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歷史檔案/2009年7-12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在使用回退功能時請注意!

在此提醒User:Advisory,在使用回退功能時請務必注意以下幾點,我發現您有些濫用回退功能:

  1. [1][2]:在Wikipedia:回退功能#什麼時候可以使用回退功能中提到這樣的回退只能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例如破壞、被封禁用戶的編輯或用戶名字空間內的頁面。其他類型的撤銷必須附帶詳細的編輯摘要,因此必須通過其他方式進行。這兩個回退就違反了這項規定。如果回退的原因是因為侵犯版權,一定要在編輯摘要中註明侵犯了誰的版權。
  2. [3]:匿名用戶在宜蘭縣條目中加入「蔥油餅:宜蘭的蔥油餅大多都採用三星蔥、因其品質好,所以吃起來蔥的香味很濃郁可口」一句。雖然這有點廣告、宣傳的成分,但並不意味著這一句是錯誤的。在en:Wikipedia:Reverting#When to revert中提到:「reword rather than revert」(與其回退,不如改寫)。只要把這句話中的網址去掉,再刪掉後面的「因其品質好,所以吃起來蔥的香味很濃郁可口」,變成「蔥油餅:宜蘭的蔥油餅大多都採用三星蔥。」這樣不就可以了嗎?
  3. [4]:請仔細看看這個編輯,不僅把台字改成臺字,下面還有更新數據,添加內容等。如果要回退,只需把臺字改回台字即可,為什麼把其它建設性的編輯也一併回退?
  4. [5][6][7][8]:我完全搞不懂為什麼要回退這四個編輯。
  5. 在回退時,千萬不要使用Bot rollback功能!en:Help:Reverting#Bot rollback可說了,「This should not be used for reverting a change you just don't like, but is meant only for massive floods of simple vandalism.」就是說,只有在短時間內遇到大量簡單破壞時(例如以每分鐘20次編輯的速度大量張貼廣告),才可以把破壞在最近更改中隱藏。例如您在回退國立故宮博物院的編輯時,就使用了這個功能,這可以從[9][10]看出來。本來這個回退就不恰當(見第三點),還把它隱藏不讓人看見,這對維基百科是多大的危害,你不知道嗎?

以上這些都是所有管理員都應該知道的,而你從2009年4月起就一直在違反這些規則。如果你再讓我發現你回退侵權內容時不填寫編輯摘要,如果再讓我看到你使用一次Bot rollback功能,我就會申請罷免你的管理員權限。--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5日 (日) 17:48 (UTC)

他人的編輯中有用的內容;對於侵權性編輯,只有他人得到通知後繼續添加侵權內容,方為破壞—Ben.MQ 2009年7月6日 (一) 07:23 (UTC)

我昨天警告Advisory之後,他沒有改正,沒有承認錯誤,沒有解釋回退的原因,反而在我的對話頁留下這樣一段話:

只要沒違反方針便行,請先看看wikipedia:破壞的類型。至於利用機器人,我奇怪為何不能使用,更不認為會上升到危害維基百科程度?你認為反破壞會比破壞更為嚴重?最後,你沒有權力限制未違反方針的用戶的編輯權利。同時你應知道,指責人時應想想自己有沒有犯下同樣行為。--Advisory 2009年7月6日 (一) 04:19 (UTC)

  1. 「只要沒違反方針便行,請先看看wikipedia:破壞的類型」:如果沒違反方針當然可以了,但是這兩個編輯[11][12]不是違反了Wikipedia:回退功能#什麼時候可以使用回退功能這個正式方針嗎?以前曾經有過管理員看到某個用戶添加沒有維基化的內容,看起來很像侵權,而將其回退,但實際上是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不是抄自其它網站([13])。你回退侵權內容時不在編輯摘要中註明侵權網址,這樣大家都不知道你回退的內容究竟是侵權還是不侵權。
  2. 「至於利用機器人,我奇怪為何不能使用,更不認為會上升到危害維基百科程度」:我在前面已經說過,這個回退[14]本來就是錯誤的,還不讓別人發現,這不是錯上加錯嗎?
  3. 「你認為反破壞會比破壞更為嚴重」:如果反破壞時粗心大意,或者方法不當,確實非常嚴重!破壞一個頁面,例如在某個條目中加入「aaaaa」,後果頂多是其他人閱讀時感到奇怪;但是,胡亂回退其他人(尤其是新手)正當的編輯,還不向他們解釋理由,會打擊他們的自信心,使他們不敢編輯維基百科,這不是更嚴重嗎?
  4. 「同時你應知道,指責人時應想想自己有沒有犯下同樣行為」:你可以看看我的用戶貢獻,有哪一個回退是不恰當的。

我現在給你最後一次機會,請你立即解釋回退這四個編輯[15][16][17][18]的原因,並保證從此不再犯以上錯誤。否則的話,我將立即申請終止你的管理員資格。--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7月6日 (一) 10:21 (UTC)

