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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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的過度連結範例[编辑]

歷史條目是否能有年份連結[编辑]

之前看到AT先生不認同年分連結的問題,我後來發現Wikipedia: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單獨出現的年份(例如「1997年」)毋需特別設立連結,但編輯者可自行按需要而決定是否建立連結。由於歷史相關條目很需要年份與日期,一方面與事件先後順序有關,另一方面可以對比同一年所發生的其他歷史事件,做為這一年世界變動的參考,所以歷史條目的年份連結有其必要性,我認為不可以去除。

然而,日期年份也不可以過度連結,如果有重複日期出現,我是以第一個出現做連結,第二個不需要,盡量不要大量連結出現,連結重要事件的年份為優先。而且像郭桓案建文改制個別只有用一個日期做為連結,我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09:57 (UTC)[回复]

內連的意義在於讓讀者得到更多有相關條目的資訊,但是日期內連與條目所描述的主題無關,因此添加日期內連,無法讓讀者得到更多相關的資訊,過度的內連亦使條目重心錯配,如果這是日期條目,重心自然是日期,添加內連亦是無可厚非,在其他種類的條目內添加日期內連,會失去重心,情況好比將分、秒等單位加上內連一樣,這是亳無意義可言的。這也是絕大多數維基計劃都不會有日期內連的原因。—AT 2011年6月6日 (一) 10:12 (UTC)[回复]
  • 怎麼會沒有呢?例如歷史事件發生的年份,這是歷史學基本要知道的事情。例如鄭成功占領台灣的年份、中日甲午戰爭的年份、八國聯軍發生的年份,年份怎麼會不重要。而且,我也不支持過度連結,所以如果有重複日期出現,我是以第一個出現做連結,第二個不需要,盡量不要大量連結出現,以連結重要事件的年份為優先。而且大多只會用到年份連結,分秒也太誇張了。
不是說年份不重要,但是有字樣就足夠,無需加上內連。對於日期內連,閣下可以參看一些較大型的維基計劃,例如英文維基,它們的條目中都不會有日期內連這種東西。—AT 2011年6月6日 (一) 10:24 (UTC)[回复]
  • 維基計畫我不是很清楚,然而我的問題是歷史條目,而且歷史條目確實很重視年份,這樣才能知道事件先後順序,並且知道同一年有發生什麼其他事件。總之,需要確認是不是強制性的,是不是都不能有年份內連?如果是,這個判例將會使維基百科的歷史條目都不能有日期內連。--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1:14 (UTC)[回复]
不添加日期內連同樣可以表達出先後順序,另外知道同一年發生什麼事件,無助於讀者得到更多有關條目本身的資訊,日期內連只會顯得眼花撩亂,而且缺乏實際作用。總之,只有日期條目才需要日期內連,其他條目由於主題的不相關,基於Wikipedia: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其他種類條目都不應該有日期內連。—AT 2011年6月6日 (一) 11:22 (UTC)[回复]
閣下所提出的Wikipedia: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有一個要點,並不是用於只有日期條目才需要日期內連,而是毋需特別設立連結,但編輯者可自行按需要而決定是否建立連結。,基於可以得知同一年除了這個事件外有發生什麼其他事件,可以了解當代發生的事情與本事情,所以我不認為需要禁止在歷史條目使用年份連結。--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1:40 (UTC)[回复]
  • 最後,不知道其他人是否認可歷史條目禁止使用年份連結?

如同前次意見:在下認為歷史人物條目有必要彰顯其內容相關年份,於西元年份條目中含有干支、大事等重要訊息,與本條目內容(尤其人物履歷經歷)相得益彰。在歷史條目、人物條目中獲得年份訊息對需要史學資料的百科讀者非常有幫助,比較史學比較法學便是建基於年份做比較,人物條目中多含履歷,那在做文化、制度、法制比較時年份訊息就舉足輕重。另外,是否有助於讀者、是否缺乏實際作用,應由編輯者按所編條目內容自行決定,不論如何都不該當破壞而逕為回退;縱使英文維基有某些慣例,是否就絕對直接強制適用於中文維基,不無疑慮。在下也不強求甚麼,AT君若繼續堅持我也懶得反對。--Aaa8841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1:38 (UTC)[回复]

