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周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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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代表團駐滬辦事處舊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所在上海市黃浦區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46~1947年
編號8-0569
登錄2019年

上海周公館,全名中國共產黨代表團駐滬辦事處舊址,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黃浦區思南路73號,是一座四層西班牙式花園住宅。該建築始建於20世紀20年代,1946年中共代表團租下該建築並作為活動場所,1947年3月轉交中國民主同盟管理,1947年10月被南京國民政府接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普通居民居住,1979年開始改建為紀念館。2019年10月16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

歷史[編輯]

上海周公館始建於20世紀20年代,建成時屬於義品洋行房產所建的義品村,初建時門牌號為馬斯南路107號。1943年,該路改稱藍田路,1945年改為思南路,但該房址門牌號碼未變。抗日戰爭期間,此處原本屬於一個日本洋行老闆,抗戰勝利後,該房屋被國民政府沒收,並撥由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黃天霞租住[2]。之後黃天霞攜全家搬往南京居住,1946年春,國共談判中國共產黨代表團便以周恩來私人名義租下該房作為公開辦事處[a],對外稱「周恩來將軍寓所」,通稱「周公館」[3]。代表團成員周恩來、鄧穎超董必武等先後來這裡居住和工作[4]。除代表團辦事處駐地的職能外,此處實際上還是中共上海工作委員會的駐地,該委員會負責中共在上海的統戰、宣傳、疏散等工作。搬入該建築物之後,代表團在底樓旁的空地新建了一座車庫,並將車庫頂改造為了二樓的入口平台[2]

國共和談破裂後,中共代表團於1947年2月28日被淞滬警備司令部強制要求撤離[4],中共方面於3月3日照會時任上海市吳國楨,稱將房產和屋內幾乎全部的家具由中國民主同盟(民盟)代為管理。3月5日中共代表團全體撤走後,3月17日沈鈞儒羅隆基等前往淞滬警備司令部辦理手續,3月19日正式交接完成,此建築正式成為民盟總部駐地。同年10月27日,民盟被中國國民黨宣布為非法,10月30日,該房屋由盧家灣警察分局接管,原有家具全部流失[5]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該房屋門牌號改為思南路73號,並分給當地居民居住,內部結構被大幅改動。1959年5月26日,上海周公館被公布為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1979年2月6日,中共中央決定恢復舊址原貌,並將其改建為紀念館,當年開工[4]。1980年8月26日,該舊址再次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3]。1981年,改建工程竣工。1982年3月5日,該紀念館對內開放,1986年9月對外開放[4]。1994年,思南路71號的8戶居民被遷出,建築用作周公館的業務用房,相關改擴建工作於1996年月完工,期間73號也得以翻修。1998年3月1日,71號庭院外安放了一座由上海油畫雕塑院鑄造、重達1.8噸、高3.5米的周恩來銅像。2003年3月,上海周公館被命名為市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6]。2017年4月至8月,上海周公館整體修繕,調整了部分展品和設施[7]。2019年,上海周公館以「中國共產黨代表團駐滬辦事處舊址」一名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8]

結構[編輯]

花園內的周恩來銅像

上海周公館位於思南路73號,是一幢沿街坐北朝南的西班牙式花園住宅建築,西側臨街。該建築共分四層[b],一層為廚房、工人臥房、衛生間、浴室、儲藏室和警衛傳達室。兩端建有露天樓梯直達二樓。二樓北側為餐廳,南間為帶陽台的會客廳,東間是周恩來鄧穎超的辦公室兼臥室[c]。三樓為男工作人員的辦公室兼臥室,其中一間帶有浴室和陽台。四樓北小間是董必武夫婦和孩子的辦公室兼臥室,南間為錢之光夫婦的臥室,東間為女工作人員工作室兼臥室,中大間是接待交通員和撤退人員的集體宿舍。[4][3][2]

注釋[編輯]

  1. ^ 原本中共方面準備直接以黨派身份申請租住,但被國民政府方面以「談判地點不在上海」為由拒絕。於是起初只能以《新華日報》職工名義申報戶口。之後改為以周恩來個人名義租房是董必武的主意。[2]
  2. ^ 這個建築的層數計算方式有差異,通常將一層算作「底層」,而露天樓梯可以直達的二層算作「一層」,故而該建築為三層住宅[4]。本處的四層為建築實際層數[2]
  3. ^ 這是最起初的房間布置,之後周恩來和鄧穎超搬到了三樓東側的臥室居住,把這個房間空給了其他帶家屬的工作人員[2]

參考[編輯]

  1.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2019-10-16 [2019-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6). 
  2. ^ 2.0 2.1 2.2 2.3 2.4 2.5 顧黎瓊. “义品村”与周公馆. 上海革命史資料與研究. 2013: 443–447. 
  3. ^ 3.0 3.1 3.2 卢湾区志·第十四编 革命史迹·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机构会址史迹·第九节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驻沪办事处(周公馆)旧址.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06-12-05 [2020-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中文(中國大陸)). 
  4. ^ 4.0 4.1 4.2 4.3 4.4 4.5 上海文物博物馆志·第一编 文物古迹·第四章 革命史迹·第九节 解放战争史迹·二、中国共产党代表团驻沪办事处(周公馆)旧址.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06-12-05 [2020-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7) (中文(中國大陸)). 
  5. ^ 王海波. 民盟代管“周公馆”. 世紀. 2007, 4: 46–47. 
  6. ^ 卢湾区志1994-2003·第三十三编 遗址·旧居·老弄堂·第一章 遗址纪念地·第二节 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一、中国共产党代表团驻沪办事处(周公馆)旧址.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06-12-05 [2020-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7) (中文(中國大陸)). 
  7. ^ 上海周公馆重新开放 历经140多天全面修缮. 解放日報. 2017-08-25 [2020-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中文(中國大陸)). 
  8.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2019-10-16 [2020-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6)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