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船舰命名常规
美国海军船舰命名常规(英语:United States Ship Naming Conventions),是美国海军对旗下各种舰艇的命名指引。
美国海军在1794年创立初期并无特定的命名指引。随着美国海军制度日趋成熟,美国国会于1819年立法,正式确认美国海军部长拥有命名船舰的决定权力。不过海军部长在命名船舰时,必须考虑军种内部、美国总统以及美国国会三方面的意见或者指令。此外,各界人士在同一舰级应否采用相同的命名规则、军舰应否以在世人物为名、退役军舰的舰名应由何等军舰继承、旧有的命名常规如何继续使用等等问题,往往持有不同意见。这些因素,使到美国海军军舰的命名常规不断出现变动,而且也经常出现例外命名。
早期船舰的命名惯例
[编辑]1775年4月,美国独立战争随着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战役爆发而开始。当时美国尚未独立,只有大陆议会担当北美十三州的合众立法机关。同年10月13日,大陆议会决议成立“大陆海军”(Continental Navy),将各州的私掠船队稍为整编,又以大陆议会名议出资建造军舰,以抵抗英国皇家海军。
当时大陆海军收编的船舰,既没有特定的命名系统,也没有对命名者的身份有所规范。比如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便在1775年8月以个人名义向约翰·葛雷佛购入一艘双桅纵帆船。葛雷佛是马萨诸塞州马波黑的民兵领袖,而这艘帆船则以葛雷佛的妻子汉娜(Hannah)为名。[1]至于以大陆议会名义建造的军舰,不少更与英国有直接关系。比如大陆议会第一艘出资购买的军舰阿佛列号,便以英格兰历史中建立第一支海军的阿佛列大帝为名。[2]
美国独立战争在1783年巴黎条约签署后正式结束。当时大陆海军绝大部分的军舰,已经在战争中遭英国皇家海军摧毁。由于各州对建立联邦军队一事非常抗拒,再加上债台高筑,结果残余的军舰全数被拍卖出售。后来,美国商船因失去英国外交条约保护,而遭到巴巴里海盗连年劫掠,美国众议院才在1794年以46对44票通过成立美国海军的议案,并出资建造原始六艘护卫舰。这道议案再经修改后,最终成为1794年海军法案,并在3月10日于众议院以50对39票通过,再于3月19日经美国参议院通过,最后在3月27日被华盛顿总统签署生效。[3]
纵然如此,美国海军军舰的命名权责要到1819年,才获得国会立法正式确认。1819年3月3日,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授权海军部长根据美国总统的指引、现行的法律、以及海军的传统,为所有军舰命名。[4]海军部长自此获得命名船舰的权力,并一直维持至今。大体而言,海军部长在舰船命名有最终决定权,有权为海军各个舰种制订命名规则,并且通常会在船舰订购至下水期间公布新舰舰名。不过,美国总统的“指引”对船舰命名可以有决定性影响;其他军官、组织以至国会各党各派的议员,也会向海军部长提议各种舰名或命名方法,并时常会向部长施压。[5]
命名的指引与弹性:教条派及改良派的命名观念
[编辑]美国海军虽然有明文的命名常规,但在执行上却有颇多弹性。这与美国国内的两种军舰命名观念有直接关系。倾向教条派的一方,认为每个舰级的军舰必须依据已有的指引命名,以保持前后一致,从而有效延续海军传统。比如美国海军的战列舰,便几乎全数使用美国州分为名。[6]至于倾向改良派者,则强调弹性命名,认为军舰命名必须适应时局,才可有效延续海军传统,故此同一舰级的军舰也可以采用常规以外的命名方法。又如美国海军的战列舰,便有奇沙治号战列舰使用州分以外的名字为名。[7]
事实上,美国海军在1794年成立之时,已经没有视命名常规为不可抗逆的指引。海军原始的六艘护卫舰,起初只有A、B、C、D、E及F的称号。后来美国战争部长蒂莫西·皮克林草拟一项简略指引,建议六艘护卫舰以“美国宪法的要义或象征”为名,并且获得美国总统华盛顿同意。华盛顿亲自从战争部提供的名字中选取了五个,分别为美国号(United States)、星座号(Constellation,喻意星条旗上各州组成的“星座”)、宪法号(Constitution)、国会号(Congress)及总统号(President)。[8]
若果按照教条派的观点,第六艘护卫舰的命名理应与“美国宪法的要义或象征”相关。不过,由于美国海军经费不足,各艘护卫舰的建造进度缓慢,而D舰更一直没有命名。1798年,美国海军部正式成立,而首任美国海军部长本杰明·斯托德特却在1799年宣布,把D舰命名为切萨皮克号(Chesapeake)。由于文献不足,斯托德特为何将D舰以切萨皮克湾为名已无从得知,但切萨皮克湾却显然与“美国宪法的要义或象征”完全无关。此举无意中为美国海军的弹性命名方法立下先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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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萨皮克号护卫舰油画像。切萨皮克号同样是原始六艘护卫舰之一,却因故而延迟命名。最后海军部长将之命名为“切萨皮克”,而没有跟从命名指引。