因為像郭桓案建文改制等條目中,只有使用一個日期做為連結,卻以毋需特別設立連結,但編輯者可自行按需要而決定是否建立連結。這個條款(也就是Wikipedia: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對於日期連結的解釋)去禁止,這樣會不會太激進了?而且這個條款是希望不要整段文章都是連結。--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1:46 (UTC)[回复]
在下認為「編輯者可自行按需要而決定是否建立連結」應該是建基於「除非與條目內容有直接相關,否則諸如年份、日期、常用的度量衡單位、世界各地的主要國家、地名、宗教、語言、職業等也不需連結。」在不相關的情況下添加日期內連,就算是一個也是不應該的。—AT 2011年6月6日 (一) 12:33 (UTC)[回复]
  • 我覺得基本上都不需要建立日期內連,因為日期條目其實也鮮少並列所有世界大事。至於年份內連,應該也只有極少數的情況下需要,例如若歷史條目中寫到「某年,中國發生某事,同年歐洲正發生某事,兩者的差別造成了某結果。」這樣的句子裡因為涉及比較,或許內連到某年的條目是適當的。單純的年份內連若說有關係,其實有點牽強。--Reke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2:36 (UTC)[回复]
在下重寫了User:AT/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希望大家給點意見,盡早將此變成方針或指引,好讓問題得到解決。—AT 2011年6月6日 (一) 12:56 (UTC)[回复]
如閣下所言,所以在下重寫了中文維基版本的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希望推動成為方針或指引。如果是需要移除的話,自然要讓大家意識到這回事,最好的方法就是移除,否則問題只會持續下去,變成惡性循環。—AT 2011年6月6日 (一) 13:33 (UTC)[回复]
請不要無視在下的意見。日期內連是不相關主題的連結,如果閣下恢複,在下自當回退掉。—AT 2011年6月6日 (一) 13:40 (UTC)[回复]
  • AT先生,所以這個版本是你寫的嗎?而並非共識,如果是這樣,我可能要考慮是否需遵循這個方針。另外,所以你是想推動連結僅限與內容有關的運動,而不是防止內文不可過度連結,是嗎?--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3:44 (UTC)[回复]
  • 所以內連是否不相關到底是誰決定?用何標準決定? 若管理員先預設了特定條目內容與年份無關,那「編輯者可自行按需要而決定」是還能決定甚麼?反正管理員決定就好了。何況AT君似乎沒有管理員或回退員的職務?--Aaa8841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3:50 (UTC)[回复]
    • 我覺得如果要推動一些想法是不能強加於別人身上,這樣會讓我感到反感,應該是尋求共識才比較好。另外,我的想法是不可過度連結,如果一個條目才一個日期連結,而且是事件的日期,我覺得這是可以的。如果一句話連結過多,那是應該要將無關的內容去除,只留下重要的連結。最後,如果閣下任意使用回退權限回退文章,講嚴重一點,我覺得這是用維基百科賦予的公權力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3:59 (UTC)[回复]
閣下可以考慮,但是要知道中文維基大部分規定都不是方針和指引所能包含的範圍,大家都秉乘著這些去編輯,如果有人不遵守的話,只能通過推動其成為方針或指引來明文禁止。另外,在下是希望推動的同時,實踐這個理念,將錯誤糾正過來。請留意回退並不僅僅限於破壞才叫回退。此外,在下不認為管理員有這種權力。—AT 2011年6月6日 (一) 13:54 (UTC)[回复]
然而,方針是指毋需特別設立連結,但編輯者可自行按需要而決定是否建立連結。這個條款(也就是Wikipedia: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對於日期連結的解釋)。另外我發現一件事,閣下將自己的意思加到方針內,然後要求大家要遵守你寫的方針,這會不會太強迫了。--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4:05 (UTC)[回复]
    • 條目內容並不需要有某某員的頭銜才能決定,Aaa8841可能有所誤會。另外這個完全不影響條目內容意義的事情不需要堅持一定要停在哪個版本,AT和Jason22君可否有一方暫時停止修改,待討論出爐(基於尊重原作意願,建議AT君先暫停)?其實我個人意見是這可以做為反對優特的理由,但是若主要條目撰寫者或首位撰寫者覺得有必要加,應該由他自行衡量要不要冒著優、特評選時被嫌棄的風險而堅持放上。--Reke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4:06 (UTC)[回复]
