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謬誤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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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User:Phantomsq创建了大量关于谬论的条目謬論列表,但是有大量条目名称根本查不到资料,随意检索下诸如无端对比分布谬论诉诸自然...似乎这些中文名称是在中文维基百科“原创”,是作者根据自身理解从英文词汇翻译而来。--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1日 (一) 20:01 (UTC)[回复]

从英文直接翻译而来的话不算原创研究吧?-- 2012年10月2日 (二) 05:58 (UTC)[回复]
不同语言版本的维基是独立的,一个概念在英语里存在并不表示中文里面就有对应的概念。自己原创一个译名而不管这个名字在中文中有没有使用,是否有独立作为条目的能力,是十分不负责的行为。再说,英文维基也可能有不应该存在的条目没有发现。英文维基并不应该作为条目存在必要性的参考。—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2:42 (UTC)[回复]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现在成千上万的翻译条目很多都是自己创造译名,不能说中文里没正式名称就不让人家翻译了吧?名称make sense就行要求别太苛刻。-- 2012年10月2日 (二) 13:36 (UTC)[回复]
如果发现有中文条目的译名是编者原创的,请马上提删。维基百科不是发表原创内容的场所。—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4:55 (UTC)[回复]
维基百科:关注度表示“关注度不是一时的:条目的主题一旦在可靠来源中被有效介绍,便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闻来源对其持续报道。”,可见关注度只要在一时一地得到满足,就可以,如果英语维基百科满足关注度的话中文版应该也是可以收录的。如果没有常用译名的话那只能先原创了再说吧?要不就是先不反译。--水樹美月留言2012年10月4日 (四) 07:20 (UTC)[回复]

以前唸書時,有個學期take了科Logic & Methodology,期間找了好些不同地方的參考書看,發覺即使是專門的參考書,把邏輯術語中譯時,無不是各自發揮的,Dilemma有人譯做兩難論證,也有人譯做雙刀論證、雙鋒論證,甚至兩刀論。表達實質涵蘊(material implication)情況時常用的短語"if and only if",有的譯得文言點,叫「若且唯若」、「當且僅當」,有的譯得白話些,「如果並且只如果」,就連valid那麼簡單的,也見過「有效」、「合法」、「中效」幾個譯法,中港台各自不同。所以我以為yeah yeah yeah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其實"appeal to…"譯「诉诸…」這種做法,中文的邏輯書已經很大量採用的了。至於"…fallacy",我比較喜歡用「…謬誤」,不過中文的邏輯書其實「謬誤」和「謬論」都有採用。

不過,坦白說,我也覺得有些條目需要補充一些不同的譯名,以及加重定向頁,使讀者容易查找。如果你對名譯有保留,覺得有改善空間,與其全盤提刪,不如像這項這項討論那樣,開心見誠地一起討論如何改善譯名吧,如何?--123.202.69.27 2012年10月2日 (二) 14:15 (UTC)

以下我举一个例子:我在某交友网站看到“好天气搭讪法”,讲的是在遇到心仪的异性时可以用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打开话题,从而创造良好气氛,然后我在维基上写“好天气搭讪法”条目,用以上一句加上两个自身的例子做内容。你们觉得可行吗?我看来的各种“谬论”条目就和“好天气搭讪法”一样,不宜作为百科条目。—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4:55 (UTC)[回复]
我读过欧文·M·柯匹卡尔·科恩写的《逻辑学导论》,中文版把“fallacy”翻译为“谬误”。
Google图书搜索“逻辑谬误”可以搜到1,620条结果 ,“逻辑谬论”只能搜到35条结果,因此建议把所有的“谬论”改为“谬误”。--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0月3日 (三) 13:16 (UTC)[回复]
我也比較喜歡用「謬誤」(比較不會引起敏感和誤會 ^^"),這一點,可以待存廢討論結束後移動條目標題,或者透過重定向頁、以及在條目內文補充來解決。
Copi的《逻辑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Logic)是本很好的邏輯書,記得當年修這科時,有位超愛Copi的tutor在上課時常用「吾友科比」來形容Copi。前面我提到查找過的一些詞彙的中文譯法,就是比對了幾本"Introduction to Logic"的中譯本找來的 ^_^
當年還在唸書,人比較熱心,我還寫信去某本中譯本的出版社提意見(當年不是人人都有上網^^"),沒多久他們就出版新修訂版了,那種知錯能改的美德,從善如流的善意,較之於今天的社會風氣來得濃厚得多了 ^_^--123.202.69.27 2012年10月3日 (三) 14:50 (UTC)

以上提及的谬论的译名,并不属于“白俄罗斯共和国青年团”这一类特别显而易见的翻译,如若没有相应译名,则应将删除列入考虑范围内。 --达师218372 2012年10月2日 (二) 14:54 (UTC)[回复]

找本逻辑学的大学教材,这类译名应该很好找的。到时有其他来自可靠来源的译名再做重定向也不迟。--Numenor留言2012年10月2日 (二) 16:21 (UTC)[回复]

沒有或找不到中文譯名,就不可以在中文維基百科創建條目嗎?把Kat Walsh譯成汪舒凱更像「原創名詞」吧,好像是由某些香港用戶創造的。--Mewaqua 2012年10月2日 (二) 16:27 (UTC)[回复]
某些中文维基原创的名称好像后来被很多网站(包括不少媒体)使用了……--MakecatTalk 2012年10月3日 (三) 14:07 (UTC)[回复]
所以我們採用譯名時得更小心,因為可能會成為錯誤但流行的公眾典範 :P
同意Mewaqua,不過這種邏輯謬誤(沒有或找不到中文譯名,就不可以在中文維基百科創建條目),近年在維基越來越常見--123.202.69.27 2012年10月3日 (三) 14:50 (UTC)

敝人同意關於fallacy翻譯的討論,已在talk:謬論提出,歡迎大家討論。達成共識後敝人願意修改所有相關條目。--phantoms留言2012年10月3日 (三) 14:27 (UTC)[回复]

頻繁出現偏向支持死刑或體罰方的例子[编辑]

謬誤列表及所連結的條目中,頻繁出現以「有關死刑體罰的爭論」作為情境的例子,且皆在描述反對方所犯的的謬誤。 然這些條目並非與前述議題相關,且這兩項議題本身相當有爭議性。如此高頻率的使用這項主題,且都傾向特定的一方,使我懷疑加入這些例子的意圖在於使用謬誤論證推銷自己的觀點。

想問這種情況是否違反 WP:NPOV 相關方針?

Shamrock Lee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11:4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