“命名传统”的弹性处理
[编辑]“州分命名法”及“人物命名法”,自美国海军创立便开始使用。这两种命名方法在美国海军史上的演变,可反映美国军舰如何受教条派及改良派的观点共同影响,从而出现各种形式的命名处理。
州分命名法
[编辑]早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大陆海军已曾使用美国州分命名船舰,例子有特拉华号及弗吉尼亚号。由于美国州份的地位崇高,19世纪的多艘重型军舰亦以美国州份为名。比如美国海军在19世纪建造的14艘风帆战列舰,就有8艘以州份为名,包括宾夕法尼亚号、特拉华号、佛蒙特号、新罕布什尔号、弗吉尼亚号、纽约号、俄亥俄号及北卡罗来纳号。
不过,“州分命名法”要到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才被用作单一舰种的命名常规。事缘西奥多·罗斯福在1897年至1898年出任海军副部长期间,大力推动扩建海军。起初,老罗斯福在舰只命名上明显倾向改良派的观点:他特别推崇使用战役及战争英雄的名字去命名军舰,以争取国会议员支持,却没有为各个舰级设下特定命名指引。[9]后来老罗斯福在1901年就任美国总统后,却倾向了教条派一方:他支持国会立法,将新建造的战列舰全部以美国州分为名,以向全国宣扬扩建海军之必要;为免命名不均,他还特别命令海军部长必须将中部及西岸的州分纳入考虑。这使到美国海军的战列舰除了奇沙治号之外,全部以美国州分为名;而诸如明尼苏达号战列舰、北达科他号战列舰及犹他号战列舰等等,也刻意采用了中西部州分的名字。[10]
20世纪上半叶,美国海军一直追随老罗斯福建立的传统,使用州分命名战列舰。然而这个命名传统却在冷战遇上挑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航空母舰、潜艇、导弹巡洋舰及驱逐舰逐渐成为舰队核心,各国海军都停止建造战列舰。这使美国海军开始没有军舰继承州分舰名。到1968年越战时期,全美国只有新泽西号战列舰仍然在役,而且还预计即将退役。当时类似情况也在补给舰及直升机登陆舰出现,使大量美国城市及河川失去命名机会。为免这些命名传统自此消失,美国海军军令部长汤玛士·摩尔在1969年命令副部长召开委员会(即Riera Panel,里拉委员会),重新为各个舰级制订命名准则。[11]
当时里拉委员会为延续“州分命名法”的传统,决定更改原有的命名常规,并开始挑选合适舰种继承舰名。经过一番争论,海军部长保罗·伊纳爵采纳摩尔的建议,由核动力导弹驱逐舰继承五十州的舰名。不过,核动力导弹驱逐舰很快亦无以为继。受到经费所限,海军最终只建造了6艘核动力导弹驱逐舰(2艘加利福尼亚级及4艘弗吉尼亚级,不久被重分类为核动力导弹巡洋舰),其他的建造计划全数取消。这使海军部长必须再次另择军舰,并无可避免地将“州分命名法”同时应用到多种军舰。[12]
1975年,时任海军部长约翰·威廉·米登道夫决定以弹道导弹核潜艇(SSBN)继承州名。[11]俄亥俄级核潜艇是最早应用这套命名规则的弹道导弹核潜艇,只有舷号SSBN-730的俄亥俄级潜艇采用了“人物命名法”,命名为亨利·M·杰克逊号。随着冷战结束,“州分命名法”逐步成为所有新造潜艇的命名指引,特别是弗吉尼亚级核潜艇。不过,舷号SSN-785的弗吉尼亚级却又出现例外,以退休参议员约翰·温纳为名。温纳是理查德·尼克逊任内的海军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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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号核动力导弹巡洋舰(CGN-38)是第九艘以弗吉尼亚州为名的美国军舰,原分类为核动力导弹驱逐舰。由于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停建战列舰,令到“州分命名法”在1960年代中面临绝迹。最终,海军决定由核动力导弹驱逐舰使用州分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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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号核潜艇是第十艘以弗吉尼亚州为名的美国军舰。由于核动力导弹驱逐舰及巡洋舰的建造计划触礁,海军在1970年代再次为“州分命名法”另觅军舰。海军最终选择了核子攻击潜艇使用“美国州分”为名。
人物命名法
[编辑]“人物命名法”在世界各地的船舰都有出现。就美国海军而言,人物命名的争议,主要在于人物的选择,以及采用“生者命名”抑或“死者命名”。
