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野庄役场
外观
鹿野庄(区)役场 | |
---|---|
位置 | 中华民国(台湾) 台东县鹿野乡龙田村2邻光荣路135号、137号 |
坐标 | 22°54′13″N 121°07′43″E / 22.903494°N 121.128593°E |
材料 | 砖、石、木材 |
建成时间 | 日治大正年间 |
官方名称 | 鹿野庄(区)役场 |
类型 | 登录种类:历史建筑 |
评定时间 | 2012年5月10日 |
详细登录资料 | |
鹿野庄役场又称鹿野区役场,位于台湾台东县鹿野乡,是台东县境内唯一仅存的日治时期街庄役场建筑[1]。2005年建筑的借住人相继搬离或去世后,鹿野乡公所曾向台东县政府提报为历史建筑,获历史建筑审查委员会通过[1],但在2012年才正式公告为历史建筑[2]。
沿革
[编辑]日治初期明治卅八年(1905年),日本在今天鹿野乡一带设立“鹿寮区”,但当时区长都由卑南区长或里垅区长兼任,区役场也设在兼任区长的任所[1]。到了大正九年(1920年),鹿寮区改称“鹿野区”,次年(1921年)4月12日台东厅任命齐藤与五郎,区役场也随之设在鹿野区[1][2]。最初鹿野区役场是借用鹿野村68番户民宅办公,后来(1921年)才在鹿野村85番户兴建正式的区役场建筑(在保甲会馆旁)[1][2]。昭和十二年(1937年)台东厅变更地方制度,鹿野区改制成鹿野庄,区役场也改称“庄役场”[1][2]。昭和十四年(1939年)鹿野公学校搬到车站附近后,庄役场改迁到公学校旧址办公,原本的庄役场建物改做为官舍[1][2]。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物由鹿野乡公所接管,作为乡公所宿舍,但土地所有权则属于台糖公司[1]。
建筑
[编辑]其主建物屋顶属四垂式结构。其东侧为西洋式木造建筑,西侧为台湾式砖造建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