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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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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鵬
大明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族裔漢族
字號字志南,號聯峰
出生成化十七年(1481年)四月十九日
中書省永平府撫寧衛
逝世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
京師順天府
配偶娶傅氏
親屬翟明道(高祖父)、翟貴(曾祖父)
翟敬(祖父)、翟昊(父)
翟紹光、翟重光(子)
翟圻彥、翟圻望、翟圻賓(孫)
張繩武(婿)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出身
著作
《籌邊錄》

翟鵬(1481年—1545年),志南聯峰,別稱翟青天直隶永平府撫寧衛(今河北省撫寧縣)軍籍山東武定州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官至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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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行三,由撫寧縣學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順天府鄉試第一百六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三百三十七名,第二甲第一百七名進士[1][2]。授戶部主事,此后升任戶部員外郎戶部郎中,后出任衞輝府知府、開封府知府。此後升爲陝西副使,進陝西按察使。其性格剛介,歷官以清操聞名。嘉靖七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當時邊疆防備很久都鬆弛,青壯士兵都被太監家用於私自勞役,而邊疆部隊均為羸弱老兵。翟鵬抵達后,重新整理邊疆防備,并請求賑災饑荒。后因外寇入侵而停俸祿,此後因彈劾總兵官趙瑛失事而被攻擊奪職歸鄉[3]

嘉靖二十年八月,俺答汗入侵山西內地,兵部請求派遣大臣監督軍儲,因而舉薦翟鵬。遂恢復官職,整飭畿輔、山西、河南軍務兼督餉。崔鵬抵達后,俺答汗已經掠奪而去,而吉囊軍復寇汾州、石州等。崔鵬往來馳驅,沒有戰功,后蒙古離開,於是召還回京[4]

次年三月,宣大總督樊繼祖被罷免,授翟鵬任兵部右侍郎取代上任。但因投降者稱大量入寇,加上崔鵬連乞兵餉,招致皇帝大怒,於是令其革職閒住,并罷免總督官不設。翟鵬僅做了一百天的總督[5]

同年七月,俺答汗再次入犯山西,掠奪太原府潞安府等。兵部请求恢复設置總督,并起用翟鵬擔任故官,令兼督山東、河南軍務,巡撫以下並聽節制。翟鵬接受命令時,蒙古已經出塞,於是他請求調用陝西、薊、遼客兵八支,及宣、大三關主兵,兼募土兵進行兵備,并有所斬獲[6]