美国立国初期,船舰经常都以在世的人物为名。比如华盛顿在世期间,就先后最少有5艘军舰名为华盛顿号或乔治·华盛顿号。不过到1812年战争时期,新一代的海军战争英雄开始涌现,令到海军逐步转为选用已经过世的政要或军官命名舰只。自1814年的杰佛逊号武装帆船下水,海军就再没有使用“生者命名”。随后,一道不成文规条开始成形:只有已经过世的人物,方能够用作命名海军的军舰。[13]
海军的“死者命名”习惯,在接着150年只有一次例外。1900年,美国海军从平民设计师约翰·荷兰购入“荷兰六号”(Holland VI)潜艇,使之成为海军第一艘投入现役的潜艇。出于答谢荷兰,海军部长约翰·隆决定将这艘军舰命名为荷兰号。[14]巧合的是,荷兰在1901年又为英国皇家海军建造潜艇,使之成为英国第一艘现役潜艇,而皇家海军也将该艘潜艇以荷兰为名,称为荷兰一号。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死者为名”的习惯正式列为明文条例。当时“人物命名法”被广泛应用到大量建造的驱逐舰,而1942年的驱逐舰的命名条文则如此说明:[15]
“ | (美国海军驱逐舰将优先以)阵亡的美国海军、美国海军陆战队或美国海岸防卫队的军官及士兵为名──这些军兵必须对国家有卓越贡献,以至超越了职责范畴对该人的要求。其他可考虑的命名包括前海军部长及副部长、与海军密切合作的国会议员、以及发明家。 Deceased American Naval, Marine Corps, and Coast Guard Officers and enlisted men who have rendered distinguished service to the country above and beyond the call of duty; former Secretaries and Assistant Secretaries of the Navy; members of Congress who have been closely identified with Naval affairs; and inventors. |
” |
由于“超越职责范畴的要求”正正是荣誉勋章的颁发准则,所以驱逐舰将优先以追授荣誉勋章的海军、陆战队及海岸防卫队军兵为名。这项要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被删去。[14]
1969年,里拉委员会召开。当时委员会不但处理了州分命名法的传承问题,还修改了人物命名法的条文,删去了“与海军密切合作的国会议员”一段。然而,这次修改却意外地引致“生者命名”的重生。由于海军不能把有恩于海军的国会议员弃之不顾,结果在里拉委员会召开后仅仅两年(1971年),海军部长约翰·查菲宣布将会用4名已经过世的国会议员,去命名4艘核潜艇(舷号SSN-680、SSN-685、SSN-686及SSN-687)。讽刺的是,这次命名虽然暂时延续了命名国会议员的传统,却同时摒弃了潜艇以海洋生物为名的习惯。[16]
正当使用国会议员命名军舰的讨论持续之际,舷号CVN-70的核动力航空母舰正式下订建造,随即成为各方各派的争夺目标。当时众议院最少三次提出议案,要求将该艘航空母舰命名为卡尔·文森。[17]文森本人对美国海军的贡献甚大,他在战前出任海军委员会的主席,一手推动了小罗斯福任内的多项造舰法案,其中1940年的两洋海军法案的通过,更为他赢得“两洋海军之父”的称号。这些法案不但令美国海军获得资金更换老旧舰只,令海军有能力应付即将爆发的太平洋战争,更使到美国海军的规模在战后名列全球第一。战后文森仍持续关注海军的发展,对海军在冷战时期的现代化亦有一定功劳。不过,文森在1972年仍然在生,与“死者命名”的传统并不相符;批评者也指责文森在美国民权运动中取态保守,就算对国家有重要贡献,也尚未足以与上一位获得“生者命名”的人物汤玛斯·杰佛逊攀比。[18]
经过多番考虑,海军部长约翰·温纳决定向总统尼克逊征询意见,交由总统决定。1974年1月18日,尼克逊亲自宣布CVN-70将命名为卡尔文森号,美国海军长达160年的“死者命名”传统就此打破。[17]自卡尔文森号以后,美国海军愈来愈多军舰采用“生者命名”,著名的例子有阿利·伯克号驱逐舰及约翰·C·斯坦尼斯号航空母舰(约翰·C·斯坦尼斯有现代美国海军之父之称,但在民权运动的取态同样受到批评)。[18]
不过,海军在选择人物时所受到的压力也与日俱增。二战结束后,航空母舰已经成为海军的权威象征,以致其命名常规被更改为“个别考虑”。[19]自肯尼迪号航空母舰开始,愈来愈多航空母舰以美国前总统为名,政治争议也随之而来。1996年,比尔·克林顿总统所属的民主党失去众议院控制权。当时共和党议员要求克林顿将舷号CVN-76的航空母舰命名为“朗奴·里根”,以纪念这位仍然在生的共和党前总统。不过,美国总统一般只会提名自己党籍的人选命名航空母舰,此举无疑令到克林顿非常尴尬。[20]