在下倒不覺得您的這段話有多少禮貌。Advisory已經表示會多加注意,也請理解當前幾乎沒有用戶在進行IP編輯巡查,工作量很大的難免有疏忽—Ben.MQ 2009年7月6日 (一) 10:37 (UTC)
閣下對管理員作出監察,本人認為這是好的。不過,如果發現問題時,能和善一點的和對方相談就會更好。人受軟不受硬呢。有時間更未必需要一來就警告,威脅。這無疑對事情的進展沒什麼幫助,更挑起敵意。屆時說什麼都是徙然,一定進不了對方的耳,這不就與您當初的意願相違反?沒必要吧。希望Maxwell's demon也關注一下。
在見到閣下的留言後,本人和Advisory私底下談過(抱歉,討論頁始終不是放開懷抱溝通的好地方)。他承諾會對之關注。不過,也請各位體諒現時只有甚少用戶參與IP編輯巡查,這導致工作量大增。—J.Wong 2009年7月6日 (一) 11:21 (UTC)

不填寫回退編輯摘要的管理員又不是一個兩個,這條規則估計不少管理員連看都沒看過,更別說執行了,我建議有必要用技術手段強制要求回退時必須填寫不少於一定字數的編輯摘要。mr 2009年7月6日 (一) 15:18 (UTC)

可能AbuseFilter可以實現,但是如果真的需要不寫摘要回退呢(如處理破壞)?--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7:29 (UTC)
不少情況下,「處理破壞」是一個被濫用的理由,因此即使是破壞也有必要說明判定為破壞的理由,而不是(對於某些不負責任的管理員而言)在不負責任的行為之後拿個萬金油的理由來搪塞。mr 2009年7月10日 (五) 06:43 (UTC)
那麼請先提議修改方針WP:ROLLBACK--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1:30 (UTC)

本人曾投訴過User:Istcol。該管理員竟然進行報復,以無端的理由企圖將本人封禁。對他的行為是不是應該進行警告。如果他偏執到一定程度是不是可以撤銷他的管理員資格。KEIM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14:11 (UTC)

왜 니가 자기의 잘못을 반성하지 않을게? 如果你看不懂,請你反思你來中文維基來進行非正常編輯的行為。—Zhxy 519(聯繫) 2009年7月21日 (二) 04:41 (UTC)

申請保護

熱比婭·卡德爾條目受到IP用戶24.217.193.72有偏向性無理由的編輯。申請保護條目並撤銷其編輯。感謝!-Esun1 (留言) 2009年8月6日 (四) 06:27 (UTC)

太誇張了吧?IP用戶破壞就進行了全保護?-奔流沙 2009年8月6日 (四) 07:35 (UTC)

此例IP用戶的編輯不是破壞。--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8月6日 (四) 12:09 (UTC)

修正筆誤:關於8月17日歷史上的今天

有個小誤。1307年加封孔子的當為元武宗,非元世祖。時世祖早登仙籍久矣。該年為成宗大德十一年,而成宗於是年正月崩,五月甲申武宗即位於上都,詔告天下。七月加封孔子者即為武宗。 因該頁禁編輯,謹此稍述如上。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163.14.246.108對話 貢獻)於2009-08-18T05:20:57加入。

Wikipedia:歷史上的今天/8月17日僅被半保護,註冊一個用戶名並獲得自動確認權限後即可編輯--Liangent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15:34 (UTC)

修飾語句

台灣的條目中,簡體與繁體轉換的部份,如果使用不轉換的話,台灣的國旗變為五星旗,國家也被修改為省,但是在其他的頁面沒有這個問題,麻煩請在這個部份修改一下。

我關於第二軍醫大學的條目修改被復原,我希望知道為什麼--Yangft (留言) 2009年8月3日 (一) 03:30 (UTC)

投訴管理員Wong128hk及建議一則

本人慾投訴管理員Wong128hk超級巨聲條目中懷疑向本人玩針對。本人只是協助Wong128hk修飾語句,屬善意編輯,根本不是破壞,但他卻過份以他自己為中心,不停無理地回退本人的善意編輯。雖然他是該條目的原作者之一,但原作者也不是有極權的。

此外,雖然維基百科並沒有明確規定要以阿拉伯數字表達數目,但據本人所觀察,大部分編輯者也會主動使用阿拉伯數字表達數目的(星期幾除外)。本人把該條目中的中國數字轉為阿拉伯數字,旨在方便閱讀及理解(而本人過往亦有把中國數字轉為阿拉伯數字。其他使用者沒有把之回退),但Wong128hk卻不停回退本人的編輯,並要本人尊重原作者的選擇。

沒錯,使用中國數字或阿拉伯數字哪樣較佳的確是較主觀,但本人以至大部分人均相信阿拉伯數字較易令人理解。再者,維基百科並不是發布公告/公函的地方,加上超級巨聲條目內所涉及的數字眾多,倘若再使用中國數字,只會令文章過份累贅。因此,本人認為Wong128hk在該條目中回退本人的編輯是不合理,並過於自我。

同時,本人亦建議應規定所有編輯者必須以阿拉伯數目字表示數字(中國皇帝年號,例:乾隆十三年、康熙七年等;星期幾:星期一、星期二;及引述對話除外)。

--Ken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7:51 (UTC)

各位大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15835-1995) 」《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作為其中一數字格式的使用參照,減少不科學的爭議。

--SoHome Jacaranda Lilau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05:13 (UTC)

首先,本人以為這是好事,把整件拿出來由社群定奪。這次爭議,本人相信我們雙方皆有責任,當然本人作為管理員,理應以身作則,更是責無旁貸。我們雙方早就有就此問題展開過討論,可惜我們各執一辭,苦無共識。此後則各依各理續其道而行。既已提案,本人亦希望社群定奪,本人謹遵共識。惟本人必須澄清,本人無意針對任何人,包括提案者。本人有時回退其修飾是因為本人認為其修飾誠無需要而已,我相信這時有發生,談不上針對。

