编辑]
- 辛慈,19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国的关系 [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10月1日成立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即東德)在同年10月27日承認其政權,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即西德)在1972年10月1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關係正常化。兩德在1990年10月3日統一後,中國繼續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保持友好關係。
参考文献 [编辑]
- ^ 《清史稿·邦交志·德意志》
- ^ 《中德建交背景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
参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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