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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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或称娃娃婚,泛指下列两种的婚姻关系:
- 在一个婚姻之中的男女,有一方为未满15岁的年轻孩子。
- 经由两个不同家庭的家长为子女预订的婚姻,在他们仍未满15岁就帮他们完婚。
在传统社会里,童婚可能有多种用途:贵族之间的政治婚姻,确保自身利益,或是作为确保国家安全的一种手段(例如与王室联婚,或是将女儿出嫁给邻国,以防止国家被外国并吞);在社会下层,常发生以童婚为手段,藉以获得富人的经济援助的买卖婚姻。
历史
[编辑]各文化中的结婚年龄受许多因素影响。例如嫁妆或聘礼造成一些人必须有一定经济条件后才能结婚,性别比例则影响各年龄层找到适婚对像的机会,许多宗教也禁止人们太早结婚。
一直到19世记工业革命以前,大多数农业文明(包含欧洲、东亚和印度)的女性会在达到青春期后不久即结婚,也有些社会发展出在未达青春期就先订婚的文化,而男性倾向在建立一定事业后才结婚。然而在西北欧,人们自中世纪后期便倾向在二、三十岁后才结婚,并立法禁止一定年龄以下的孩童结婚。这样的文化和法律制度后来渐渐传到整个欧洲以及各殖民地。
21世记初,联合国和各国政府透过一系列手段试图终结各传统文化中的童婚,联合国大会建立国际女童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认定童婚违反人权、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同意终结童婚、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增加对女童的教育、对结婚年龄加强执法、并针对有童婚地区的父母教育其风险。各国政府则颁布法令,将合法结婚年龄强制设定为成年[注 1],以防止未成年婚姻的发生。
现状
[编辑]在世界逐渐提提倡的妇女与儿童的人权,导致传统的童婚大幅降低,因为它被认为是对儿童不公平与具有危险性。[1]不过在21世纪,一些国家仍然盛行童婚,在也门的乡村地区,2008年有报道称当地人平均结婚年龄是12至13岁;[2]而现今在各大洲当中,以非洲和亚洲的童婚情况最为严重,美洲则紧追在后,欧洲和大洋洲则是情况轻微。而在经济层面上来说,发达和高度发展中国家的童婚状况较发展中或是不发达国家轻微。
一些消息指出,在阿富汗,塔利班政府曾命令占领区民众将女童与未结婚的女性交出,并强迫她们嫁给圣战士为妻,一些阿富汗的女性表示,自己宁可自杀也不要被强迫结婚。[3]
知名事例
[编辑]《布哈里圣训实录》5:58:234[4]、7:62:64及65、88[5]记述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与6岁的阿伊莎结婚,在她9岁时完婚。虽然阿伊莎的年龄有争议,但时至今日,一些穆斯林仍以此事例作为容许童婚的理由。[2][6]
备注
[编辑]- ^ 现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将成年年龄设定在18至22岁之间。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葉門13歲新娘 性交血崩慘死. nownews. 2010-04-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18).
- ^ 2.0 2.1 环球视野:也门娃娃新娘成功离婚(图). 新浪网. 2008-11-11 [2017-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5).
- ^ 阿富汗局勢:塔利班攻下所有關鍵城市 士兵正「從四面八方」進入首都喀布爾. BBC中文网. BBC. 2021-08-15 [2021-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5).
- ^ 布哈里圣训实录, 5:58:234
- ^ 布哈里圣训实录, 7:62:64
- ^ 12岁沙特女孩打响与80岁丈夫的离婚官司. 新华网. 2010-02-10 [2017-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