本人一直奇怪User:Kenwong為何要機械式轉換中文數字為阿拉伯數字。指引表明細於十,不含小數位,並非科學計數數字,可由編者依從上文下理,自行決定用中文數字或阿拉伯數字。個人以為用其中一種均沒有錯誤,故本人反對這種機械式自動轉換。這種轉換無疑是否定中文數字,像說用中文數字是一種錯誤。本人一直建議沿用原作者所用的數字而非機械式轉換。另外,似乎不如提案者所言,無人回退其機械式轉換。另外,本人以為中文數字不會過於累贅,亦不明中文數字有多難理解,有多難排版。中文數字如其他中文字一樣,也只是佔據一樣的空間,無論是可見的空間還是電腦硬碟的空間。照此推斷,難道中文字也很難排版?也很累贅?如果大家覺得中文維基百科禁止使用中文數字是合理,本人會遵行無議。究竟是現在顯示的100,000累贅?10萬累贅?還是十萬累贅?還請諸位守奪。—J.Wong 2009年9月1日 (二) 06:34 (UTC)

本人除了不明白究竟中文數字有多難理解,有多難排版外,既然用中文數字還是阿拉伯數字的習慣都無錯而世界越趨多元化,何以我們要反其道而行?不明白……還望懂此理者賜教賜教。—J.Wong 2009年9月1日 (二) 06:56 (UTC)

何時使用與不使用阿拉伯數字在WP:MOSNUM有基本規範,百萬富翁、兩個人、星期三等類是肯定不用的。—RalfX2009年9月2日 (三) 14:05 (UTC)

投訴管理員User:RalfX

  • 事由:今天我在檢視《Yes! 光之美少女5》的資料中,他(她)將「各集標題」與「播放電視台」段落擅自刪去,造成台港兩地觀眾十分不便。這兩個段落早已被台港網友普遍的接受並經常更新,希望不要以他(她)一個人的觀點推翻掉之前許多台港網友所日積月累的放送資料。
  • 違反項目:Wikipedia:破壞
    Iqeqicq (留言) 2009年9月12日 (六) 08:57 (UTC)
ACG專題有建議版面的結構,重要或直接相關的章節「概要」「故事」「登場人物」等應依序展現在讀者眼前,製作人員、播放資訊等置後。這些建議彙整了格式指引,望君詳閱並理解。
Yes! 光之美少女5只做了排版與維基化,沒有刪除內容。—RalfX2009年9月12日 (六) 11:33 (UTC)

投訴管理員Istcol胡亂保護條目「英皇教育

本人一直關注「英皇教育」條目,早前發現有一浮動IP用戶多次刪除條目內容,並不顧本人在編輯摘要的警告,再次回退。經用戶Tim仔9月5日回退該IP用戶之修改後,便被上述管理員在9月6日,條目未達「回退不過三」原則下無故保護。

本人經多次研究編輯歷史後,已確切證實上述「未達回退不過三」之問題。若有其他疑點,請在此提出。—談天說地一樂也 (交流) 貢獻? 我的家 2009年9月14日 (一) 10:46 (UTC)

回退不過三隻是編輯戰封禁方針,發生編輯戰不一定會有用戶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但如果有用戶違反回退不過三則一定發生了編輯戰。這兩者不能等同。--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9月14日 (一) 17:22 (UTC)

本人在進行如下編輯後[19]User:蘇州宇文宙武使用RACIAL SLUR 進行罵人。[20][21] 本人將此提交到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User:Istcol反倒對我進行警告,而且認為User:蘇州宇文宙武沒有任何問題。[22] 明顯失職。

本人在高句麗添加的信息框遭到IP:218.94.93.254 多次惡意刪除,警告後仍不停止。[23][24]我提請恢復被刪除內容並保護, User:Istcol卻將頁面封鎖在被惡意刪除後的版本。明顯的偏執。

User:Istcol甚至在我提議罷免他的職務後,將我的提交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Istcol刪除。真是太猖狂了。KEIM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2:54 (UTC)

那個頁面是在下提出刪除後, User:Istcol才刪除的。有刪除理由。 Gzhao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03:05 (UTC)

管理員Istcol封禁某些帶有明顯偏見的人,我覺得這沒有錯,這更能體現維基上的公正,嚴明。 形成強烈對比的是,一些管理員竟然濫用職權強行恢復已經投票決定的競選活動,他們才是應該遭到譴責的。無緣無故將一名公正的管理員投訴,就像是一群小人在陷害清官。Evawen (留言) 2009年9月17日 (四) 03:28 (UTC)

