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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賢 (天啟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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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賢(1571年—1646年),又希,號禹钦浙江嚴州府建德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宋賢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浙江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的進士,獲授常熟知縣,得人民愛戴,有「前楊漣,後宋賢」的稱譽;六年調任魏縣。崇祯四年考选,授廣東道御史,管皇城四门,彈劾附和魏忠賢而未正法的官員,又上陳人民繳納絹布的困苦,改由官府負責解送。西安同知遭宦官梁永上疏詆毀,他出言解救;巡撫丘禾嘉請求監視宦官而設置標兵,他彈劾對方諂附宦官,遭崇禎帝貶降三級[1][2]

崇祯五年,他巡按湖廣,釋放死囚九十九人,並選拔賢能懲治貪污,上疏請求增兵、留餉、防寇;又巡视十库,八年管理章奏,九年掌河南道印後,力主利用大計黜免擢升,拒絕一切饋贈。十年改任太僕寺少卿,管西路。適逢山西巡撫出缺,崇禎帝召對他說:「你豈不是掌河南道而不受饋贈的那位!」於是擢官僉都御史任命;他在任內增建城牆、設立兵廠、儲備糧食,犒勞十萬士兵而不費度支錢費,並擒拿流寇首領過山龍等人,讓他們完全投降。十三年加右副都御史,十四年宋賢請求辭官歸鄉,加兵部右侍郎予告。崇禎十六年(1643年)冬天金華土寇作亂,他和知府胡崇德協力遏止,斬殺許都同黨王麒生,地方得以安穩;隆武帝即位,召用他為兵部左侍郎,福京失守後去世,虛歲七十六[3]

县正东街有“祖孙科甲坊”为明举人宋显、宋澄、贡生宋应奎、宋邦机、进士宋贤建[4]

參考文獻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宋賢,字又希,嚴州建德人。天啟二年進士。授嘗熟知縣,士民愛戴,有前楊漣,後宋賢之目。調魏縣,遷廣東道御史。彈逆黨未正法者。又陳嚴民解絹之苦,易為官織官解。西安同知為中官梁永疏詆,救之。巡撫丘禾嘉請為監視中官設標兵,劾其諂附中人,貶三秩。
  2. ^ 《崇祯长编卷之五十六》:崇祯五年二月壬申,廣東道試御史宋賢疏劾山永廵撫丘禾嘉為內臣馬雲程請立標兵於未奉旨之先,既為派定関內関外各六百名,及部覆議寢業奉俞旨,乃禾嘉曲意逄迎,復敢請明派定六百之数,必欲以兵柄授之,其吮癰舐痔之態,廉恥固已喪盡,獨不思下違部議,上抗明旨,且交懽近侍,更悖祖制,種種罪戾,豈勝誅乎!昔魏忠賢勢焰滔天,幾成不軌,豈盡逆璫之罪,良由崔呈秀輩孝子順孫開導趨附者眾耳。今禾嘉不思兵柄大權不可旁落,乃未奉旨而預為既奉旨,而代為請,是又一崔呈秀之後身矣。語云“涓涓不塞,將成江河,防其漸也。”皇上若不懲此首惡,恐群小觀望成風,復蹈魏崔時故轍,其所関於世道人心,非渺小也。帝謂朝廷委任邊臣,正期殫釐整飭,若恣意苛詆,疆事何賴。宋賢令降三級,照舊管事,以後再有妄議者必行重治。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巡按湖廣,釋大辟九十九人,拔廉治貪。疏請增兵留餉防寇。入掌河南道,主大計斥陟,一切書儀皆峻拒。轉太僕少卿。會山西巡撫缺,當召對,上曰:「若非掌河南道不受書儀者耶!」乃擢僉都御史任之。增陴、置廠、屯糧,屹然成重鎮,犒士十萬計,不費度支一錢。已禽寇渠過山龍等,盡降其眾。乞歸,加兵部右侍郎予告。崇禎十六年冬,金華土寇起,與知府胡崇德協力遏之,並斬許都黨王麒生,一方安堵。紹宗即位,以左侍郎召。福京亡後卒,年七十六。
  4. ^ 《建德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