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
湖北省政府是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在湖北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自民国16年(1927年)4月11日武汉国民政府改组湖北政务委员会为湖北省政府开始,到民国38年(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恩施为止,前后历时23年。
历史沿革
[编辑]民国16年(1927年)1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国民政府始迁武汉后,即以湖北政务委员会为基础筹组湖北省政府。1月10日,第53次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湖北省政府组织案”,由邓演达等5人组建湖北省政府。3月25日国民政府正式任命徐谦、孙科、邓演达、董必武等11人为湖北省政府委员,4月11日湖北省政府在武昌成立。
4月1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发动四一二事件,对中国共产党党员及工会领袖进行拘捕及屠杀;并于7月20日改组湖北省政府,解除省政府委员中董必武、恽代英等中共党员的职务。不久宁汉分裂,南京国府派遗西征军攻入武汉;随即在汉口成立湘鄂临时政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湖北、湖南2省的民政、财政、外交、交通等事务。12月19日重组湖北省政府。以后,历届湖北省政府委员都由中国国民党人士担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历经19次较大的改组[1]。
构成
[编辑]湖北省政府委员会设委员9至13人,均为简任,其中主席1人。民国20年(1931年)前由国民政府直接任命,之后由行政院会议议决、提请国民政府任命。
第一届湖北省政府依据国民政府颁布的《省政府组织法》,实行合议制。民国16年(1927年)12月国民政府改组湖北省政府,改为合议制与独任制(首长制)相结合的体制。民国17年(1928年)4月,湖北省政府委员会主席改称湖北省政府主席,该体制一直沿续到民国38年(1949年)。
1927年至1937年
[编辑]民国16年(1927年)4月湖北省政府成立后,保留秘书处,在原湖北政务委员会各科基础上调整扩充为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司法、农工6厅;7月1日增设军事厅。12月19日省政府改组后,裁撤司法、农工、军事3厅。民国18年(1929年)划出原建设厅主办的农矿、水利事务,设置农矿厅、水利局(该2机构分别于1930年和1932年裁撤)。民国19年(1930年)设置保安处。
是时,各厅处与省政府形成两级,如:民、财、教、建4厅直隶省政府,分别受国民政府内政、财政、教育3部及建设委员会的指挥监督;保安处隶属务鄂皖三省剿匪总部,受省政府的指挥监督。各厅处之间自成系统,并肩而立,各有独立组织系统与预算,与国民政府各部、会直接行文,实际成了中央各部、会的直属机关。为了打破这个局面,民国23年(1934年)湖北省政府主席张群向中央建议各厅处并入省政府公署办公,为委员长蒋中正所采纳。7月1日,南昌行营颁布《省政府合署办公大纲》,通令湖北、河南、江西等5省实施。8月12日,湖北省政府依据《大纲》,颁布《湖北省政府合署办公施行规则》,于9月1日正式合署办公。民国25年(1936年)设置保安经费总经理处及地政局。抗战爆发前,湖北省政府设有4厅(民政、财政、建设、教育)1局(地政)3处(秘书、保安、保安经费)共8个机构。
1937年至1945年
