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1j1z2/X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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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您一只宠物猫![编辑]

祝你2012年快乐!

2012快乐 (留言) 2012年1月1日 (日) 05:50 (UTC)[回复]

阁下,你好![编辑]

初登宝地还请多关照。本人欲对条目“暗杀事件列表”进行补充,但遇到一些问题想求教阁下:

1、本人收集的历史人物遇刺信息有500条以上,维基对条目是否有容量上的限制,能否将其全部编入条目中?

2、条目“暗杀成功”中的“成功”二字是褒义词,虽对正面刺客暗杀负面人物有褒义作用,但对负面刺客暗杀正面人物就显得较为不妥,本人欲将“成功”修正为中性词“既遂”,阁下以为如何? 云中之龙Z (留言) 2012年1月11日 (三) 15:05 (UTC)[回复]

关于这个可以把侵犯的拿掉吗?我要替换上正确的,那个创造的真没礼貌,居然去拿马铃薯的大刚,当然会侵权啊!真是有够笨的,嘿!这可不能被洗掉,我先把东西存好在文件里,等你处理好我再写。115.43.138.102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12:29 (UTC)[回复]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Secret base ~你给我的东西~ (10 years after Ver.)”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2/06#Secret base ~你给我的东西~ (10 years after Ver.)”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达师218372 2012年2月6日 (一) 05:58 (UTC)[回复]

有关 陈云(学者) /陈云主义一页问题[编辑]

本人修改了陈云(学者)一页,增加了陈云教授的主张,言论名对其本人的正反意见. 当中不存原创词汇,并无意为特定意见宣传,只是将两方意见列出,主张及言论部分分别引陈云先生的专栏,著作及Facebook的亲自发言. 反对意见则引信报政评,明报及中大学生报等 支持意见则多引Facebook中对陈云先生的支持意见 *(这个可以再讨论一下)

本人新增陈云主义一页原意是希望将陈云教授的主张集合概括,在社会上仍未是一个定形名词,若违反维基守则,本人仅在此致歉.

XXXX年日本网络动画[编辑]

这些分类都各只有1~3个条目,我表示无言,尤其是只有一个的。--Gover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18:19 (UTC)[回复]

我现在从英语维基里抄并翻译,并移除侵权模板。--Kenny讨论页 2012年2月22日 (三) 14:40 (UTC)[回复]

请求重定向至伦敦大学金匠学院。--Kenny讨论页 2012年2月23日 (四) 12:52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3月2日 (五) 00:46 (UTC)[回复]

讨论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世代条目名称的正确性[编辑]

您好,关于您所创立的条目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世代有人于近日提出删除,欢迎加入2012-2-27删除讨论发表您的看法,谢谢--上官留言2012年3月2日 (五) 10:03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低头思故乡 2012年3月27日 (二) 08:19 (UTC)[回复]

请移动图片名称[编辑]

文件:Screenshot-1326383909921.png 移动到 File:O2Jam Analog Select.png 谢谢了Qa003qa003留言2012年4月1日 (日) 03:47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4月5日 (四) 00:37 (UTC)[回复]

您好,

  • 请问你认为该条目的问题只是在于歌词侵权,以及与某论坛帖子雷同吗?
  • 请问歌词或者报刊上直接引用的人物发言,不能直接引用吗?Wikipedia有关于展示歌词的针对性方针或共识吗?
  • 如果这首歌歌词不属于公共领域,不能直接引用,那么可不可以删除歌词,请您撤回侵权验证?不必为了歌词而影响整个条目吧?

说明:

  1. 歌词其实都是按照原词曲作者发表的视频(外部链接第一个)抄录下来的。
  2. 其他内容除薄熙来的回应来源为

——Unfailinglove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15:06 (UTC)[回复]

是不是你也不能移除侵权验证模板,所以我也不能提快速删除?——Unfailinglove留言2012年4月19日 (四) 15:34 (UTC)[回复]

关于韩国选举[编辑]

有关韩国政治你应该比我熟悉,我知道的很少,那个东西是我翻译自英文的。按照我的个人理解,立场只是代表这些政党的政治理念,与是否是政治盟友(即现实关系)关联不大。--Huandy618 (留言) 2012年4月21日 (六) 04:45 (UTC)[回复]

红白歌合战 (消歧义)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红白歌合战 (消歧义)”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5/14#红白歌合战 (消歧义)”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请留言 2012年5月14日 (一) 03:35 (UTC)[回复]

关于歌手条目中的唱片封面[编辑]

由于看到你把Mr.Children的唱片封面图片清掉,所以想问一问你滨崎步(这是个优良条目,所以我就模仿它,把唱片封面加进去)中的唱片封面是否也要清掉?--Hijk910留言2012年5月16日 (三) 08:05 (UTC)[回复]

多谢指教!--Hijk910留言2012年5月16日 (三) 08:55 (UTC)[回复]

RE:关于Mr.Children[编辑]

我对Mr.Children认识十分浅(年资不足两年的歌迷),充其量只是很喜欢他们的歌罢了,所以要我写风格、理念等等就恐怕力有不逮(至少我一个人是肯定做不来啦)。我只能将英文维基百科的(不太)完整地翻过来。不过如果真要大改,希望你能先为Mr.Children各个时期定下小标题作归纳(例如“组成”、“出道”、“Misuchiru现象”等),改起来就不易跑题,读者读起来亦可以清楚得多。因为你似乎对Mr.Children认识相当深,所以由你来做应该会安全很多。当然你可以亲自动手修改一遍就更好了。还有来源真的不知怎样找,还请多多指教。谢谢。--Hijk910留言2012年5月16日 (三) 16:25 (UTC)[回复]