为解决困局,海军部长约翰·道顿提出一个折衷方案,并获得总统接纳:克林顿将把CVN-76命名为“朗奴·里根”,换取CVN-75更名为“哈利·S·杜鲁门”(民主党籍前总统)。[20]然而,此举虽然平衡了两党利益,却令到美利坚号航空母舰(USS America,CV-66)的老兵极为反感。CVN-75早在1989年共和党执政期间,已在美利坚号的老兵争取下而命名为“美国号”(United States);但杜鲁门却恰好是上一艘“美国号”停建的“元凶”:杜鲁门在二次大战后倾向由美国空军负责核子打击,其国防部长路易斯·阿瑟·约翰逊在1949年突然取消美国号航空母舰(CVA-58)的建造计划,引发海军部长辞职抗议,是为“海军上将起义”事件(Revolt of the Admirals)。[20][18]“美利坚号”最终改为使用到2009年动工建造的LHA-6两栖攻击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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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玛斯·杰佛逊画像。杰佛逊是美国在19世纪最后一个在世获得军舰冠名纪念的人物。自1814年后,“死者命名”成为海军的不成文规定。
现役主要军舰的命名常规(2021年版本)
[编辑]巡洋舰:“历史上的美国名舰或重要战役”
[编辑]美国巡洋舰的历史可追溯至19世纪末的装甲巡洋舰。起初,美国巡洋舰没有特定的命名规限。不过自1894年圣路易斯号辅助巡洋舰起,海军便开始使用“美国城市”命名巡洋舰,逐渐成为惯例。1916年列克星敦级战列巡洋舰兴建之时,海军曾为战列巡洋舰设立新的命名常规,指6艘战列巡洋舰会以“历史上的美国军舰或重要战役”为名。不过,这批战列巡洋舰尚未完工,便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而停建。由于当中两艘战列巡洋舰被改建为航空母舰(列克星敦级航空母舰),这个命名法也随之移植到后续建造的航空母舰。[21]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巡洋舰的命名常规有所增订,在“美国城市”之外增加“地方首府及各个岛屿”,而大型巡洋舰(舷号CB)则单一采用“岛屿地区”。纵观二次大战,海军只有堪培拉号重巡洋舰没有跟从这项常规:该舰是要纪念在1942年萨沃岛海战沉没的澳大利亚皇家海军同名的重巡洋舰。[22]
二战结束后,海军的巡洋舰建造数量大减,而命名常规也随之缩短为“美国城市”。在1945年后的三十年,海军只建造了两艘巡洋舰:诺福克号及长堤号。前者在建成前被重编为驱逐领舰(Destroyer Leader),后者则是第一艘核动力水面军舰。两舰的名字与“美国城市”的常规一致。[23]
直到1969年,里拉委员会取消巡洋舰的“城市命名法”,一度改为跟从核动力导弹驱逐舰,使用“州分命名法”。后来核动力导弹驱逐舰建造计划取消,“州分命名法”改由核动力弹道潜艇使用;但新建的常规动力导弹驱逐舰,又陆续重编为巡洋舰。这使海军需要重新决定巡洋舰的命法常规。终于,海军在1981年决定巡洋舰将使用“历史上的美国名舰或重要战役”为名,并沿用至今。此举使到绝大部分的提康德罗加级导弹巡洋舰均采用了这种命名方法,又同时继承了多艘埃塞克斯级航空母舰的舰名。惟一例外的是舷号CG-51的盖茨号导弹巡洋舰,采用了前国防部长汤马士·S·盖茨的名字。[24]
驱逐舰、护卫驱逐舰及护卫舰:“人物命名法”
[编辑]美国海军虽然早在19世纪末已开始建造驱逐舰,但其命名常规却较其他主力舰艇稳定。这些驱逐舰一直以阵亡的美国海军、美国海军陆战队或美国海岸防卫队的军官及士兵为主要命名,但偶尔亦有特例出现,包括国会议员及发明家等等。二次大战期间,驱逐舰的命名被编成明文条例,订明除了阵亡的美国海军、陆战队或海岸防卫队军兵之外,还可以考虑海军部长、副部长、与海军密切合作的国会议员、及发明家等等人物。
同样在二战时期,海军出于职能需要,而另行设立了护卫驱逐舰(Destroyer Escort)。这些护卫驱逐舰大致上跟随驱逐舰的命名方法,只是删掉了“海军部长、副部长”等等细项。1970年代,护卫驱逐舰陆续被重编为护卫舰,但命名方式亦未有更动。[25]按照2012年海军命名常规,导弹驱逐舰及护卫舰以“去世的海军、陆战队或海岸防卫队军兵,以及海军部长”为名。[26]
航空母舰:“个别考虑”
[编辑]美国第一艘航空母舰兰利号采用了人物命名法,以航空先驱塞缪尔·兰利为名。后来海军按照华盛顿海军条约,把两艘列克星敦级战列巡洋舰改建为航空母舰,同时将战列巡洋舰的命名法则:“历史上的美国军舰或战役”(Historic Naval Vessels or battles)移植到航空母舰。[27]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海军稍为修改了航空母舰的命名规则,变成“著名的古今舰只或重要战役”(Famous old ships and important battles of our history and present world war)。这项命名规则也应用到新建造的独立级轻型航空母舰。至于大量建造的护航航空母舰则采用“地名命名法”,以“峡湾、海湾及岛屿”(Sounds, bays, and islands)为名。随着二战战役增多,护航航空母舰的命名法又增加了“著名战役”一项。[28]
