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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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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乾阳(16世纪—17世纪),潜夫具茨浙江湖州府武康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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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乾阳在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中举人[2]天启二年(1622年)成进士,获授广信推官崇祯元年(1628年)考选为江西道监察御史,四年(1631年)改任河南道御史[3],巡按南京,恩威并著。

六年(1633年)山西饥荒,他带着朝廷发放的十万金前往赈灾[4] ,又设法劝输增加数万两,救活不少人民;之后升任大理寺丞,得崇祯帝欣赏其端谨,特擢右佥都御史,在两名都御史于田间时署任院事,大计尽力完事,因劳去世,朝廷议恤有加,郧阳抚治袁继咸为他写下墓志[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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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传 政绩二》:陈乾阳,字潜夫,号具茨,武康人,天启二年进士,为广信府推官;崇祯戊辰选江西道御史,改河南巡按南畿,惠威并著。三晋饥,赍帑金十万往赈,又设法劝输更益数万两,全活无算。升大理寺丞,上爱其端谨,特擢右佥都御史,适两宪长起田间未任署院事,大计竭蹷竣事,以劳卒,议恤有加焉,郧抚袁继咸为撰墓志。 武康刘志
  2.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选举表 举人一》:(万历)三十一年癸卯(举人)……陈乾阳 详进士
  3.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四十七》:(崇祯四年六月己未)起原任御史陈乾阳为河南道御史。
  4. ^ 《明实录附录·崇祯实录·卷六》:(崇祯六年三月)是月发十万金命御史陈乾阳赈济山西。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选举表 举人一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传 政绩二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四十七
  • 明实录附录》·崇祯实录·卷六
官衔
前任:
方重
明朝广信府推官
天启年间
继任:
黄谏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