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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坐标24°04′32″N 120°32′39″E / 24.0755509°N 120.5442630°E / 24.0755509; 120.544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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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32″N 120°32′39″E / 24.0755509°N 120.5442630°E / 24.0755509; 120.5442630

彰化縣政府
Changhua County Government(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授權法源地方制度法、彰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主要官員
縣長王惠美
副縣長洪榮章
秘書長賴振溝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19處
附屬機關6個所屬一級機關(41個下屬機關)
38個所屬二級機關
215所各級學校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50年
聯絡信息
地址50001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電話+886 4 722-2151
網站www.chcg.gov.tw

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臺灣省彰化縣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縣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彰化縣的自治監督機關本為臺灣省政府,但臺灣省虛級化後,臺灣省政府的業務與功能被大幅縮減,彰化縣的自治監督機關亦改為行政院各部會(主要是中華民國內政部)。彰化縣政府也是轄下各鄉、鎮、市的地方自治監督機關。

組織架構

彰化縣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彰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按《彰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彰化縣政府置以下職稱:

  • 縣長,綜理縣政,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民選產生)
    • 副縣長,襄助縣長處理縣政。(2名,特任職,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當屆縣長任命)
    • 秘書長,為幕僚長,承縣長之命,處理縣政。(1名,簡任第十二職等,由當屆縣長任命)
    • 參議,承縣長之命,辦理縣政設計、法案審核、協調各處局業務,並備諮詢有關縣政等事項。(7名,簡任第十一職等,由當屆縣長任命)
    • 秘書,受秘書長之指揮、監督,掌理機要、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10名,內5人列簡任第十職等,其他5人列薦任第九職等,由當屆縣長任命)
  • 縣政會議,由縣長、副縣長、秘書長、參議、各處處長,所屬一級機關首長,與縣長指定之人員組成。縣務會議,由縣長召集,並由縣長擔任縣務會議之主席,縣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縣長職務代理人擔任主席。

所屬一級單位

按《彰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彰化縣政府設有19個所屬一級單位。

所屬一級機關

按《彰化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彰化縣政府設有6個所屬一級機關。

所屬二級機關

彰化縣政府設有38個所屬二級機關,由彰化縣政府各處督導。

所屬一級機關所轄機關

縣府團隊

所屬一級機關、單位首長

縣政府大樓

現時的彰化縣縣政大樓

沿革

  • 目前廳舍由彰化縣政府繼承彰化市政府作為公務行政機關使用。

所在地

建築物名稱 地址 建築物落成時間 彰化縣政府開始使用時間 彰化縣政府結束使用時間 拆除時間 備註
彰化市政府(第一代)
(Changhua City Government)
彰化市彰化區
-
1950年
1995年
此建築於日治時期興建,做為彰化支廳、彰化郡役所、彰化市役所使用;戰後,作為彰化市政府(1947年-1950年、1997年-1997年)、彰化縣政府(1950年-1982年)使用。目前已拆除,計畫興建「彰化縣政中心北棟大樓」,但因工程延宕,現做為綠地及停車場使用。
彰化縣政府(第二代)
(Changhua County Government)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
1950年
-
-
-

參見

外部連結

  1. ^ 彰化縣議會通過 縣府增設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2018.5.31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