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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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殿臣心水,号天石,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举人,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1],以行人擢试御史,疏言计臣当择人如刘晏为度支,军兴不乏而未至病民,不然因贼设兵,因兵增饷,贼未及剿而民且揭竿应之矣。又请复驿递,驿递者流贼所从起之由也。初举礼部时,出黄道周门下,道周得罪,赋诗有“如公真不欺明主,在帝何曾杀谏官”之句,当轴颇侧目,出提督南京学政。左迁山东佥事,以亲老乞归。国变后奉父避乱入山,为海师缚去,索万金,以友人周容救免,久之,悒悒成疾卒,喜读白、苏二公诗,颜其阁曰“香眉”[2]

引用[编辑]

  1.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履历便览》:徐殿臣,曾祖诗,巡按御史、甲戌;祖根,庠生、儒官;父承烈,见任永定知县、壬子。天石,易二房,癸丑年四月初六日生,宁波府鄞县籍钱塘人,庚午乡试,会一百九名,二甲七十二名,吏部观政,乙亥授行人。
  2. ^ 《鄞县志》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