奉勸KEIM不要再胡攪蠻纏了,你的所作所為大家都看在眼裡,你現在自己公開只會招來更多人的厭惡和唾棄。我是沒有任何問題的,管理員做得很對。你再如此這般擾亂,小心再被封禁。——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9日 (四) 03:08 (UTC)
不符合程序,你需要在7日內,必須收集7名或以上有投票資格的用戶連署—Ben.MQ 參加動員令 2009年7月9日 (四) 06:46 (UTC)
就算KEIM的申請罷免不符合程序,管理員Istcol也應該避嫌,而且過去的其它「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XX」一般沒有因為「不符合程序」而被刪。--Mewaqua 2009年7月9日 (四) 12:54 (UTC)
(!)意見,所以現在的維基容許用戶隨意進行群體或者是人身攻擊了嗎?只因為受到攻擊的用戶本身的編輯與態度有很大的爭議或者可能違反方針或者是共識,因此這種言語上的攻擊就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並且被容忍?請問你們真的秉持中立的態度?這用的是什麼標準和邏輯?-cobrachen (留言) 2009年7月9日 (四) 13:37 (UTC)
(:)回應:請樓上這位先生明察。我並沒有對任何維基人進行人身攻擊,更遑論對一個群體的維基人,請您不要聽信KEIM的片面之詞。事情不是像KEIM說的那樣,我在Gzhao對話頁的留言不是針對KEIM的那個編輯的,是回應Gzhao在我對話頁的話的,KEIM完全是在斷章取義,想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罷了。——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0日 (五) 00:24 (UTC)
保護並不一定要回退到某個版本,我覺得User:蘇州宇文宙武的發言是較為不wikipedia:文明,但沒有人身攻擊,因此沒有採取任何動作 --Advisory 2009年7月10日 (五) 10:07 (UTC)
沒有嗎?試問,棒子是個很好的稱呼嗎?是不是有人忘記支那這個用詞了?或者是以後大家都用土共?我只聽信一面之詞嗎?回顧一下你的歷史,看看你的用詞,再來說你真的沒有作過這些事情。不要忘了,你認為無關緊要的用詞在別人眼裡未必是一樣的感覺,你因此引起爭議的狀況已經不只一次。無論對方有什麼錯,你都沒有理由進行攻擊。Cobrachen --Cobrachen 2009年7月10日 (五) 11:07 (UTC)
這位先生,我並沒有針對KEIM,請你看清楚了,是KEIM自己想入非非。如果你認為我針對他了或者哪位維基人了,請你指出。你如果要用支那或者土共我管不著,只要你沒有攻擊我。——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0日 (五) 23:36 (UTC)
蘇州宇文宙武同學在在下對話頁面上的留言是對於韓妹造假的回覆,對事不對人,keim自作多情勇於承認,並且藉此鬧事擾亂。 請各位朋友聯繫上下文在做定奪。 對於給蘇州同學帶來的責難,在下感到很內疚。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0:22 (UTC)
所以對事就不需要注意用詞?不需要注意是不是會對其他人產生攻擊的現象?你要不要我用支那來為你造個句子,看看你的感受如何。他人的錯誤不會給予他任何立場去做出攻擊,而且他是累犯。管理員如果對於一個累犯的審視標準不能嚴格一點的話,日後想要表現出公正的形象就更困難了。-cobrachen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00:36 (UTC)
煩請閣下用支那來照個句子,如果我們覺得支那是貶低的意味的話,您提及支那二字已經進行種族歧視的攻擊了,呵呵。 但是在下不認為支那是貶義詞,你想造句還是換個更狠一點的詞吧。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22:34 (UTC)
呵呵,你不就是在Talk:各國國內生產總值列表_(國際匯率)抓到我一個把柄麼?什麼叫累犯?你能舉出其他例子麼?我會注意文明,希望你也做到對事不對人。——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11日 (六) 00:43 (UTC)

我對『保護並不一定要回退到某個版本』感到訝異,這是不是表示管理員看到自己喜歡的版本就趕緊保護下去就對了?(至於管理員甚至有資格把條目保護起來大改特改,這點暫時無關,茲不贅.)既然這裡是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相信管理員們應當常來才是.是否請有經驗的管理員來解釋一下什麼是『爭議發生前的版本』以及爭議發生前的版本與保護條目之間的關係.

順帶一說,假如身為維基百科管理員,對於保護條目的理解甚且不如未註冊用戶的話,也就難怪被維庫管理員兼百度吧主稱讚有加了.201.37.52.86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02:16 (UTC)

User:Koorun--Liangent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14:59 (UTC)

投訴管理員Ws227和Alexsh

近有管理員User:Ws227無視討論共識,舍卻中文常用名稱,強行將已經移動的李朝實錄再次移回朝鮮王朝實錄,濫用職權,企圖未遂後又提交移動請求,不遵守「移動後保護一個月」的規定。另,管理員Ws227多次無端回退Guangzhou 2010建設性的編輯(多為朝鮮歷史文化相關),又有另一管理員User:Alexsh以莫須有的「罪名」封禁Guangzhou 2010長達兩周,而且事先都沒警告過一次,只道:「屢次增加不實資料: 未經討論擅自更改正式名稱,請對你的編輯行為提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提前解除。」然鄙人觀Guangzhou之行為,全為建設性之編輯,未有如管理員Alexsh所說之「罪行」,如此封禁,作為一個旁觀者,鄙人感到甚為不平。觀兩位管理員針對同一人之做法,讓人不得不聯想二三。還請各位管理員主持公道,謝謝。如果管理員團隊不能對此封禁做出合理解釋,又不願認錯解封,鄙人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之權利。——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2日 (三) 05:02 (UTC)

蘇州宇文宙武所言極是,本人在此強烈譴責管理員Ws227和Alexsh濫用管理員權限,置維基百科規定於不顧的行為!--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0:58 (UTC)