在小罗斯福身故之前,绝大部分航空母舰都根据了常规命名,只有香格里拉号航空母舰例外:“香格里拉”是小说《消失的地平线》的理想国,1942年美国陆军航空队的轰炸机由航空母舰起飞,前往空袭东京(即杜立德空袭),但小罗斯福却巧妙地宣称飞机由“香格里拉”起飞,避免披露军事机密。1943年,海军部长法兰克·诺克斯宣布CV-38将以“香格里拉”为名,以隐语纪念参与杜立德空袭的军兵,并邀得詹姆斯·杜立德的夫人为军舰掷瓶下水。[29]
1945年4月12日,小罗斯福病逝,航空母舰的命名准则也开始有所变动。当时的海军部长詹姆斯·福莱斯特向新任美国总统杜鲁门提议,将舷号CV-42的航空母舰更名为“富兰克林·D·罗斯福”,以兹纪念。当时CV-42已经根据常规命名为“珊瑚海”,以纪念著名的“珊瑚海海战”,而福莱斯特也向杜鲁门表明此举必定会打破原有的命名传统,但“全国上下都会赞同这个变动”。结果,CV-42成为第一艘以美国总统为名的航空母舰,“人物命名法”在航母再次获得应用。[30]
冷战时期,航空母舰在海军的地位大增,舰名的纪念意义也随之提升。这使愈来愈多美国航母采用命名常规以外的方法命名,以满足纪念需要。战后建成的莱特号航空母舰,以莱特兄弟为名;战后第一艘成功建造的大型航空母舰“福莱斯特号”,以自杀身亡的海军部长福莱斯特为名;1956年动工的小鹰号航空母舰,以莱特兄弟试飞的地点为名。为应付日益增加的“特例”,海军反而要为之设立新的命名依据,使之变为“常例”;航母的命名常规也因此改为较宽松的“著名名称;著名旧舰、重要美国战役、行动或军事冲突”(Famous names; Famous ships formerly on the Navy List, and important US battles, operations and engagements.)。然而此举仍未能适应时局。1964年动工的肯尼迪号航空母舰,就是由林登·詹森总统提议,纪念被刺杀身亡的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但“肯尼迪”与新的命名常规仍旧不符。[19]
1969年,里拉委员会决定将航母的命名常规大为放宽,变成“个别考虑”(On an individual basis)。然而此举却令到航母日益倾向以人物(特别是美国总统)为名:自1968年起,美国海军一共建造了10艘尼米兹级核动力航空母舰,全部都以人物为名,当中7艘以美国总统为名,2艘以在世的国会议员为名,1艘以过世的海军上将尼米兹为名。踏入21世纪,首两艘建造中的福特级核动力航空母舰亦以美国总统为名。不过,这个趋势在2012年又再出现例外:第三艘福特级航空母舰、尚在筹备阶段的CVN-80,于2012年12月被海军部长雷·马布斯提早命名为“企业”,以继承企业号航空母舰的舰名。[31][32]
潜艇:“州分命名法”?
[编辑]美国潜艇的命名常规在历史上有多次改动。最早的两艘美国潜艇(荷兰号及潜水者号),并未按特定规则命名。自第三艘潜艇开始,海军制订了首道命名规则,指潜艇应以“有刺的陆上生物或鱼类”(Fish and land creatures that sting)为名。不过到1911年,海军却认为潜艇应该按性能以编号命名,令到后来建造的潜艇都没有采用名词命名。要到1931年,海军部长才下令潜艇以“鱼类或深海生物”为名。[33]首批按照这套常规重新命名的潜艇是V级潜艇:首舰梭鱼号在1924年建成时的舷号为SF-4,舰名为V-1,在1931年按照新常规更名为“梭鱼”(Barracuda)。至于一战时期建成的潜艇,大多沿用编号为名。
1931年至1947年间,绝大部分的美国潜艇都使用“鱼类或深海生物”为名,只有舷号SS-179的潜水者号及舷号SS-278的蝎子号例外。两舰都是继承了旧舰的舰名。[33]
1947年,福莱斯特修改了潜艇的命名准则,改为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赢得名望的海军潜艇”为名。由于这些二战潜艇大多采用“鱼类或深海生物”为名,所以“鱼类命名法”在名义上仍然持续使用。不过到1960年代,海军获准增建多艘弹道导弹潜艇,以对苏联执行核阻吓任务。由于弹道导弹潜艇与核子攻击潜艇有别,新舰的命名随即出现纷争。[34]
在弹道导弹潜艇方面,海军内部主要在“二战著名潜艇”及“鱼类或深海生物”之间争持不下。然而海曼·里科弗介入事件后,弹道导弹潜艇却改为使用第三种命名规则:“人物命名法”。里科佛成功说服海军部长,使用“杰出的美国人”命名弹道导弹潜艇(SSBN)。故此自乔治·华盛顿级核潜艇起,大部分的弹道导弹潜艇都采用美国总统、政治家及军官为名。后来由于部分弹道导弹潜艇使用了外国人物命名,1969年的里拉委员会又再修改命名常规,改为“对民主发展有杰出贡献的美国人或外国人”。[35]
