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斜道石门及其摩崖石刻

坐标33°14′44″N 105°57′30″E / 33.24556°N 105.95833°E / 33.24556; 105.9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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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斜道石门及其摩崖石刻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分类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时代
编号第一批第57项
认定时间1961年3月4日

褒斜道石门及其摩崖石刻位于中国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由褒斜道遗址、石门遗址和石门石刻组成,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1年建设石门水库后原址没入水下,仅“石门十三品”等十七方摩崖石刻搬迁至汉中市博物馆内。

褒水和斜水(今石头河)均发源于秦岭深处的太白县,前者南流入汉水,后者北流入渭水,两者河谷统称“褒斜谷”,长约250千米,自古即为沟通秦岭南北的要道。褒斜道战国始筑栈道,是中国最早的人工栈道。

褒斜道上的石门(石门隧道)是中国最早的人工隧道,长16.5米,宽4.4米,南口高3.45米,北口高3.75米。石门内及附近有东汉至明清时期的摩崖题刻百余方,统称石门石刻,其中最著名的石门十三品包括《鄐君开通褒斜道碑》、《石门颂》、《石门铭》等十三通汉魏时期石刻。 [1]

参考文献

  1.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303.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