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省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重新導向自英属纽约省
紐約省
Province of New York
1664年—1783年
紐約省國旗
國旗
紐約省地圖
紐約省地圖
地位英格蘭殖民地(1664-1707)
大不列顛殖民地(1707-1776)
首都紐約市
常用語言英語荷蘭語易洛魁語系阿爾岡昆語族
政府君主立憲
國王 
• 1664-1685
查理二世
• 1769-1776
佐治三世
皇家總督 
• 1664-1783年
殖民總督英語List of colonial governors of New York
立法機構紐約州
• 上議院
行政院
• 下議院
紐約州眾議院
歷史 
• 佔領新阿姆斯特丹
1664年8月28日
1783年11月25日
貨幣紐約鎊英語New York pound
前身
繼承
新尼德蘭
紐約州
佛蒙特共和國
今屬於 美國

紐約省(英語:Province of New York)是一個英格蘭(後為大不列顛)北美直轄殖民地,包括美國現在的紐約州新澤西州特拉華州佛蒙特州,以及康涅狄格州馬薩諸塞州緬因州的一部分和東賓夕法尼亞州。這一片土地的大部分很快就由國王重新分封,只留下了哈德遜河莫華克河河谷部分以及佛蒙特地區。紐約省西部實際是北美原住民易洛魁聯盟的屬地,另外也與新法蘭西以及賓夕法尼亞省存在領土爭議。東部的佛蒙特地區則與新罕布殊爾省有轄區糾紛。

紐約省是在1664年,由荷蘭共和國控制的新尼德蘭英格蘭王國投降而交出的。該片地區隨即以國王查理二世其弟,約克公爵占士二世的頭銜命名為「新約克」(音譯為「紐約」)。行政上屬於十三殖民地的中部,為第一個由英皇直轄的殖民地。

紐約省議會及當地代表在1775年5月22日宣佈自組政府,首先在1776年改稱紐約州,隨後在1777年通過了紐約州憲法。當大不列顛王國美國革命中重獲紐約市時,將其作為了北美行動的軍事和政治基地[1][2]。一位英國總督也實際在任,與此同時其餘前殖民地均已由「愛國者」所控制。英國至1783年巴黎條約簽署後,正式放棄對紐約地區的所有。

參考資料[編輯]

  1. ^ Schecter, Barnet. The Battle for New York: The City at the Heart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Walker & Company. New York. October 2002. ISBN 0-8027-1374-2
  2. ^ McCullough, David. '1776. Simon & Schuster. New York. May 24, 2005. ISBN 978-0-7432-2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