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2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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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2是指G12異象G12原則G12策略,是一種細胞小組教會的增長策略。它的基本概念為:每個基督徒應該以基督化的價值觀輔導自己的所谓“十二門徒”,而此十二門徒再以相同策略各自輔導他們自己的“十二門徒”。模式类似传销

歷史[编辑]

凱撒·卡思特拉諾斯牧師在參觀趙鏞基牧師成立的汝矣島純福音教會(全球最大的細胞小組基督教會)之後,回到哥倫比亞波哥大國際靈恩宣教中心。他宣佈在南韓時,上帝對他說話,上帝並給他擴大教會的計畫。之後,他將教會改組為G12小組,此時,他的小舅子凱撒·法加果(Cesar Fajardo)也從青年團契揀選了12位門徒。

從1991 年到1994年,會員從70 名成長到1,200 名成員[1]。在1994 年和1999 之間教會成長為20,000 個細胞小組,每週一次的教會慶典(church celebration)有45,000 個人參加。之後,他們不再統計會員人數,而以細胞小組的數量取代。 2000年時,全球的教會領袖為要了解及得到建造G12教會的方法,造訪國際靈恩宣教中心

在2001 年,凱撒牧師以國際級的教會領袖為組員(包括有爭議的巴西福音傳教士Valnice Milhomens),成立了國際G12小組。但2005年時,包括凱撒·法加果在內的幾位國際G12小組成員,脫離了這個組織,以各自調整後的方式領導。但仍有包括美國華盛頓州三城市亞當・胡佛牧師在內的一群人,繼續從事G12運動。

G12哲學[编辑]

G12的概念是讓教會(小組)每位成員都能完成可量化基督信仰教導。

小組長會帶領組員學習有關基督徒價值、教育、禱告等課程,直到組員開始帶領組員自己的小組。各組員均被教導要找到12 個新門徒,直到有12x12=144名門徒。無論就理論或實行上,這都使教會人數指數增長,並且宣稱未因人數增加就脫離基督的價值觀。

它的根據是從耶穌宣教事工的開始。耶穌在曠野接受撒但的試驗40天之後,第一件事就是揀選了12個使徒(馬可福音3章14節)。另外,在使徒行傳中,12使徒之一的猶大出賣耶穌之後自殺。其餘的11位使徒,必須在門徒中選擇一為同作耶穌復活見證於是又抽籤選擇了馬提亞,完成12的任務。(使徒行傳1章26節)在他們恢復完成12之後,五旬節來到,門徒片刻即被聖靈充滿了。

數字12[编辑]

數字12代表著國度,一年有12個月,一天由12小時的白晝與12小時的黑夜組成,耶穌揀選12使徒來治理基督的身體-教會-完成大使命馬可福音16章15節)

步驟與流程[编辑]

G12原則常被福音派教會使用,特別是靈恩派的教會。

G12教會常用步驟[编辑]

发展教会会员(“得人”)的方式分為4個步驟:[2]

  1. 得人 (Win):利用開拓小組透過友誼和3×3禱告來贏得靈魂
  2. 栽培 (Consolidate):新會員在加入小組以後,對基督的信念更加鞏固。
  3. 門訓 (Disciple):一旦新會員決定成為門徒,他們將在領袖學校接受基督信仰的門徒訓練。
  4. 差派 (Send):當新會員已帶領出自己的新組員時,會成立新的開拓小組,接著有以下兩種情況:
    1. 剛得到新組員的新任小組長和組員依然在原小組聚會,但原小組會漸漸成為封閉式的領袖小組。
    1. 加入原小組長領導的另一個領袖小組(此例較常發生)

3x3禱告[编辑]

3x3禱告,在邀請非基督徒友人進入每月的佈道會(Net)之前,小組中三個成員為所認領的三位對象,共九位,進行每週一次,為期一個月的禱告。 希望他們能跟隨基督。這會繼續到對象在信仰上做出最終決定為止。

數字3[编辑]

數字3 是象徵完整性,即三位一體(父、子和聖靈)的上帝、基督死後的第3 天復活、摩西要求法老王讓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前,他先求法老允許以色列人在曠野敬拜他們的上帝3

佈道會[编辑]

每月舉行的佈道會(Net),會邀請非基督徒參加,盼望他們能接受信仰、跟隨基督。

特會[编辑]

週末的聚會,通常設置在城市的會議中心。[3] 參加的成員會得到有關聖潔、禱告、和神的關係、饒恕、什一奉獻、生命見證、隨從聖靈而行、趕鬼(也叫作趕走仇敵釋放)、醫病、為基督贏得靈魂、耐心和結果子等的教導。 重點是讓參與者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悔改和十字架的意義。

在特會中也有更深入的禱告和象徵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的行動,加深信徒的屬靈經驗。

慣用流程[编辑]

放下一切自我否定的舊想法、作法、感受。以上帝的真理更新會員的心意,令參與者了解基督已為他們完成的工作,使他們能夠有新能力為基督而活。使人在想法、說話、行動、價值觀,和人際關係上形成新的人生观

目的使參與者能夠與上帝面對面,將自己交付給祂。最後自己成為擁有基督信仰為中心的自信、喜悅、勇氣、和平,和渴望認識基督。

領袖學校[编辑]

這是一個九個月的課程,被劃分為三個學期(每學期十週),學員在此會接受到基督信仰根基以及G12原則的教導[4]。教會的會員通常擔任學校老師或與之有密切聯繫。

同質小組[编辑]

男性、女性和兒童常會被分配到同類型的同質小組[5]。如此作法可有效地在教會事工中聚焦,並且可以處理一些在不人同類型(如異性)所成立的異質小組不能討論的問題。

相關議題[编辑]

有人開始對G12產生質疑,例如它的強迫性、合法性和造成分裂等問題[6][7]。起初,世界各地的教會領袖為了要符合G12原則,成為波哥大教會的分支。但自2005年起,許多教會雖然使用與波哥大教會相同的策略,卻變更了G12的名詞和術語,甚至,與波哥大教會切斷從屬關係。

G12也受到其他不同因素的挑戰,例如:數字12的靈化、實用主義 及以天主教会圣统制般的階級制度管理基督徒,凱撒·卡思特拉諾斯所著十字架的啟示 (ISBN 986-7460-07-3) 常被提出與 依納爵耶穌會的創建者)的著作比較。G12原則與牧羊人運動相似,也遇到了相同的問題。常被批評利用偶像崇拜戰術來吸收和鞏固新成員。英國大部分主要的G12 教會已脫離波哥大的管理。

参考文献[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0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2. ^ 士林靈糧堂簡介. [200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02). 
  3. ^ 存档副本. [200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4. ^ 存档副本. [200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5. ^ 存档副本. [200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8). 
  6. ^ 存档副本. [200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2-22). 
  7. ^ 存档副本. [2007-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3-10). 

外部連結[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