另一方面,新一代的核子攻击潜艇(SSN)在1960年代仍然采用“二战著名潜艇”为名,令到“鱼类命名法”得以继续使用。但到1971年,海军部长约翰·查菲却先后将舷号SSN-680、SSN-685、SSN-686及SSN-687的核潜艇以去世的国会议员为名,然后又宣布688级核潜艇将全数采用“美国城市”为名。这几个决定使到“鱼类命名法”遭到海军摒弃。后来里科弗被问及这些决定时,更打趣说道:“因为鱼类没权投票!”(Fish don't vote!)[36]
1971年后,弹道导弹潜艇及核子攻击潜艇各自的命名方式仍有连番转折。1975年,海军部长约翰·威廉·米登道夫宣布新一批弹道导弹核潜艇(俄亥俄级核潜艇)将使用“州分命名法”,而放弃“人物命名法”。[11]
至于核子攻击潜艇方面,海军部长约翰·雷曼将1980年代末的SSN-21级潜艇首舰命名为“海狼”,尝试重新使用“鱼类命名法”;但下任海军部长尚恩·奥基菲却把海狼级的二号舰命名为“康涅狄格”,采用了“州分命名法”;而再下任海军部长约翰·道顿,则把SSN-23命名为“詹美·卡特”(Jimmy Carter),使用了“人名命名法”。由于海狼级的三艘潜艇采用了截然不同的命名,使到潜艇的命名常规似乎有所模糊。不过随着冷战结束,“新式核子攻击潜艇”(New SSN,弗吉尼亚级核潜艇)又大多采用“州分命名法”,“州分命名法”逐渐成为新造潜艇的命名惯例。[37]
2010年代末,美国潜艇的命名开始出现转折。首先是2016年,海军宣布将新世代的弹道导弹潜艇(SBNX)的首舰命名为“哥伦比亚”(Columbia)。这是美国海军史上第一艘以哥伦比亚特区为名的军舰,过去的哥伦比亚号绝大多数是以南卡罗来纳州首府哥伦比亚为名。2020年,在威斯康辛州联邦参议员罗恩·詹森(共和党籍)和塔米·鲍德温(民主党籍)争取下,海军宣布将哥伦比亚级二号舰命名为“威斯康辛”。这时美国海军已经有48艘现役或筹建军舰采用州份命名法,只有肯萨斯州和南卡罗来纳州尚未使用。由于俄亥俄级核潜艇预计到2026年财政年度才开始退役,海军可能有一段时间没有空余州份命名新造军舰。[38]
2020年到2021年,海军重新采用“鱼类命名法”,将SSN-804、SSN-805、SSN-806和SSN-807依次命名为魮鱼号(USS Barb)、刺尾鲷号(USS Tang)、刺鲅鱼号(USS Wahoo)和银汉鱼号(USS Silversides),以纪念四艘同名的攻击潜艇:SS-220、SS-306、SS-238和SS-236。[38]
两栖战列舰:“海军陆战队参与的战役或陆战队军官”
[编辑]两栖战列舰在美国海军的历史,始于1950年代。当时海军将三艘埃塞克斯级航空母舰及一艘卡萨布兰卡级护航航空母舰改装为直升机登陆舰(LPH),专职搭载海军陆战队及直升机登陆作战。由于这些军舰源于航空母舰,海军部长汤马士·S·盖茨决定沿用当时航空母舰的命名常规,以“历史上的美国名舰或重要战役”命名日后建造的两栖战列舰。盖茨亦考虑到两栖战列舰与海军陆战队的关系密切,特别强调选用舰名时应该优先考虑陆战队曾经参与的战役。[39]
1960年,第一艘全新建造的直升机登陆舰下水,并以“硫磺岛”为名,纪念硫磺岛战役。“硫磺岛”不但可纪念陆战队在二次大战参与的重要战役,同时也继承了航空母舰以“重要战役”为名的规则。事实上,海军就曾把CV-46命名为“硫磺岛”,只是该舰因二战结束而被取消建造。[39]
1960年代,海军部长保罗·尼采将两栖战列舰的命名常规作出更改,变成“海军陆战队曾经参与的战役、或与战役相关的城市名称、或继承前舰舰名”。这次修改使到两栖战列舰也有机会使用“城市命名法”。比如硫磺岛级直升机登陆舰的六号舰以“新奥尔良”为名,纪念1812年战争中的新奥尔良战役。不过,海军陆战队在这场战役的角色非常轻微,只有58人参战。至于其他的硫磺岛级命名,大致也与新修订的常规一致,但与海军陆战队的关系更加紧密,包括“冲绳”(冲绳战役)、“瓜岛”(瓜岛战役)、“关岛”(关岛战役)、“的黎波里”(第二次的黎波里港口战役)及“仁川”(仁川战役)。[39]
1970年代初,海军设计新一代的两栖攻击舰(LHA,首批为塔拉瓦级两栖攻击舰)。这批军舰设有“井围甲板”(Well Deck),方便登陆船只运作,继续沿用旧有常规。塔拉瓦级的首四舰分别以“塔拉瓦”(塔拉瓦战役)、“塞班岛”(塞班岛战役)、“贝劳森林”(贝劳森林战役)及“拿骚”(继承拿骚号护航航空母舰舰名),与常规一致;至于第五舰(LHA-5)则曾经打破命名传统,以陆战队在越战战场的基地“岘港”为名。不过北越在1975年消灭南越后,海军把LHA-5改名为“佩莱利乌”,以纪念佩莱利乌战役。[40]
踏入1980年代,两栖战列舰的命名因时局变化而有所变动。由于大部分的埃塞克斯级航空母舰已经退役,兼且航空母舰的命名常规已更改为“个别考虑”,使到很多著名航母的舰名无以为继。适逄海军开始建造更加大型的两栖攻击舰(直升机船坞登陆舰,LHD),而这些军舰更可供陆战队的AV-8攻击机起飞,俨如辅助航母。结果,海军部长约翰·雷曼将两栖战列舰的命名常规更改,变成以“著名舰只”优先。这使黄蜂级两栖攻击舰的首四舰,都继承了退役的埃塞克斯级航空母舰的舰名。[41]