這個問題最近已經說了許多遍了,撇除那是不是正式方針/指引,年份條目因為其條目本身太過空泛,充其量就一堆點列資訊,其中的內容絕大部分都與你在意的歷史條目正題幾乎沒有太大關聯,所以歷史條目連進去其實對讀者的得益都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英文維基百科那邊才會禁止年份鏈接,甚至有一段時間開機械人海量移除鏈接。--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4:07 (UTC)[回复]
    • 我似乎過於衝動,抱歉,然而強迫別人遵守自己推行的運動,這我難以接受--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4:09 (UTC)[回复]
    • 總之,我討厭一方人說這個對,另一方人說那個對,最後要修改的皆是我,改東改西其實很浪費時間,如果能夠確定就好。所以根據Reke和同舟的說法,以後維基百科是否是禁止歷史條目使用日期內連,如果是,我將會遵循這個原則。然而日後如果有人反對,甚至同我回退過三,這要怎麼辦?我也只能將今天的說法呈現給他看。--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4:19 (UTC)[回复]
    • 大部分規定都不是方針和指引所能包含的範圍...那是甚麼規定?編輯條目時還要顧慮一堆編輯方針以外的繁文縟節嗎?還是一樣的問題,任何人感覺條目內容與年份無關就能任意回退嗎?相關程度到底誰有權決定?另外,年份條目內容是屬於應該擴充且可合理期待會擴充的,只不過一般編輯者未重視也未順手加入大事、人物生卒等訊息。如果真不重要,那許多條目與分類都該提刪。--Aaa8841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4:15 (UTC)[回复]
在下沒有強迫任何人,Jason22兄可以繼續堅持自己的行為,在下也會就閣下的行為才出回應,在下沒有強迫閣下自行移除日期內連,而是在下親手移除,與其說是強迫別人,倒不如說是在下強迫自己。另外,可以告訴Aaa8841兄,本身都不是方針或指引而我們都遵守的較明顯例子是善意推定。大家都是依著一定程度的默契來編輯,的確如閣下所言我們編輯是要顧慮很多方針和指引所沒有提及的情況,這是因為中文維基在方針和指引方面的不完善所導致,但是我們不應該墨守成規,而是在正式訂立方針或指引,盡可能早一步達到這種級數。此外,不重要不代表需要提刪,要知道重要度是隨著角度而變更的。註:編輯衝突數次 囧rz...。—AT 2011年6月6日 (一) 14:25 (UTC)[回复]
    • 可是閣下移除的是別人花時間辛苦寫上去東西,所以要媽就大家都遵守閣下的方法,或是按照別的方法。然而,並需要確定不會有人反對,不然日後看到一堆自己寫的東西被砍掉,那我真的是欲哭無淚。所以,如果事情沒有成為正式方針,日後有人反對、回退那怎麼辦?而且連一個連結都砍,這也太誇張了吧--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6日 (一) 14:36 (UTC)[回复]
遺憾的是辛苦並不意味正確,要確保不會有人反對,唯一的方法就是推動此成為方針或指引,在這之前,拋出這個討論或其他先前有關日期內連的討論就足夠了。一個不恰當的連結和十個不恰當的連結都是不恰當的,如果連一個不恰當的連結都不處理掉,那如何處理掉十個不恰當的連結?—AT 2011年6月6日 (一) 14:42 (UTC)[回复]
  1. 其實我覺得AT君的修改有修等於沒修。「單獨出現的年份毋需特別設立連結」這句話本身就很彆扭,何謂「單獨出現的年份」?
  2. 我雖然不太贊成在歷史條目中,於無強調時間本身意義的句子中加入年份內連,不過個人認為這個只是使條目「不優良」而非「不恰當」。這之間的差距有點像是參考資料「只在最底列出書名」以及「使用腳註並詳註引用頁數」的差別;只有在評選時才做為一項參考(但不建議比重太大),而不需要「除之而後快」。
  3. 原則上反對把少量的日期內連形成強制性的禁止方針,編輯衝突發生時建議先到先得。--Reke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5:09 (UTC)[回复]
  • 那麼,已經預斷了連一個連結都是不恰當、甚至是不正確的,「編輯者可自行按需要而決定是否建立連結」豈不是空話嗎...這完全將自行決定權剝奪盡淨。再說明一次個人認為相關的理由:以姚梁舉例,每個年份都牽涉職務,有些牽涉科舉榜次,不論是他自己中舉歷程或擔任考官;科舉榜次在文獻中全以干支命名,乾隆乙酉鄉試僅此一個,乾隆己丑殿試(綁著前一年戊子會試)也獨一無二,但是古人習慣將通過會試者直接稱為進士,於是有些未參加殿試者在文獻中竟變成了「戊子進士」但實際上這年沒有殿試。同樣,文獻中在履歷上也多有只記「干支年任某官」;這些狀況都是不同文本間常有出入,讀者可直接見年份連結確認干支年而方便加以正誤(我自己被User:Dirrival正誤過,也糾正過他人的歷史條目)因此在某年號某年之後還特別括號加上西元年便有其深意,難道僅一句無關就打發?進一步言,年號條目內容也不過就是幾個西元年份連結與干支的集合,是否也與條目內容無關?李鴻章裡面的咸豐同治光緒外帶年份日期也該清理?--Aaa8841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5:12 (UTC)[回复]
