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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壇 (澎湖)

坐标23°34′21″N 119°33′58″E / 23.572541°N 119.566112°E / 23.572541; 119.56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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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澎湖祠壇
祀壇 (澎湖)
又名大眾廟,位於713事件步道入口處
基本信息
位置 臺灣澎湖縣馬公市光明里民族路
(鄰近觀音亭海濱713事件紀念步道出入口)
主神大眾爺
例祭小清明(應為農曆三月初三)
中秋節(農曆九月十五)
寒衣節(農曆十月初一)
廟格闔澎公廟
领导重要人物:陳柱卿許等成
開基 清朝澎湖水師協副將詹六奇
建立时间 清朝康熙23年(1684)
地圖
地图
汉语名称
汉语拼音 Cí tán
台語羅馬字 Sû-tuânn

祀壇清代方志無祀祠無祀壇,俗稱石厝仔日治時期多稱大眾廟;康熙23年(1684年)澎湖水師協鎮署捐建,主祀大眾爺,屬闔澎公廟[1]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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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永曆37年(1683年),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師擊敗東寧王國海軍艦隊,未久,馮錫範劉國軒奉請延平郡王鄭克塽薙髮降清[2]。鄭克塽投降後,朝堂上經歷一番棄守臺灣與否的論戰,最終康熙皇帝在康熙23年(1684年)三月決議將臺灣與澎湖群島併入帝國版圖[2],澎湖設巡檢,當地派遣澎湖水師協副將駐守[3]。同年,水師協鎮署於媽宮社西垵仔(港澳西濱)搭建祠壇。[1]

文獻雖無明言祠壇為何人開基,康熙23年(1684年)出任澎湖水師協副總兵官詹六奇,故澎湖祠壇之設立應能推論係詹氏主導。最初的祠壇設於媽宮公墓口,另設有大墳專納無主之白骨,官方每年於此操辦法會,但凡燈油香火皆由澎湖水師協鎮署捐輸。[4][1]

澎湖祠壇主祀鍾馗,民間普遍以鍾馗為鬼王,認為其能約束眾鬼、替幽魂引路;值得一提的是鍾馗並非創壇主神,乃另行迎來,惟確切時間已不可考。[1]

澎湖祠壇早無定名,清季創建以來以其為「厲壇[註 1]」,官府於每年清明中秋與十月朔日皆會舉辦例祭;而媽宮各廟宇若舉辦神誕慶典,亦會派廟中執事帶牲禮紅龜粿等前往祠壇祭祀。[1]日治時期大正二年(1923年)因應海軍徵用廟地,時任馬公區長陳柱卿遷建新廟於草樹仔尾(亦屬公共墓園)[5],自此定名「祠壇」。[2]

國民政府接管後,因馬公市人口增加,民宅遂往墓區擴張,漸漸造成人鬼混居的亂象,祠壇又有被迫遷移的紀錄;爾後約在民國64年(1975年)前後,臺廈郊後人許等成見原廟傾圯,募款重修增建,今與一石匠作坊並立於草樹尾(馬公市光明里民族路北段,713事件紀念步道小徑出入口處);祠壇由於位置偏僻,兼之名聲不傳、人煙罕至,香火低迷。[2]

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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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壇年表[註 2][1]
公元 時曆 備註
1684 清.康熙23年 澎湖水師協建祠壇於媽宮社西濱(西垵仔)。
1750 清.乾隆15年 澎湖通判何器與水師協副將邱有章啟用公捐擴建祠壇。
1764 清.乾隆29年 水師協右營遊擊戴福等重修。
1781 清.乾隆46年 水師協副將招成萬率營重修。
1820 清.嘉慶25年 右營遊擊阮朝良募同鹽課館連金源、郊鋪金長順捐修。
1877 清.光緒三年 吳世忠捐資重建。
1913 日.大正二年 日本海軍徵用廟地,馬公區長陳柱卿另建新廟,遷建民族路北段,自此定名「祠壇」。
1975 中華民國64年 1975年前後,臺廈郊鄉紳後人許等成見原廟傾圯,募款重修。

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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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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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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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即「祭無祀鬼神的壇」。
    胡安國《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此厲壇之厲,乃取其意也。
  2. ^ 見附圖石碑紀載。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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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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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余, 光弘. 《媽宮的寺廟:馬公市鎮發展與民間宗教變遷之研究》 (PDF). 臺北市: 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1988: 40–42 [2018-10-0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9-25) (中文(臺灣)). 
  2. ^ 2.0 2.1 2.2 2.3 許, 雪姬. 臺灣棄留疏. 臺灣大百科全書. 2009-09-24 [2018-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2) (中文(臺灣)). 
  3. ^ 連, 橫. 《臺灣通史.卷五.疆域志》. 台北市: 五南. 2017: 79. ISBN 9789571191300 (中文(臺灣)). 
  4. ^ 劉寧顏 (编).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九:人物志人物傳篇》. 南投: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8: 253 (中文(臺灣)). 
  5. ^ 施, 添福. 《臺灣地名辭書,卷六:澎湖縣》. 南投: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2002 [2018-1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中文(臺灣)). 


23°34′21″N 119°33′58″E / 23.572541°N 119.566112°E / 23.572541; 119.56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