本人謹此聲明︰本人解封Guangzhou 2010君乃因為封禁者並未於事前作適切警告及本人以為未嚴重到要封禁兩週之久。再者,封禁者理由有誤。故本人才予解封。這毫不代表本人認同此君之大規模轉換行動。本人在封禁申訴回應中已對之作出警告。重申本人期望被封禁者不要再於未有討論共識或留下原由的情況下大規模轉換為人所接受的名稱至另一個。這無疑是非建設性,亦極易挑起爭議及矛盾,把受爭議影響的範圍無限擴充。謹此—J.Wong 2009年9月2日 (三) 11:22 (UTC)

錯封就是錯封了,不要找理由。管理員明知故犯,罪加一等!——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3日 (四) 00:42 (UTC)
……罪加一等就免了,畢竟封禁這種活計祗有管理員能幹,犯錯誤也只有他們能犯,我輩想犯還犯不了。—Zhxy 519(聯繫) 2009年9月3日 (四) 08:00 (UTC)

(!)意見 - 在「」條目,我不知道Guangzhou 2010的這次編輯[25]有甚麼「建設性」,無緣無故把日本一段的位置搬到最後。--Mewaqua 2009年9月2日 (三) 12:55 (UTC)

(!)意見,請Guangzhou 2010注意自己的行為,條目的編輯不合邏輯被多次回退應該先思考原因。—RalfX2009年9月2日 (三) 14:18 (UTC)

本人將「」條目中日本移至琉球後,是因為該國家與中國藩屬和地理遠近的關係排列的,原條目先排列中國,按藩屬和地理遠近的關係,應先排朝鮮、越南再排琉球和日本。這是本人的想法,望諸位能理解。是否有建設性,那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2日 (三) 15:07 (UTC)

這番解釋應該在寫在條目討論頁(當時,現在仍可),多人回退表示觀點不被接受,這時最有建設性的是討論,而非固執編輯。—RalfX2009年9月2日 (三) 15:51 (UTC)
沒有多人回退,也就管理員ws227在回退,而且也不說明原因,她怎麼不做建設性討論?也不在guangzhou兄的討論頁內留言?管理員應該有帶頭作用,但我在ws227身上看不到。——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內容大師提名 2009年9月3日 (四) 00:42 (UTC)
既然有人提出疑問,就應當在此解釋為好。本人的觀點是否被接受,有待時間的檢驗。--Guangzhou 2010 (留言) 2009年9月3日 (四) 00:28 (UTC)

(!)意見 -我認為Ws227是個好人,他封禁人是有原因的。請某些反對者不要一直針對他。--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5日 (一) 11:13 (UTC)

User:Advisory的行為實在是不能再忍受下去了

User:Advisory的行為實在是不能再忍受下去了。最近這幾天他多次提前結束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的投票(提名之後不到一個星期就結束了投票):[26][27][28][29]。特別是篤斯越橘這個條目的評選,有六人支持,一人反對,正好處於入選和不入選的邊緣,而你卻提前了一個多小時就結束了投票,萬一在這一個多小時內就有人支持呢?我要求對這個條目重新進行一次評選,之前的評選無效。要不是我今天趕緊給五三憲法條目投了支持票,恐怕這個條目也要落選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1:43 (UTC)

User:Advisory的連結,被重定向到Istcol的用戶頁,加上胡亂保護條目及在其用戶頁的劣評,已有濫用權利之嫌。--談天說地一樂也 (交流) 貢獻? 我的家 2009年9月16日 (三) 13:01 (UTC)
連主要編輯用戶都說要稍等,不考慮條目的品質,隨便投贊成票。這種不負責任的支持票,只是降低特色和優良條目的平均品質。不要也罷。-cobrachen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4:10 (UTC)
我也不滿User:Istcol(前名Advisory)屢次在編輯戰中用管理權限偏幫User:蘇州宇文宙武及其戰友,即使蘇州的對手也有不對的地方,但是Istcol不止一次地只針對蘇州對手的做法使我感到不妥,最新事例見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User:Wrote,早在8月7日我已在User_talk:Istcol#請避免縱容「admin shopping」提醒過他。另加7月27日User:Istcol無列出理由而解封User:Mokaw的事件。--Mewaqua (留言) 2009年9月16日 (三) 17:26 (UTC)
wrote確實已經違反3rr,依照方針當然該封禁,我和其他制止他破壞的人卻沒有,管理員istcol完全秉公辦事,沒有任何犯錯。我和其他人並沒有組成什麼「戰隊」,完全是自發地制止破壞行為,再說反制破壞的還有User:Betoseha,我可從來沒和他說過什麼話。你不滿現在的方針可以去提請修改,但不是在方針未修改的情況下以方針以外的觀點來判斷問題。另外,你不是對維基已經死心了麼?還管這些俗事幹什麼?你如果不滿中文維基的方針大可離開,英文維基的方針會很和你胃口的。——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9月17日 (四) 00:40 (UTC)
即使你單日回退同一條目不過三,你在過去多個月對多個朝鮮/韓國相關條目的反覆回退,我認為已經構成編輯戰。根據Wikipedia:回退不過三原則,「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請留意。--Mewaqua (留言) 2009年9月17日 (四) 12:42 (UTC)
你認為構成了編輯戰,但管理員可不這麼認為。你一直在故意忽略keim等的破壞性編輯然後反咬我和gzhao等打編輯戰有錯,罔顧keim等挑起編輯戰的事實,事先你怎麼不吱聲,現在知道要投訴了?你要是覺得我們破壞搞編輯戰就直接提破壞就好了,在這裡多說無益,不如多做些實事。和你這種人我已經無話可說,最後奉勸「對中文維基已死心、淡出編輯」的你,少管俗事,免得自食其言,還是早點另謀出路吧。——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9月18日 (五) 00:06 (UTC)
真烎,wrote在mewaqua討論頁留言要他也參與編輯,並提示參加的人多了就不怕(可以輪流開戰)了。是否可認定mewaqua與wrote組成了韓科化戰隊了?--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17日 (四) 05:50 (UTC)