    • 用年份內連來正誤個人不太恰當,而且因為干支可以推算,就算要正誤,選其中一個連,其他的就可以以該年為基準去推了,每一條都加實無必要;年號加連結主要是因為,就一個對古代中國歷史無知識的讀者來說,可能會不理解何為咸豐同治光緒,有查閱的需求,但西元年基本上不可能有人不理解何謂1900年。--Reke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5:20 (UTC)[回复]
  • 历史条目和人物条目中出现的年份并不都是与内容无关的。现在有些年份条目里的大事记也挺丰富的,可以让读者知道同一年间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我认为编者可自行决定是否加入日期链接,并应当遵循先到先得原则。—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7:49 (UTC)[回复]
    • 這其實也是老問題了,我在這個問題上屬於「隨緣」派。當然,如果有討論出一個明確的規範,也是可以的。希望能在「歷史考據」與「百科寫作」兩方面取得一個良好的平衡。--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8:27 (UTC)[回复]
知道同一年在世界上發生的事情,無助讀者獲取更多有關頁面主題本身的資訊。日期內連所提供的資訊是世界性的,從中根本無法得到更多條目本身的有關訊息,只是徒添混亂,如果存在大量日期內連,亦造成條目重心錯配,讀者因而忽視了有用的連結,條目亦無法提供準確的資訊予讀者。—AT 2011年6月7日 (二) 02:18 (UTC)[回复]
個人認為年份日期連結的有無,還是要看該段內容的特性而定。在一般的內容段落中出現年份與日期時不要過份連結以免混淆重點這理念我可以接受,但很多條目歷史段落中會出現類似年表那般、以條列方式根據時序前後來編排的部分,像這樣的段落原本就是在強調『時間的關連性』,我認為在這類的段落中保留時間相關的連結並不會有過度連結的混淆問題。舉個例來說,報章雜誌上也常常會出現像是『歷史上的今天』『同月同日生的名人』這類的段落存在,我甚至還擁有一本編年史地圖,是用地圖的方式,顯現同一個年代世界各地不同民族/國家疆界的演變分佈,像這樣橫向的連結方式雖然通常都不會是條目內容的最關鍵主題,但也不見得完全沒有關連價值,所以年份與日期連結,個人還是建議要看文章段落的特性來界定,目前AT兄主張作法似乎還是有值得討論爭議之處。另外,相比起與年份日期相關的過度連結,還有其他種類的過度連結方式更值得去清理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6月7日 (二) 03:12 (UTC)[回复]
AT已经将“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作为教条来指引行动,然而这并不是共识,仍然有可讨论的空间。为何“從中根本無法得到更多條目本身的有關訊息”就会“徒添混亂”呢?为什么要假定读者只关注于一个条目的内容呢?如果读者就是想要知道多一点其他方面的相关内容呢?至于“條目重心錯配”,“讀者因而忽視了有用的連結”,这似乎把读者的智商假定得太低了,日期内连会连到的自然是日期条目,不想看的读者自然不会去点击,又怎么会造成重心错配呢。—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7:42 (UTC)[回复]
這個與假定讀者智商沒有關係,而是過多的內連會導致內文的變色(鏈接的藍色)頻率過高,正文永遠是變色次數越少觀感越好,因為顏色的轉變確實是會誘導讀者注意比較鮮豔的地方。--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8:13 (UTC)[回复]
然而,像郭桓案建文改制個別只有用一個日期做為連結,我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7日 (二) 13:43 (UTC)[回复]
Re:同舟:颜色鲜艳对于正常读者来说只会造成轻微不便,因为他们可以判断出日期链接是连到日期条目,不想了解的读者自然可以无视,但如果没有日期内连,想要知道这个日期相关信息的读者就会觉得十分不便。如果想要知道这个日期相关信息的读者不多的话,也许可以忽略他们的情况,但历史、人物条目的读者有此需求的可能并不可忽视。因此,在这类条目中加入日期内连是有必要的。—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7:33 (UTC)[回复]
