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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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鞋是用草繩編成的涼鞋,常以香蒲、稻草等作為編織材料。由於材料價格低廉,是古代老百姓常穿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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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 [编辑]
中國 [编辑]
草鞋古稱跂蹻,居喪時所穿的草鞋則稱苞屨,用芒草編的則稱芒鞋,直至1950年代初解放鞋流行後,草鞋才漸漸淡出老百姓的生活。芒鞋也是傳統漢傳佛教僧侶經常穿著的服飾,釋暢懷稱通常只能穿三星期即損毀,不過由於草滿山都是,毋需成本,爛了再織就是了。後來社會發展至有僧服承辦商,不再穿草鞋,但僧服承辦商仍保留草鞋的涼鞋式既設計,所以僧鞋都有六個洞,美其名為「羅漢鞋」。再後來,有人衍生出這樣的解讀──羅漢鞋的六個洞代表六入(一說六度),低頭看見自己穿著這對鞋在腳上,代表「看破放得下」。
對於「羅漢鞋」這名稱,釋暢懷表示佛教本無這名相,十八羅漢殿的羅漢,也沒有一個是穿所謂「羅漢鞋」的。
日本 [编辑]
日本人穿草鞋,習慣上會把腳尖稍微突出於鞋的前端,當然這並非明文規定。
朝鮮 [编辑]
朝鮮半島古代常民或以下階層及軍人多穿草鞋。
琉球 [编辑]
琉球傳統的草鞋稱為三板,上至國王下至奴婢都穿著,上層社會人士所穿的三板有皮革緝邊。
歐洲 [编辑]
德國 [编辑]
德國黑森林地區也有穿草鞋(德語:Strohschuh)的傳統,與東亞的草鞋不同,德式草鞋並非涼鞋款式,而是密頭鞋子。
其他 [编辑]
「草鞋」也是三合會的一個職稱,簡稱「九底」,主要負責對內外事務之聯繫,通常交遊廣闊。名稱源自明末一百二十八名僧侶及四名平民合力抵抗西魯族人入侵中原,由於和尚多穿草鞋,因而得名。
此外,「著草」(穿著草鞋)也是香港黑社會的術語,指為逃避追捕而落跑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