上面的討論似乎很多都離題了……回到結束評選這一議題上,據我所知,User:Istcol在對超過評選期限的投票是作無效票處理時,是精確到小時計(而不是精確到天數),例如優良條目評選以24小時/天*7天=168小時計。而上面User:Maxwell's demon提到的提前結束投票的情況也確實存在,此時User:Istcol對評選期限卻並非精確到小時計,而是較模糊的「天數」。兩種情形下沒有遵循統一的標準。--Teekkari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7:04 (UTC)

我認為應該寫明投票時間是「由提名日期起計7天」還是「由提名時間起計168小時」。--K217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4:21 (UTC)

「臨時性強姦"條目無法編輯。

「臨時性強姦"條目無法編輯。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临时性强奸&action=edit 「臨時性強姦」近日成為網絡新名詞,天涯一篇題為《「臨時性強姦」,祝賀又一新名詞誕生》的文章三天即有上百萬人點擊。詞語源於10月29日中新網的一則報導。報導稱,今年6月浙江南潯兩名派出所協警,趁一女子酒後無力反抗先後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當地法院判決認為是「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予以輕判。「臨時性強姦」又繼續衍生出諸如「臨時性搶劫」等「臨時性+動詞」新語法結構。與「被」時代遙相呼應。

Shawnleejayz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04:41 (UTC)

不論是臨時性強姦還是临时性强奸均未被保護。不應當在創建頁面時有任何問題。—Ben.MQ 2009年11月13日 (五) 05:29 (UTC)

另外請在創建條目之前確定有足夠的可靠來源對「臨時性強姦」這一詞語本身提供參考支持,否則只可將其寫在這一事件條目中—Ben.MQ 2009年11月13日 (五) 05:31 (UTC)
強姦#法律RalfX2009年11月13日 (五) 09:16 (UTC)
MediaWiki:Titleblacklist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09:27 (UTC)
已添加白名單規則,現在應該可以創建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11月13日 (五) 09:36 (UTC)
是不是觸發了防濫用過濾器?或是觸發了GFW?--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09:41 (UTC)
黑名單不是防濫用過濾器,更與那堵偉大的牆無關。—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09年11月13日 (五) 09:46 (UTC)
Shawn,早日到達50次編輯是正道—Ben.MQ 2009年11月13日 (五) 10:24 (UTC)

古惑仔漫畫社團架構表

我對你們管理員徹底失望!!!!!這本漫畫八個條目都是本人獨力發展,天天默默努力一步一步建立,花了多少心力!花了多少時間!沒人教本人如何建立架構表,維基沒有給初學者指引,本人花了成個星期研究,好了總算可以做一個簡單的,卻發覺佔用空間不少,自己心想要做十幾個,之前已有維基提示長頁面或空間太大的條目要分若干條目,於是本人分了一個出來專為「社團及社團架構」,結果被維基管理員指內容單薄建議刪除,本人要求有沒有其他條目可以學習,管理員給了幾個無法滿足本人基本要求的條目,都算了,既然要資料豐富條目,自己在這幾天正在搜集有關資料來寫,我雖然不滿遠離本人的計劃,但不是本人憤怒的理由。本人要投訴維基管理員的是,你們要刪除條目前,為何不寫明在哪個時間刪除﹖你們有沒有想過給時間讓作者可以將資料移向其他條目或儲存,我告訴你們,本人沒有儲存這個條目的資料!你們的不智令本人又要重頭做過!!!如果你們有天又找個理由要刪除成個系列,又不通知幾時刪除,沒有儲存一下刪除了,18年約1500期的薄裝香港漫畫資料就這樣刪除了,請問又如何所謂「薪火相傳」﹖天天努力,最後白費時光,連資料丁點也沒留下,我真的好難過。-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09年11月15日 (日) 23:03 (UTC)

  • 雖然你們已經有指引是七天刪除,但是好歹也讓人知道是七天,只見到將要被廢的條目多了叫人去討論的字眼是不足夠的!要加上七天後刪除的字眼!好讓新手如本人優先處理將會被刪的資料,我花時間認真地討論留存原因,花時間去找資料,結果七天過去,條目刪去,資料沒有儲存。還會有信心及耐性完成條目嗎﹖清楚的提示就不會弄成這樣。。-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09年11月16日 (一) 00:26 (UTC)

死海的座標

頁面上的死海座標差太遠了吧..那個座標好像在加拿大.... (坐標 北緯52度7分,西經97度15分) 不熟維基的使用方式.暫時放在這裏..sorry.... --220.129.137.248 (留言) 2009年11月23日 (一) 15:53 (UTC)