內連如同條目數量,寧濫勿缺,經由內連提供讀者大量訊息是百科的優勢,也是設計內連的本意,否則乾脆全無內連,反正讀者自己用搜尋框不就得了。除非讀者是「色弱」,看到藍色會不舒服……(色弱與本探討無關,不可設內連,想了解請自行搜尋條目)。--Aaa8841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8:56 (UTC)[回复]
膜拜阁下神级幽默。。。。。。--Joy Neop (Contact me~) 2012年10月6日 (六) 04:33 (UTC)[回复]
你得到一件工具不代表一定要物盡其用,例如拿一把菜刀做切食物以外的事情。內連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該詞條是否不屬於大部分讀者知識領域,所以一般是不會對近乎是大眾常識的條目進行內連(除非連入條目本身是從被連入條目分拆出來,這麼它們的關係就會非常有力支持其內連),但其條目依然有存在價值,因為他們還是有其專業的涉獵範疇,至於年份我認為是屬於常識的條目所以我是不會對之鏈接的(就算是列表或導航資訊盒內我對內連都是非常保留)。我始終保持正文過量內連顏色是不雅觀的觀點,如果讀者想查詢年份日期條目他們大可以到頂部的搜尋欄搜尋其條目,不一定要犧牲條目正文的整潔。--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22:41 (UTC)[回复]
英文版的指引說有連入價值的條目限於會定期與特定日期慶祝的節假日(en:MOS:UNLINKYEARS)。--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8:13 (UTC)[回复]
AT所說:「知道同一年在世界上發生的事情,無助讀者獲取更多有關頁面主題本身的資訊」這個敘述本身就不是每個人都能讚同的了,有人認為沒用,有人認為有用,至少我覺得並非完全沒用。在沒有共識的情形下,因為自己覺得沒用就去刪除其他人建立的連結我覺得就不適當,第一次不確定其他人意見時這樣做還可理解,但之後竟然連回退都用上了,還不只用一次,這樣很不尊重其他意見的人。ffaarr (talk) 2011年6月7日 (二) 08:28 (UTC)[回复]
若「有連入價值的條目限於會定期與特定日期慶祝的節假日」, 那2010年這條目存在的意義是甚麼?--Nivekin請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2:13 (UTC)[回复]
問題的解決方法有兩個:
  1. 以英文維基的方針為準,禁止在所有不相關主題的頁面中建立日期內連。
  2. 以日文維基的方針為準,容許日期內連在所有頁面存在。
中文維基必須盡快解決這個問題,分歧愈大,編輯戰愈容易發生,必須以其中一方為標準,這樣大家都好辦事。在下(+)支持以英文維基的方針為準,頁面理應以最準確的方式提供最相關的資訊。內連理應是一些重點字眼,在下不認為日期在日期條目以外的主題中會有這種性質出現。—AT 2011年6月7日 (二) 14:13 (UTC)[回复]
為什麼只能有這兩個?「先到先得、保持彈性」平日亦可以不要有編輯戰,僅在涉及評選時交由眾人審視是否有過度情事,並由主要編者決定是否讓步即可。就算是使用英文方針,何謂「相關主題」本身又有歧見,例如閣下認為非日期條目都不相關,但有人覺得歷史條目即為相關條目,在下則認為應視乎上下文意。當爭議又起,是否又要強制以一方為標準?--Reke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5:06 (UTC)[回复]
總之,如果只是運動而非方針或共識,在下認為不應該強制性的加在別人身上,為此回退原作者文章而不討論,我認為很不應該。--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7日 (二) 15:41 (UTC)[回复]
中文維基就是中文維基,為何非要在英文與日文維基的方式中間二選一?難道不能有自己的共識嗎?有趣的是綜觀排行前十的幾個語版,德文版是採與英文版類似的作法,但法文版卻又都有年份連結,所以這原本就是各語版社群自主的意識在決定的.......我支持的意見既非英文也非日文版的作法,我支持與時間無關的段落可以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連結,但是在條目的歷史章節(尤其是年表化的段落)卻要重視年份日期等時間相關數據的重要性。—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6月7日 (二) 15:53 (UTC)[回复]
    • 给年份加内链不会给维基和条目内容造成破坏,如果说会“不好看,不妥”,这不好判定,因为各人标准不同。我个人不支持一概取消所有的年份内链,因为我经常点击年份链接。既然人类达不成共识,那只有靠程序来解决了。如果有可能,让技术人员增加一个“取消年份内链”的选项。--玖巧仔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23:22 (UTC)[回复]