[编辑]民国26年(1937年)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各部门相继于11月迁入武汉,蒋中正除调集大军固守武汉,并严令凡与抗战无关的机关及人员一律西迁。民国27年(1938年)7月14日,湖北省政府陈诚密令各厅、处派员赴宜昌筹设办公地点。同月省政府委员会第303次会议决定,由秘书处负责,除教育厅仍留武汉外,各厅、处自8月1日起开始迁往宜昌;10月25日,省政府留汉人员奉命撤退宜昌。此时,准备入川的中央机关人员及难民、伤兵及学生都集中在宜昌。为了避免敌机空袭,经省政府委员会第306次会议决定,10月30日起移驻恩施。民国29年(1940年)9月,湖北省主席陈诚提出调整机地方行政事务的管理。此时省政府构机有民、财、建、教4厅,秘书、卫生、合作事业、驿运管理、会计、人事6处及粮政局。民国32年(1943年)1月省政府委员会第438、439次会议决定,为解决经济危机,以统一事权、提高行政效率为目地,对省县骈枝机构分别进行裁并。2月15日省级机关调整为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厅,秘书、社会、会计、警务4处。民国33年(1944年)裁撤警务处,人事、卫生2处恢复为省直属机关。抗战结束时,湖北省政府设有4厅(民政、财政、建设、教育)5处(秘书、会计、卫生、人事、社会)共9个机构。
1945年至1949年
[编辑]抗战结束后,省政府各厅处于民国34年(1945年)9月陆续迁回武汉,为了便利各机关的联络,在汉口设置省政府主席办公室(不久撤销)。民国35年(1946年)恢复地政局,增设新闻处,原财政厅田赋粮食管理处直隶省政府。民国36年(1947年)增设警保、统计2处;11月11日,省政府各厅、处由合署办公改为联合办公。民国38年(1949年)2月恢复警务处。为因应国共内战局势,3月2日,省政府委员会第707次会议决定,裁并行政机构。通过“简化机构实行方案”,裁撤省政府的人事、社会、卫生、统计、新闻、警务6处,只保留4厅((民政、财政、建设、教育)3处(秘书、会计、田赋粮食)1局(地政)共8个机构。4月20日,各战位行政长官忙于撤逃之事,经常不到省府公署内办公。为了处理公文,省政府决定成立各厅、处、局联精通各项业务的主管人员2~5人参加,办理临时的重要政务、临时紧急应变事项、配合军事行政事项。规定各机构主管原则上应到办公厅办公。4月28日,因解放军逼进武汉,省政府发布训令,各厅、处、局迁往恩施,并成立湖北省政府疏运指挥部。11月中共解放军进入恩施,湖北省政府人员纷纷逃至四川万县,同月中华民国国防部命令,撤销所有湖北省军政名义的机构。在湖北省政府第二次迁往恩施前,设有4厅(民政、财政、建设、教育)1局(地政)9处(秘书、会计、人事、卫生、社会、警务、田粮、新闻、统计)共14个机构。
省政府驻地
[编辑]湖北省政府成立后,以武昌市为省会。抗战爆发后,民国27年(1938年)8月1日移驻宜昌县,10月30日移驻恩施县。民国34年(1945年)9月迁回武昌市。民国38年(1949年)又迁驻恩施县。
历任湖北省政府主席
[编辑]- 张知本 (1927年12月 - 1929年5月)
- 何成濬(1929年5月 - 1932年3月,1930年2月前由方本仁代理)
- 夏斗寅 (1932年3月 - 1933年7月)
- 张群 (1933年7月 - 1935年12月)
- 杨永泰 (1935年12月 - 1936年10月)
- 黄绍竑(1936年12月 - 1937年11月,1937年10月起由何成濬代理)
- 何成濬(1937年10月 - 1938年6月,1937年11月前为代理)
- 陈诚 (1938年6月 - 1944年7月,1939年2月 - 1940年8月由严立三代理,1943年起由朱怀冰代理)
- 王东原 (1944年7月—1946年4月)
- 万耀煌 (1946年4月 - 1948年4月)
- 张笃伦 (1948年4月 - 1949年2月)
- 朱鼎卿 (1949年2月 - 1949年11月)
参考
[编辑]- ^ 1927年月(第1次)、1927年12月(第2次)、1929年5月(第3次)、1930年2月(第4次)、1931年6月(第5次)、1932年3月(第6次)、1933年2月(第7次)、1933年7月(第8次)、1935年12月(第9次)、1937年1月(第10次)、1937年11月(第11次)、1938年6月(第12次)、1939年2月(第13次)、1940年8月(第14次)、1944年7月(第15次)、1946年4月(第16次)、1948年4月(第17次)、1949年2月(第18次)、1949年4月(第19次)。
参见
[编辑]前任: 湖北省政务委员会 |
湖北省最高行政机构 | 继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