嘉靖二十三年,因總兵官郤永等戰功進兵部尚書。御史曹邦輔曾經彈劾翟鵬,崔鵬亦乞求罷免,沒有得到批准。同年九月,薊州巡撫朱方請撤諸路防秋兵,兵部尚書毛伯溫於是併撤宣、大、三關客兵。俺答汗趁機進犯膳房堡,被郤永抵擋,於是迂迴從順聖川至蔚州,直抵完縣京師戒嚴。嘉靖帝大怒,屢次下詔指責翟鵬。之後御史楊本深、兵科戴夢桂彈劾其逗遛二致使敵軍進犯京畿。於是下詔獄,死於獄中。隆慶初年,恢復官職[7]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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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翟貴。祖翟敬。父翟昊。母王氏。慈侍下,兄翟鸞、翟鳳[8]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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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〇四》,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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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4):“翟鵬,字志南,撫寧衞人。正德三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為衞輝知府,調開封。擢陝西副使,進按察使。性剛介,歷官以清操聞。嘉靖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時邊政久弛,壯卒率占工匠私役中官家,守邊者並羸老不任兵。又番休無期,甚者夫守墩,妻坐鋪。鵬至,盡清占役,使得迭更。野雞臺二十餘墩孤懸塞外,久棄不守,鵬盡復之。歲大侵,請於朝以振。坐寇入停俸。復坐劾總兵官趙瑛失事,為所訐,奪職歸。”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4):“二十年八月,俺答入山西內地。兵部請遣大臣督軍儲,因薦鵬。乃起故官,整飭畿輔、山西、河南軍務兼督餉。鵬馳至,俺答已飽去,而吉囊軍復寇汾、石諸州。鵬往來馳驅,不能有所挫。寇退,乃召還。”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4):“明年三月,宣大總督樊繼祖罷,除鵬兵部右侍郎代之。上疏言:「將吏遇被掠人牧近塞,宜多方招徠。殺降邀功者,宜罪。寇入,官軍遏敵雖無功,竟賴以安者,當錄。若賊眾我寡,奮身戰,雖有傷折、未至殘生民者,罪當原。於法,俘馘論功,損挫論罪。乃有摧鋒陷陣不暇斬首,而在後掩取者反積級受功,有逡巡觀望幸苟全,而力戰當先者反以損軍治罪,非戎律之平。」帝皆從其議。會有降人言寇且大入,鵬連乞兵餉。帝怒,令革職閒住,因罷總督官不設。鵬受事僅百日而去。”
  6.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4):“其年七月,俺答復大入山西,縱掠太原、潞安。兵部請復設總督,乃起鵬故官,令兼督山東、河南軍務,巡撫以下並聽節制。鵬受命,寇已出塞。即馳走朔州,請調陝西、薊、遼客兵八支,及宣、大三關主兵,兼募土著,選驍銳者十萬,統以良將,列四營,分布塞上,每營當一面。寇入境,游兵挑之,誘其追,諸營夾攻。脫不可禦,急趨關南依牆守,邀擊其困歸。帝從之。鵬乃浚壕築垣,修邊牆三百九十餘里,增新墩二百九十二,護墩堡一十四,建營舍一千五百間,得地萬四千九百餘頃,募軍千五百人,人給五十畆,省倉儲無。疏請東自平刑,西至偏關,畫地分守。增游兵三支,分駐雁門、寧武、偏關。寇攻牆,戍兵拒,游兵出關夾攻,此守中有戰。東大同,西老營堡,因地設伏,伺寇所向。又於宣、大、三關間,各設勁兵,而別選戰士六千,分兩營,遇警令總督武臣張鳳隨機策應,此戰中有守。帝從其議,且命自今遇敵,逗遛者都指揮以下即斬,總兵官以下先取死罪狀奏請。先是,鵬遣千戶火力赤率兵三百哨至豐州灘,不見寇。復選精銳百,遠至豐州西北,遇牧馬者百餘人,擊斬二十三級,奪其馬還。未入塞,寇大至,官軍饑憊,盡棄所獲奔。鵬具實陳狀。帝以將士敢深入,仍行遷賞。舊例,兵皆團操鎮城,聞警出戰。自邊患熾,每夏秋間分駐邊堡,謂之暗伏。鵬請入秋悉令赴塞,畫地分守,謂之擺邊,九月中還鎮。遂著為令。”
  7.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4):“二十三年正月,帝以去歲無寇為將帥力,降敕奬鵬,賜以襲衣。至三月,俺答寇宣府龍門所,總兵官郤永等卻之,斬五十一級。論功,進兵部尚書。帝倚鵬殄寇,錫命屢加,所請多從,而責效甚急。鵬亦竭智力,然不能呼吸應變。御史曹邦輔嘗劾鵬,鵬乞罷,弗允。是年九月,薊州巡撫朱方請撤諸路防秋兵,兵部尚書毛伯溫因併撤宣、大、三關客兵。俺答遂以十月初寇膳房堡。為郤永所拒,乃於萬全右衞毀牆入。由順聖川至蔚州,犯浮屠峪,直抵完縣,京師戒嚴。帝大怒,屢下詔責鵬。鵬在朔州聞警。夜半至馬邑,調兵食,復趨渾源,遣諸將遏敵。御史楊本深劾鵬逗遛,致賊震畿輔。兵科戴夢桂繼之。遂遣官械鵬,而以兵部左侍郎張漢代。鵬至,下詔獄,坐永戍。行至河西務,為民家所窘,告鈔關主事杖之,廠衞以聞。復逮至京,卒於獄,人皆惜之。初,鵬在衞輝,將入覲,行李蕭然,通判王江懷金遺之。鵬曰:「豈我素履未孚於人耶?」江慚而退,其介如此。隆慶初,復官。”
  8.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