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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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轩

大明山东布政使司左参议
出生 正月十五日
逝世 万历三十年
配偶 娶裴氏
亲属 有四子:长子南学仲,举嘉靖辛酉乡试第四,次子南宪仲,万历甲戌进士,官枣强知县;三子南师仲为明朝礼部尚书;四子南仰仲。孙南居益为明朝工部尚书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进士

南轩(1518年—1602年),叔后旸谷学者渭上先生陕西西安府华州渭南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学者,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陕西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起复改授吏部主事,历任吏部员外郎、文选司郎中[1][2][3]

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考察,以才力不及免。后累升直隶广平府同知,万历二年(1574年)正月擢为四川佥事,六年(1578年)九月复除湖广佥事,七年(1579年)六月升山东左参议,致仕归。“壮游金马,阅铨曹,历藩臬”[4]

著作[编辑]

万历十八年(1590年),继祖业编撰成《续渭南县志》,还著有《资治通鉴纲目前编》、《关中文献志》、《本宗谱》、《南氏全谱》、《渭上稿》、《渭上续稿》等。

墓葬[编辑]

南轩墓在秦村祖茔。其墓志由户部尚书大学士沈一贯撰,合葬志由礼部尚书兼大学士沈鲤撰,碑文由吏部尚书兼大学士张位撰,墓表由吏部左侍郎刘元振撰。

家族[编辑]

曾祖南珪;祖父南金,资县教谕加赠奉政大夫户部郎中;父南逢吉,云南按察司提学副使。母李氏,封安人,加赠太安人。弟南辕,从弟南𫐉、南䪄。

子南学仲、南宪仲南师仲、南仰仲;孙南居益

参考资料[编辑]

  1. ^ 南轩在《资治通鉴纲目前编》自序中称自己是吏部文选司郎中前翰林院庶吉士
  2. ^ 《明史》附《南居益传》,也说是官吏部郎中。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二十一》:嘉靖四十二年五月辛巳,刑科左给事中陈瓒疏陈黜遗奸、采遗贤二事,遗奸谓文选郎中南轩奸贪著闻,宜罢黜;遗贤谓在告请臣中,原蒙恩许待用者宜录用。部覆:轩过误则有之,若坐赃无实迹,请量调南用。其采遗贤一事当如议。疏入, 上不悦,手批之曰:轩准调用,尔等全不看详此疏中意,纵其欺扰,陈瓒必欲行憸,儒所言巧幻深奸,岂直忠为国者,其令锦衣卫如儒旨奉行。儒谓前御史凌儒也,于是锦衣卫执瓒廷杖六十,发为民。
  4. ^ 门人杨光训《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