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指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在此一政府體制中,由數州組成聯邦,但在處理內部事務上各州則維持獨立[1]。聯邦政府通常出現於中央政府對地方掌控力較低的國家,或出現在地方意識強的國家。和中央集權制相對,聯邦制為一種地方分權制,其憲法將絕大多數的政府權力劃分給地方,而中央政府只能負責有限的事務,但是中央通常都保留有對於軍事、外交和財政的權力
以下為幾個實行聯邦制國家的例子:
俄羅斯、馬來西亞、美國、加拿大、德國、奧地利、瑞士、澳大利亞、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