請必須確認那些屬於可供豁免的情況,否則在下不認為持兩套標準對中文維基來說是好事。「應視乎上下文意」、「與時間無關的段落可以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連結,但是在條目的歷史章節(尤其是年表化的段落)卻要重視年份日期等時間相關數據的重要性」這些都要得到方針或指引的支持,不然也不過是一方之言。—AT 2011年6月7日 (二) 23:38 (UTC)[回复]
不管每個人心目中可供豁免的情況為何,眼下討論共識明顯傾向「不宜以方針或指引限定之」,而不是著重在方針或指引內要支持哪些豁免情況。以上歸結,未知其他發表意見者同意否?--Reke (留言) 2011年6月8日 (三) 01:13 (UTC)[回复]
贊同reke的看法,在沒有明確共識,而那些指引或方針文字的細部認定都會有歧義的情況下,硬要弄成正式方針指引反而會成為未來編輯爭端的來源。ffaarr (talk) 2011年6月8日 (三) 01:26 (UTC)[回复]
就這樣放手不管?任由兩種對立的意識形態存在?—AT 2011年6月8日 (三) 01:42 (UTC)[回复]
使用繁體字或簡體字做為條目名稱也是兩種對立的意識形態,先到先得也是方法之一。其實某種程度來說,這不是兩種意識形態,而是從「絕對任意開放」到「極嚴謹限定某些條目使用」之間構成的漸層光譜,每個人都有不一的鬆緊尺度,所以是多種意識形態的磨合,不是二元對立式的思考方式可以處理的。--Reke (留言) 2011年6月8日 (三) 01:50 (UTC)[回复]
因此,現在就是如果條目創建者反對移除日期內連,那麼其他人就應該讓日期內連在他們創建的條目中存在?同樣地,如果條目創建者支持移除日期內連,那麼其他人就不應該在他們創建的條目中添加日期內連?如果條目創建者沒有意見,就以先到先得的原則決定條目是否存在日期內連,對吧?—AT 2011年6月8日 (三) 02:06 (UTC)[回复]
所以,這並非強制性的,希望AT先生能以勸導的方式建議他人不要使用日期內連。最後,維基百科是異中求同,海納百川,多元化的觀念本來就會出現,只是不要踏到基本盤(最起碼五大方針不可違背)就好--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8日 (三) 14:54 (UTC)[回复]
「如果條目創建者或主編反對移除日期內連,就應該在他們創建的條目中保留日期內連;如果條目創建者或主編支持移除日期內連,那麼就不應該在他們創建的條目中添加日期內連。如果條目創建者或主編沒有意見,任何用戶可以按需要隨時移除或添加日期內連,直至條目創建者、主編或在改動前有份參與編輯的用戶反對為止。」在下建議將這一點表決一下,這樣大家好辦事。—AT 2011年6月9日 (四) 02:11 (UTC)[回复]
這個頁面第二個話題被提出要表決了,怎麼覺得現在不管討論再多,事事都要有表決才會被認定有效的感覺,討論的過程反而像廢話。 囧rz...--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2:32 (UTC)[回复]
起碼要得出個結論吧,討論不就是為了解決問題?—AT 2011年6月9日 (四) 06:09 (UTC)[回复]
結論一定要用這種一翻兩瞪眼的方式來選邊站,不太開心啊。--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6:49 (UTC)[回复]
我是希望訂立正式指引,考慮到對立方的意見我是認為可以有一些妥協而不用一刀切移除所有正文的年份鏈接,不過我還是不太贊成節假日/日期外的條目正文鏈接月日。--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6:14 (UTC)[回复]
我想看的不應該是條目而是內容上的相依度吧!只看條目類型就定死可以/不可以下的內連,忽視了每個作者編輯同一個條目時,其實是可以有不同走向與風格的。另外「指引只表示通則,而非如方針為不可違逆的定則」這樣的理解是否錯誤?如果沒錯的話,同意可以提升到「指引」的層級。--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6:49 (UTC)[回复]
如果是這樣,請各位修改User:AT/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AT 2011年6月9日 (四) 06:18 (UTC)[回复]
  • (!)意見參閱Wikipedia:内部链接指引,該指引表示「連結必須特別相關的項目才需加上連結」,因此年份連結應當與條目有所相關,亦即該段描述被收入有該年或該日期的大事記之中,即可視為適當的日期連結,若未收入則可認定為不必要之日期連結。尤其是一段重大歷史事件描述,若作成連結可幫助讀者點選觀看當時同時期發生何事,亦建議編者能夠在日期條目添增適當內容,以作為互相參照,亦可避免這些條目被提刪,據我觀察,已有一大批古代年分的日期條目被刪除。--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6月8日 (三) 15:18 (UTC)[回复]

