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内·萨米埃尔·卡森(法語:René Cassin,1887年10月5日生于法国巴约纳塞法迪犹太人家庭,1976年2月20日逝世于法国巴黎),法国法学家、法学教授和法官。他曾任教于里尔大学、法国法学院、法国国立海外学校,之后曾为海牙国际法学院、日内瓦大学国际高等研究所。二战时是自由法国运动最早的参加者之一,1940年6月曾受戴高乐嘱托与英国秘密谈判。1944年-1960年任最高行政院法院副院长,1958年参与了新宪法的制定。1946-1968年任法国驻联合国代表,是《世界人权宣言》制定者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人之一。1965-1968年任欧洲人权法院院长。1968年获诺贝尔和平奖。[1]
参考资料
- ^ 杨建军,王美红主编. 诺贝尔奖百年大典 第4卷 1961-1980. 通辽市:内蒙古少年儿童出版社, 2002.02. 页3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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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1年—19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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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6年—195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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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197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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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200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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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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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年份不一定是實際獲獎時間,1912年、1919年、1925年、1929年、1933年、1935年、1944年、1952年、1954年、1960年、1962年、1976年的獎項都延後一年頒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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