深夜之门[编辑]

关于深夜之门,请问阁下为何以该条目的日语发音作为分类索引?这里不是中文维基百科吗?这样的索引对不懂日文的人毫无用处。Yujiunang留言2012年5月23日 (三) 08:11 (UTC)[回复]

“一个事物,本身怎样读就怎样写其索引”,这是维基百科的方针或指引吗?恕我直言,中文维基百科的索引当然应该以中文条目名的拼音首字母为准,毕竟这里的浏览者以中国人或华人为主,若以原语言为索引,一来不好界定——如埃菲尔铁塔(La Tour Eiffel)是不是要以“L”为索引?二来对中文使用者便失去了索引的意义。Yujiunang留言2012年5月23日 (三) 13:55 (UTC)[回复]
听你这么说,好像中文维基以前为这事掐过。既然如此,那就遵循惯例吧。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出个方针,否则执行起来无法可依,终究会乱象丛生。Yujiunang留言2012年5月23日 (三) 14:51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秘密岚!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Wing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18:46 (UTC)[回复]

re:秘密岚![编辑]

哦,对不起。--Wing留言2012年5月27日 (日) 18:59 (UTC)[回复]

复旦黄山门事件[编辑]

您好,复旦黄山门事件#营救决策的质疑就是在讨论政府的作为,已经详细阐述。-- 豆腐daveduv写上海留言 2012年6月2日 (六) 15:29 (UTC)[回复]

In Motion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In Motion”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6/11#In Motion”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Nivekin请留言 2012年6月11日 (一) 04:27 (UTC)[回复]

建议[编辑]

{{JASRAC奖金奖}}附上歌手名会不会比较好?—AT 2012年6月19日 (二) 08:54 (UTC)[回复]

原来如此,打扰了。感谢指教。—AT 2012年6月19日 (二) 10:59 (UTC)[回复]

关于歌词版权问题[编辑]

之前看到Party Queen (滨崎步专辑)中节录了一些歌词,又想在自己修改中的条目增添歌词节录,但恐防像Mr.Children那次般加上图片后落得一个全部删掉的下场,所以这次事先请教阁下关于歌曲版权问题。请问要节录多少才不会违反规则,还是我模仿的对象又做错,应该什么歌词都不放上去呢?

希望阁下能够解难,谢谢。-Hijk910留言2012年6月21日 (四) 16:07 (UTC)[回复]

给您一些粽子![编辑]

给您一些粽子!
端午节快乐!--Hans LiLi|Sn|ΔH2012年6月23日 (六) 15:56 (UTC)[回复]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emplate:2004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日本队”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7/05#Template:2004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日本队”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低头思故乡 2012年7月5日 (四) 17:21 (UTC)[回复]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您认为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让他们将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2011wp留言2012年7月11日 (三) 09:00 (UTC)[回复]

  1. 我已重新组织语言.
  2. 我不知道您指的问题是什么,请提出.
  3. http://news.shangdu.com/406/20120711/18_5665602.shtml并不拥有原文本版权,请查证后再做判断.

谢谢您!

User:abc950309留言

再次关于泷泽萝拉[编辑]

才知道有"临时页面". :)

谢谢您!

User:abc950309留言

再再次关于泷泽萝拉[编辑]

已在泷泽萝拉/Temp重建.

请问何时移回?

谢谢您!

User:abc950309留言

再再再次关于泷泽萝拉[编辑]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谢谢您的帮助!

User:abc950309留言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雨衣大盗(已重定向)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2年8月4日 (六) 02:11 (UTC)[回复]

Q的游戏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Q的游戏”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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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存废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方针。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2011wp留言2012年8月5日 (日) 16:08 (UTC)[回复]


Q的游戏的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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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让他们将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2011wp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8:43 (UTC)[回复]


Z世代的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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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2011wp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8:44 (UTC)[回复]

您好!阁下可能关注的条目香港丙组(地区)足球联赛已经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原因在于RiceRice以“个人认为甲乙丙丁,除甲组之外,其余都缺乏关注度。”为理由,提出删除。本人邀请阁下参与讨论,并且留下宝贵意见──“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8/05#香港丙组(地区)足球联赛”。多谢关注,编辑愉快。CVS留言2012年8月31日 (五) 04:19 (UTC)[回复]

File:KPRF.png的快速删除通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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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让他们将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1日 (五) 02:56 (UTC)[回复]

Secret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Secret”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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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Professorjohnas留言2012年12月9日 (日) 16:30 (UTC)[回复]

hanteng 请您发表意见或投票, 另参与 Wikimania, Wikisym, Open Sym 2013[编辑]

请您发表意见或投票, 关于User:Edouardlicn目前针对本人个人页提删的记录为下;

另外, 欢迎您为我研究部分结果提供一些意见, 谢谢:

还有您或许会有兴趣明年8月香港2013年维基媒体国际会议征求论文(Wikimania 2013)Wikisym+Open Sym征求论文

--(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2年12月22日 (六) 02:5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