不过,雷曼的决定却令到海军陆战队甚为不满,双方开始在国会上互相角力。后来老布什任内的海军部长亨利·加列特,将LHD-5命名为“巴丹”。这个舰名虽然可解读为纪念巴丹战役,但加列特却宣布LHD-5是要纪念巴丹号航空母舰。[42]后来的LHD-6以“好人理查德”为名,也是继承旧日的航空母舰舰名(CV-31)。到克林顿政府时期,陆战队终于取得部分成果。当时海军打算将LHD-7命名为“大黄蜂”(Hornet)或“卡伯特”(Cabot),但国会却通过一项决议,要求LHD-7以“硫磺岛”为名,并希望以后的两栖战列舰都以“海军陆战队参与的战役或陆战队军官”为名。海军部长约翰·道顿只好听从国会建议,并特别强调LHD-7是要纪念陆战队在硫磺岛战役的贡献,没有提及继承埃塞克斯级航空母舰舰名。接着的LHD-8以“马金岛”为名,纪念马金岛战役,似乎跟随了新的常规。[43]
虽然海军在1990年代认可了“海军陆战队参与的战役或陆战队军官”的命名常规,但当海军建造新一代直升机登陆突击舰(LHA)时,却将首舰LHA-6命名为“美利坚”。2012年,海军部长雷·马布斯向陆战队及海军军令部征询美利坚级两栖攻击舰的二号舰的命名意见,最后各方一共提出了三个选择:“仁川”、“布干维尔”(布干维尔岛战役)及“的黎波里”。三个名称都与海军陆战队参与的战役相关。马布斯最后选择以“的黎波里”命名LHA-7。[44]2014年5月30日,马布斯正式宣布“的黎波里”的舰名命名,基本确立两栖攻击舰采用“海军陆战队参与的战役或陆战队军官”的命名方法。[45]
各种军舰的命名常规简表(2021年版本)
[编辑]本列表根据美国海军部于2012年向国会提交的报告,以及2021年美国国会调查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的简报编成。[26][46]
舷号 | 舰种 | 常规 | 近例 | 新近例外命名 |
---|---|---|---|---|
IX | 44门炮护卫舰 | “美国宪法的要义或象征” | 宪法号护卫舰 | |
SSN、SSBN | 潜艇 | “美国州分” | 俄亥俄级核潜艇、弗吉尼亚级核潜艇 | 海曼·里科弗号潜艇 (SSN-795)(2015年1月命名,海军军官) |
CVN | 航空母舰 | “个别考虑” | 尼米兹级航空母舰、福特级航空母舰 | |
CG | 导弹巡洋舰 | “历史上的美国名舰或重要战役” | 提康德罗加级导弹巡洋舰 | 汤马斯·盖兹号导弹巡洋舰 (CG-51)(1987年服役,海军部长) |
DDG | 导弹驱逐舰 | “去世的海军、陆战队或海岸防卫队军兵,以及海军部长” | 阿利·伯克级导弹驱逐舰 | 丹尼尔·井上号驱逐舰(2013年命名,国会议员) |
FFG | 导弹护卫舰 | “去世的海军、陆战队或海岸防卫队军兵,以及海军部长” | 佩里级护卫舰 | 星座级护卫舰 |
LCS | 近岸战斗舰 | “美国重要地区城镇” | 自沃思堡号起的自由级及独立级近岸战斗舰 | 堪培拉号濒海战斗舰(2018年命名,同名澳大利亚军舰) |
LHA、LHD | 大甲板两栖攻击舰 | “海军陆战队参与的战役或陆战队军官” | 黄蜂级两栖攻击舰 | 美利坚号两栖攻击舰 |
LPD | 两栖船坞运输舰 | “主要美国城镇、曾受到九一一袭击的美国城市” | 圣安东尼奥级两栖船坞运输舰 | 约翰·穆尔沙号两栖船坞运输舰(2010年命名,国会议员) |
LSD | 船坞登陆舰 | “美国历史城镇” | 惠德比岛级船坞登陆舰(Whidbey Island class) | |
MCM | 水雷对抗舰 | “一般合理动听的名称” | 复仇者级反水雷舰(Avenger class) | |
T-AOE | 快速战斗支援舰 | “著名美国运输舰” | 供应级快速战斗支援舰(Supply class) | |
T-AKE | 干货及弹药运输船 | “著名美国探险家、拓荒者、开拓者” | 李维士及格洛克级运输舰(Lewis and Clark-class) | 麦格·艾佛斯号运输舰(2013年命名,民权运动领袖) |
T-AO | 海上补给油船 | “争取民权和人权的重要人物”(2016年1月制定) | 约翰·路易斯号补给舰 | |
JHSV | 陆海军联合高速船舰 | “小型美国市镇” | 先锋级远征快速运输船 | |
LCC | 指挥舰 | “美国山脉” | 蓝岭级两栖指挥舰 | |
AS | 潜艇补给舰 | “潜艇研发先驱” | 埃默里·S·兰德级潜艇补给舰 | |
ARS | 维修及打捞船 | “与打捞相关的名词” | 保障级救援打捞船 | |
N/A | 各式拖船 | “美洲原住民部族或著名原住民人士” | 波瓦坦级远洋拖船 | |
T-AGOS | 海洋研究船 | “与正面的特征、能力或成就相关的形容词” | 无瑕号研究船 | |
PC | 沿海巡逻艇 | “天气相关” | 飓风级沿海巡逻艇 |
相关条目
[编辑]- 美国海军通用舰船分类符号
- 美国海军战列舰列表
- 美国海军航空母舰列表
- 美国海军护航航空母舰列表