歷史條目是否能有年份連結(續)[编辑]

(上面討論串過長而分隔一下,方便預覽) Re: Reke,其實方針與指引的分別其實不大,wp:方針與指引亦沒有明確分清兩者,英文版WP的定義是對方針的無視一定得經過社群討論,但指引的約束力比較低,編者可以在“常識”的前提下無視之。--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7:01 (UTC)[回复]

畢竟在wp:方針與指引對指引有這句說明:「人們應當但不是強制規定必須遵循的建議方針」--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7:14 (UTC)[回复]

指引內容建議[编辑]

我不想在User:AT/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頁面進行更改,因為該頁面無法用簽名型式區別每個人的意見,大家塗來塗去討論過程會很不明確,所以開新章節。

綜觀先前討論,我認為負向列舉禁止或不應該的做法,是讓編者思考「這個連結應不應該去掉」;不如使用正向列舉說明,鼓勵編者「思考這個連結應不應該加上」。後者的思路比較積極性地試圖對讀者傳遞某些重大意義,而不是如前者是在為讀者過濾何為雞肋。承此思路,試寫如下:

  • 日期連結多半應僅用於日期條目,或表示該日期具特定意義,較不能隨意更改(例如每年會固定於某日重覆的節慶)之處。
  • 年份、年代連結應盡量只用於年份條目,或有必要突顯該年度獨特意義之處。

總之,若建立日期連結,應意味著此一日期會提供讀者特定的訊息,且該訊息重要性足以支撐整個條目,或至少支撐一個段落。

以上。--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7:12 (UTC)[回复]

