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拉默斯
外观
汉斯·海因里希·拉默斯 Dr.Jur. Hans H. Lamme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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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德国内阁不管部部长 | |
任期 1937年12月1日—1945年4月30日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德国普鲁士西利西亚省卢布利涅茨(位于今波兰) | 1879年5月27日
逝世 | 1962年1月4日 西德北莱茵-西发里亚邦杜塞尔多夫 | (82岁)
国籍 | 纳粹德国 |
政党 | 国家社会主义德意志劳工党 (纳粹党) |
获奖 | 一、二级铁十字勋章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德意志帝国 |
服役时间 | 1914年-1918年 |
参战 | 第一次世界大战 |
汉斯·海因里希·拉默斯(德语:Hans Heinrich Lammers,1879年5月27日-1962年1月4日)是纳粹德国政治人物及总理府秘书长。
生平
[编辑]拉默斯出生于德意志帝国上西里西亚的卢布利涅茨(今位于波兰西里西亚省),是一位兽医之子。其后在海德堡及布雷斯劳完成法律学业,1912年在Beuthen做法官一职。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获得第一级与第二级铁十字勋章。在战后,重回法律界,并加入德国国家人民党,1922年成为内政部次长。
1932年,拉默斯加入纳粹党,之后职位迅速高升,1933年被任命警察部门负责人,不久成为总理府秘书长[1],在这职位上,他成为政府各部门的联络中心与法律顾问。1937年加入内阁成为不管部部长,1939年11月30日成为国防委员部长会议之一员,在此职位,他能够审阅有关国家安全及内政政策的相关事务,之后再将其面呈给希特勒。
1943年1月开始,拉默斯做为希特勒缺席会议的内阁代表。与马丁·鲍曼,他也愈能取得接近希特勒的途径,1943年2月的斯大林格勒败战,鲍曼与拉默斯试图将与OKW的凯特尔,创造三人各自分别代表,党、政及军队。这三人委员会在大后方有独断权责。使得戈培尔、斯佩尔、戈林及希姆莱联合阻止该委员会的成立以避免他们的权力受损。这构想最终在政治各部门与军队的相互斗争及不信任下无疾而终,由于他的职权与战争无涉,也使他逐渐失去权力及影响力。
1945年4月,拉默斯依希特勒的命令逮捕“叛国”的戈林。1945年5月,他的妻子自杀,二日后他的女儿也自杀。
1946年4月,在纽伦堡审判以证人出席。在其后的纽伦堡后续审判的阁员审判中被判处20年监禁,其后被减为10年,但在1952年就获释。1962年1月14是于杜塞尔多夫逝世,与妻女一同安葬在贝希特斯加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