- 美国海军巡洋舰列表
- 美国海军驱逐舰列表 (1945年前)
- 美国海军驱逐舰列表 (1945年后)
- 美国海军护卫舰列表
- 美国海军潜艇列表
- 美国海军两栖战列舰列表
- 美国海军辅助舰列表
- 《海军舰艇命名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命名条例
注释
[编辑]- ^ Hannah - Naval History & Heritage Command. [2013-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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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N 2012,第6-7页
- ^ 8.0 8.1 DON 2012,第7页
- ^ DON 2012,第13页。老罗斯福在任期间不断尝试绕过正部长约翰·隆的权责,两人冲突不断。其中最著名的一次事件,莫过于老罗斯福在缅因号战列舰沉没之后,趁部长正在休假,宣布海军进入戒备状态;虽然隆在返回职务后取消了部分措施,但局势仍无可避免地有所升级。
- ^ DON 2012,第1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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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N 2012,第40页,另可参见报章The Bolivar Breeze,1943年4月29日刊,Names for Oil Pioneers for Future Liberty Ship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这篇报道内容摘要如下:一位美国人向海军部长法兰克·诺克斯写信,要求海军将两艘驱逐舰命名为Edwin Drake及Orville P. Taylor,指两人对美国的石油工业有重要贡献。这项提议获得National Petroleum Association及New York State Oil Producers Association两个商业组织支持,也获得一些国会议员附议。不过海军部长援引新修订的命名条例,指出驱逐舰必须优先以阵亡军官为名,建议该名美国人改为申请以自由轮命名Edwin Drake及Orville P. Taylor。
- ^ DON 2012,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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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ourke 2021,第3-9页
参考书目
[编辑]- DON, A Report on Policies and Practices of the U.S. Navy for Naming the Vessels of the Navy (PDF), Washington D.C., 2012 [2013-09-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09-13) (英语)
- Daughan, George C., If By Sea: The Forging of the American Navy-- From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to the War of 1812,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8, ISBN 978-0-465-01607-5 (英语)
- Fowler, William M., Jack Tars and Commodores: The American Navy, 1783-1815,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1984, ISBN 0-395-35314-9 (英语)
- O'Rourke, Ronald, Navy Ship Names: Background for Congress (PDF), Washington D.C.: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2021 [2016-10-2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2-24)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