「有必要突顯該年度獨特意義之處」怎樣才算是有必要或獨特意義?「若建立日期連結,應意味著此一日期會提供讀者特定的訊息,且該訊息重要性足以支撐整個條目,或至少支撐一個段落。」很懷疑有哪一種日期會有這種重要性可以支撐一段,甚至整個條目。—AT 2011年6月9日 (四) 07:47 (UTC)[回复]
比如說若某個歷史事件其中的一小段事件是被以日期名之的。該事件無法被獨立成日期式的條目,但是在介紹該事件的章節中加入日期內連應無不可。當然,這可以有彈性地交給作者判斷,畢竟指引只是提供一種建議,而不是框限。--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8:40 (UTC)[回复]
不是很理解“且該訊息重要性足以支撐整個條目,或至少支撐一個段落”。是指能支撑日期条目中的一个段落还是原来(有日期链接的)条目中的一个段落?—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09:26 (UTC)[回复]
原来(有日期連結的)條目中的一個段落--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06 (UTC)[回复]
这样的话需要定义“支撑”:何谓一个日期可以“支撑”条目或段落?是指这个条目或这个段落所述之事主要都在这个日期内?—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09 (UTC)[回复]
一般來說至少這個日期是具有象徵或代表意義,例如剛過五天的某日,在某次廣場請願活動中就是十分重要的巨變,日期甚至被後人當作事件的命名(不確定打出關鍵字會不會被害別人被牆,所以不明講了),甚至華人區講到該日或該事件時都會互為聯想,整個事件持續過程中的其他日子都沒有這一日如此的重要性。--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30 (UTC)[回复]
有些日期没有那么有名,但有可能会支撑两到三句话,那么在一个条目的历史章节内遇到这样的日期是否要加内连呢?个人觉得这里的界限比较难以划清楚。比如说:某月某日某名人逝世(或者发表某重要论文),这里是否需要加内连?可能支撑一段话大家都觉得应当加内连,但我觉得能支持数句话也不一定就不该加内连。—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38 (UTC)[回复]
至少那個日期要重要到大家都會聯想到那件事吧。就月日的層次言,低於這個標準就有點牽強了。--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43 (UTC)[回复]
这种说法也有些模糊。比如说5月30日是否会让大家想到什么事?如果要说的话,不少日子会让人想到一些事。应该根据这些事本身的重要性以及与原条目的关联性来确定是否该加日期内连。这样子的话可以得到一个比较量化的标准。—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47 (UTC)[回复]
我建議的標準是該日期是被特別選定(換句話說不是單純的偶然或行程)或對當時的社會或世界產生非常巨大的影響,那麼其年份日期就有被連接的說服力。即是說某人的出生死亡日、建築物的落成拆卸日、新事物的發明日,某重要時事的後續行程等,如果不是成為了節假日被大眾紀念就沒有內連日期的價值。--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49 (UTC)[回复]
一定要对全世界产生了影响才能连接吗?我觉得只要和条目有一定的联系并且足够重要,还是可以连接的。—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0:52 (UTC)[回复]
呃,想到某事的人數也是要有一定的量。想到是我朋友生日這種顯然是不合理的,但是也不必要到「對世界產生影響」。我覺得這個部分一定會有某種程度的灰色地帶,碰上了再憑編輯共識處理,未有共識就先到先得,不然沒有一個指引的寫法能用簡單的字句來劃清涇渭的。--Reke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1:19 (UTC)[回复]
没错,应该采取的做法是承认灰色地带的存在,然后在有争议的时候再讨论。没有必要弄出一个一刀切的指引或方针来进行教条主义式的判决。—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1:42 (UTC)[回复]
應該以重要事件或主條目的年份做連接,而月日不建議做連結(除非是節日),以上僅為建議。--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6月9日 (四) 16:46 (UTC)[回复]
节日要做链接如果没有异议的话,可以作为共识了。还有一些日子虽然不是节日,但可能也很重要,比如几天前的某个日子。—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9日 (四) 16:53 (UTC)[回复]
6月4日9月11日9月21日以上日期內連依序各別放入六四事件911事件921大地震應當視無疑義,但台中市傑克丹尼夜店火災使用了2011年3月6日作為內連是不太適當的,但是若改為台灣2011年3月就是適當的日期內連,多舉一些案列作為推斷準則吧。--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6月10日 (五) 03:05 (UTC)[回复]
基本上差不多。如果以后碰到的话再一一判断不迟。—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20:24 (UTC)[回复]

一週沒有新意見了,有人想將以上的討論整理成新的文字嗎?--Reke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1:48 (UTC)[回复]

「每個字」都建立連結並不是過度連結的好範例[编辑]

逆耳忠言!!我覺得本討論頁的範例不好。「每個字」都建立連結並不是過度連結的好範例,因為不具有「似真性」。
應使之完全沒有紅字連結-——亦即儘管它的連結數量太多、密度過高,但它所建立的每一條連結在中文維基都真的有條目,這才是過度連結的好範例。
否則,本範例所欲呈現的問題究竟是「不存在條目過多」?還是「過度連結」?重點已模糊。克勞棣 (留言) 2011年10月12日 (三) 14:51 (UTC)[回复]

「每個字」都建立連結並不是極端過度連結的好範例[编辑]

原討論是wikipedia talk: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逾一個月無人回應,故至此發問。
逆耳忠言!!我覺得本討論頁的範例不好。「每個字」都建立連結並不是極端過度連結的好範例,因為不具有「似真性」。
應使之完全沒有紅字連結-——亦即儘管它的連結數量太多、密度過高,但它所建立的每一條連結在中文維基都真的有條目,這才是過度連結的好範例。
否則,本範例所欲呈現的問題究竟是「不存在的條目過多」?還是「過度連結」?重點已模糊。 克勞棣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16:13 (UTC)[回复]

那只是讨论页里面留的一个例子。不涉及方针的具体部分。个人建议不要纠结于这种事情了。--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22日 (二) 11: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