孔丘一文有很大問題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12月15日 (二) 05:01 (UTC)之前加入的。

關於11月5日的歷史上的今天

11月5日的「歷史上的今天」逝世的人裡面有張之洞,但張之洞的介紹里寫他逝世的日期是10月5日,請核實後修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12月15日 (二) 05:01 (UTC)之前加入的。

有關日期的頁面

希望有關年代、歷史事件、歷史人物的編輯可以不要限制國籍

例如此頁面《日期》我希望世界各國任何一位網友都可以參與編輯,不應該封鎖地域。

5月10日

範例如下:

出生

  • 1899年——張大千,中國國畫藝術大師(卒於1983年)
  • 1923年——霍英東,香港企業家(卒於2006年)
  • 1957年——席德·維瑟斯,英國貝斯手(性手槍樂團)(卒於1979年)
  • 1960年——博諾,愛爾蘭歌手,U2的主唱
  • 1977年——何韻詩,香港女歌手
  • 1979年——李孝利,韓國女歌手
  • 1993年——志田未來,日本隸屬於研音的女演員

逝世

  • 1774年——路易十五,法國國王
  • 1829年——托馬斯·楊,英國物理學家(1773年出生)
  • 1863年——石牆傑克森,美國內戰期間著名的南軍將領
  • 1889年——謝德林,俄國作家
  • 1904年——亨利·莫頓·史丹利,英裔美籍探險家與記者(1841年出生)
  • 1914年——威廉·亞力山大·史勿夫,英國爵士。基督少年軍的創辦人(1854年出生)
  • 1917年——譚鑫培,京劇演員
  • 1977年——瓊·克勞馥,美國奧斯卡影后
  • 1982年——馬寅初,中國經濟學家及教育家
  • 1988年——沈從文,中國作家(1902年出生)
  • 2006年——林挺生,88歲,前大同公司董事長
  • 2008年——廖風德,57歲,國民黨員,中華民國內定內政部長

我想增加一些人物進去,不知為何被限制地域,懇請管理員指教,謝謝。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12月15日 (二) 05:01 (UTC)之前加入的。

投訴管理員Istcol

Istcol夥同AlexshRalfXShizhao以及其他未露面的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管理員和巡查員,無視本用戶的合法權益,輪番上陣對本人的用戶頁隨意進行刪除,次數一共有4次。 其中,Istcol最為過分,在刪除本人的用戶頁後,以「全保護」的名義將本人的用戶頁變相的永久封禁。由於本用戶的用戶頁的內容涉及揭發特定的陰暗面,因而本用戶有理由懷疑是中國共產黨派遣到中文維基百科的臥底。

鑒於以上兩條原因,故此提告。

注意:罷免頁面極有可能遭到Istcol以及相關的行政員或管理員刪除,本用戶極有可能再次遭到任何形式的永久封禁。請良知尚存的管理員能夠制止這個頁面被刪除!此外,這四個管理員極有可能為了躲避危機而暫時做出妥協,一旦風頭過後,若是Istcol未被罷免,本用戶極有可能會慘遭致命的報復,說話的權利將被永遠的全盤剝奪,甚至會被強迫背負莫須有的罪名,例如他人的傀儡等等。

這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危機,倘若像本人這樣的中文維基百科用戶的權益不能得到維護,像這樣的管理員不能得到懲處,這將證實中文維基百科是小型的中共「和諧」社會,將會讓中文維基百科和危機百科劃上等號,將徹底印證中文維基百科的恥辱!

中文維基百科內部有少數還擁有良知的管理員,問題是這些管理員敢不敢勇敢的站出來,從濫權的同僚那裡,為受害者們討回公道?

假如有一天本用戶被誣陷成為他人的傀儡,我希望及其同夥能夠提前告訴我的「本尊」是誰...

--濫權管理員的受害者 發生在中文維基百科內部的血淚史 12:00 2007年11月27日 (UTC-5)

中文維基百科在內容上過多的突出港台地區,太多的條目港台突出了優越性。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12月15日 (二) 05:01 (UTC)之前加入的。

中文維基百科潛在的問題實在是太多太多,這個模版是普通用戶專門用來發洩對管理員甚至是行政員的不滿的。如果有人連這最後一條管道都要堵上的話,那結果就會完全無可救藥。普通用戶的在檯面上下的持續破壞,將會讓各位管理員浪費不少的時間和精力。所以請一定必須要保留這個模版,讓普通用戶專門編輯,這是目前為止最好的解決方法。如果連這樣都不行的話,那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戰爭將會永無止息!

--濫權管理員的受害者 發生在中文維基百科內部的血淚史 12:00 2007年12月11日 (UTC-5)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12月15日 (二) 05:01 (UTC)之前加入的。

針對授權『巡查權』及『回退權』之人員資格選項

管理員:

我個人有一個淺小意見, 網路世界是虛虛實實, 但是做為一個百科全書的編輯, 集合大家的智慧知識, 是一件美意。 然而難免會有所謂知識上的衝突或理念上的差距。然而我發現貴百科全書居然同意授權未成年的小孩擔任巡查員/回退權人員 這是令我相當驚訝。我並不是說歧視未成年的人知識水平不足, 而其人生歷練的有限, 加上個人修養及所接觸的任何人事時地物, 均屬有限。 更重要的在未來發生任何語言文字上爭議,若有法律上之糾紛, 其相關授權能替他承認法律責任嗎?

依貴百科全書編譯精神, 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但是任何散播文字訊息的當事人, 他本人仍需負起相對責任。若準以此據, 以貴百科全書之開放意念, 授權管理員有權刪增內文, 是以保全提供資訊之合宜性, 但是巡查權、回退權之授予應評估該申請人之適格性。

個人針對用戶An Macanese其擔任具有巡查權及回退權之適格性有覺得貴管理員應重新評估其合理性。 未來若發生發表文字之爭訟之事宜, 其授權者可能需要考慮其法律人格地位。否則只要人人會玩電, 都可以大放言論自由之際,而卻由一個仍無具有完整行為能力者而所侷, 實有其可疑及可議之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Ming0125對話 貢獻)於2009-12-15T07:26:23加入。

請閱Wikipedia:免責聲明,謝謝。--Jimmy Xu536·+ 2009年12月15日 (二) 12:04 (UTC)

快速刪除原因

我所編寫的條目遭到快速刪除,我並不是討厭別人刪除我的條目,而是希望快速刪除可以寫出理由,而且在條目遭到刪除後仍保留,我也有收到被刪除的通知,我希望可以附上理由,不然即使我想要知道原因,但條目也已被刪除,無法得知,也會覺得莫名奇妙就被刪掉,無法進行改進。如果能標示出理由,是不是更有道理呢?夢游漫畫藝廊 (留言) 2009年12月20日 (日) 09:19 (UTC)

您可以在王梓怡中的「警告: 你現在重新創建一個先前曾經刪除過的頁面」一欄下面找到刪除原因:「CSD G11 廣告或宣傳」。點擊「CSD G11」就可以看到更詳細的說明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12月20日 (日) 09:47 (UTC)
王梓怡是一位插畫家,如同為基百科上介紹許多名人一樣,我希望管理員能夠提供原始被刪除的文章給我。夢游漫畫藝廊 (留言) 2009年12月21日 (一) 11:05 (UTC)
Done完成--Jimmy Xu530·+ 2009年12月21日 (一) 13:17 (UTC)

想請問該如何編輯自己的維基百科 只要按到編輯就會出現PHP 下載了之後還是無法編輯 到底為什麼呢?

向網管提出要求處理此頁面

--Kantian1985 (留言) 2009年12月24日 (四) 03:38 (UTC) 你好! 康德有事相求,我在瀏覽劉德華先生的資料庫時發現一則「婚訊風波」的新聞, 對於這篇文章我提出質疑,維基百科何時成了八卦新聞了?這很顯然是沒有過濾的文章,直接拿毀謗他人的新聞當作資料,缺乏中立觀點和公信力。 文中提到「劣評一出,劉德華為了補鑊,終於在朱父頭七的日子出現在他墳前拜祭。」請問記者是華仔嗎?何以認為他的動機就是為了彌補劣評呢?証據何在? 另外把華仔在「主播會客室」的內容和之後承認婚訊的新聞放在一起,就是公審劉德華先生有沒有說大話,請問拿別人私事來審判人家有沒有說大話,這天理何在阿?這樣還算中立的觀點嗎?編輯百科全書要客觀,不應該直接拿八卦新聞當文章,這完全是站在媒體記者的口吻寫的!要求本網管好好處理此篇內容!

要求刪除此篇內容!

你好,用心閣! 康德有事相求,我在瀏覽劉德華先生的資料庫時發現一則「婚訊風波」的新聞, 對於這篇文章我提出質疑,維基百科何時成了八卦新聞了?這很顯然是沒有過濾的文章,直接拿毀謗他人的新聞當作資料,缺乏中立觀點和公信力。 文中提到「劣評一出,劉德華為了補鑊,終於在朱父頭七的日子出現在他墳前拜祭。」請問記者是華仔嗎?何以認為他的動機就是為了彌補劣評呢?証據何在? 另外把華仔在「主播會客室」的內容和之後承認婚訊的新聞放在一起,就是公審劉德華先生有沒有說大話,請問拿別人私事來審判人家有沒有說大話,這天理何在阿?這樣還算中立的觀點嗎?編輯百科全書要客觀,不應該直接拿八卦新聞當文章,這完全是站在媒體記者的口吻寫的!要求本網管好好處理此篇內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12月24日 (四) 04:00 (UTC)之前加入的。

不合理的刪除

我曾經編輯的頁面王梓怡以及曾建華都遭到了快速刪除,我已經看了快速刪除的原因,覺得非常不合理,他們兩人都是漫畫家,和林青慧、小威老師等條目相同,都只是單純的介紹,而且曾建華的條目也有圖片,我認為資料來源足夠,更不是廣告宣傳,如果是廣告宣傳,我早就打出了各種商品的價錢以及優惠等等,但是我知是單純的介紹此漫畫家的著作以及介紹,難道就要因此而被刪除?我感到非常不認同。希望管理員可以幫我恢復頁面,如果還是有另管理員質疑的部份,歡迎到我的討論頁,我可以做修改,也可以給各位合理的答覆。希望條目不要再被莫名奇妙的刪除。夢游漫畫藝廊 (留言) 2009年12月26日 (六) 09:58 (UTC)

您好,如果您覺得管理員的刪除操作有爭議,您可以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提出頁面恢復申請。—Cp111 (留言) 2009年12月26日 (六) 22: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