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Alberth2/2014年纪录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关于条目夜市人生
您好!在下刚刚看到Talk:夜市人生两年前的存废讨论,在下举双手同意把角色列表的那一部分迁移到一个新页面中。目前的板式实在是太混乱啦,觉得就像是一个爱好者网页。不好意思我来维基比较晚,所以这个投票投的晚了一些,但希望我的观点能得到认同。Dumbbirdvip(留言) 2014年1月9日 (四) 10:54 (UTC)
《矢仓枫子》 中文版面复原问题
你好, 我只是一名新人, 还请多多指教
我对于阁下于去年把对于矢仓枫子中文版面的处理抱有疑问。我刚才参考了去年团体属下艺人的条目的存废问题的记录, 认为矢仓枫子作为NMB48的一员, 于去年的AKB48第32张单曲选拔总选举取得44名的佳绩, 此外她还参与了许多AKB48和NMB48的单曲收录, 知名度不论在日本本土还是海外地区已受到一定性的肯定 (详情请参考矢仓枫子 日文版)
最重要的是, 现在在维基百科裹, 在不同的语言上(以日文, 中文和英文为主要)巳经创建了很多的48系成员(AKB48, SKE48, NMB48, HKT48, JKT48, SDN48)的相关条目, 而普遍都没有争议性的存在, 因此我不明白为什么只会在以矢仓枫子为首, 把高桥朱里、小谷里步、村上文香、与仪凯拉、梅原真子、城惠理子、太田里织菜及肥川彩爱 的中文版页面重定向至其所属团体
更令人费解的是, 其他语言及成员的版本则没有受到争议和影响, 请作出合理解释, 更希望阁下能够把以上页面回复到之前的版本, 不胜感激及请尽快回复, 谢谢
Tiensing(留言) 2014年2月1日 (六) 03:09 (UTC)
问题巳解决 Tiensing(留言) 2014年2月1日 (六) 15:26 (UTC)
- 已经解决就好。不过,过去的相关处理依据请参考Talk:矢仓枫子,当时的处理纯粹是依据讨论结果所执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2月1日 (六) 16:27 (UTC)
管理员你好!
User talk:Shiouloo、User talk:Musicinsummer、User talk:Naturenice和我恳求把Template:频道资讯这帖子作全锁所, 只有管理员阁下才可进行编辑和修改. 因有很多台剧编辑员反应和投诉, 某编员把各频道国家/地区参数乱改, 但又不淮别人修改, 当成自己的地方. 谢谢.--Pedrotangtang(留言) 2014年2月11日 (二) 03:09 (UTC)
File:Emblem of Kushiro.jpg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条目内容,您可联络管理员,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28日 (一) 00:46 (UTC)
特色条目推荐的提交
你好,本人推荐了条目“欧阳修”参与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欧阳修,但在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的页面中,有关项目却一直没有出现,不知是否在提交时技术上出现问题?有劳指点,谢谢。Queensroad(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7:14 (UTC)
违反共识的移动
独岛一文被人进行了违反共识的移动,麻烦阁下回退一下。螺钉(留言) 2014年8月17日 (日) 08:13 (UTC)
阁下你好关于变迁表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C%97%E6%A6%AE%E7%94%BA&diff=19017340&oldid=18839788 你是手动编辑代码吗?还是有什么软件帮忙?--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07:42 (UTC)
- 我......是完全靠自己大脑编辑的...... :P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10月11日 (六) 09:11 (UTC)
- 我的亲娘啊。。。太厉害了。--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10:26 (UTC)
- 我尝试做了一个但是不怎么好看,能否给些建议呢?京东镇--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16日 (日) 11:22 (UTC)
- 现在这样如何?不过我也还是觉得怪怪的,但我现在没太多时间可以来研究这个,如果觉得也不好就直接回退回去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11月18日 (二) 12:04 (UTC)
- 我尝试做了一个但是不怎么好看,能否给些建议呢?京东镇--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16日 (日) 11:22 (UTC)
- 我的亲娘啊。。。太厉害了。--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10:26 (UTC)
- 恩谢谢 我感觉好看多了~--Qa003qa003(留言) 2014年11月18日 (二) 14:26 (UTC)
关于简太郎
您好, 有看到您对于Wildcursive 与 蜻蜓 两位编辑的内容与我的看法有相差之处, 以您为维基百科的管理者, 请参考以下资料 1. 2012年,大埔事件自救会律师詹顺贵与台湾农村阵线批评当时担任内政部政务次长的简太郎在担任该部城市规划委员会第784次会议主席时,对都委会委员公然谎称詹律师已同意3月27日的研商结论、农民住家曾引起车祸、苗栗大埔四户的案子已圆满解决等错误资讯,误导全体都委会委员,并在有与会委员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刻意忽略并跳过表决,强势迳按苗栗县政府核议内容通过拆除农民彭秀春(张药房)、朱树、柯成福之房屋,并不予原地保留黄福记之土地的决议,推翻前行政院长吴敦义所做原地保留的政策承诺。参与该会议的自救会成员得知状况后,曾试图进入审议会场要求澄清,但遭简太郎赶出会场。[10][11][12][13][14]2013年7月18日,苗栗县政府乃趁抗争户北上抗议时动员警力拆除张药房,住户张森文于9月18日失踪并被发现死于自家附近排水沟,后以自杀结案。[15][16] A) 从搜寻的资料显示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5%9F%94%E4%BA%8B%E4%BB%B6, 2012年7月25日 内政部都委会举办第4次会议,主席简太郎依照内政部营建署101年3月27日会议结论,作出维持拆除大埔自救会(24户)其中4户彭秀春、朱树、柯成福房屋,及不予原地保留黄福记土地的结论。自救会认为推翻了先前吴敦义保证[23][24]。 2012年8月7日 都委会进行第785次会议,最后还是做出确认4户“拆屋”之决议。至场外抗议的人士,反对政府黑箱作业,准备提出行政诉讼。苗栗县政府表示倘内政部无法完成后续城市规划核定、公告,将延宕配地及工程进度,影响98%配合民众之合法权益。 面对农团质疑,营建署长叶世文则显得不以为然,“我承认没办法做到让百分百的人满意,但我们大部分都处理了,哪里有违反承诺?营建署已经解决一大半,只剩4户有争议,不能说是推翻了结论。”他解释: 张药局位在道路交锋处,如不拆除将有交通疑虑,苗县府也已承诺会低价卖另一块地作为补偿,已做妥善处理。 柯成福是房屋与子女共享持份,但子女已领补偿金走人,如果子女愿意缴回补偿金,保留自然没有问题。 至于朱树则是因房屋有一根柱子突出到道路上,其他人几百户都拆了,没有留下朱树家的理由,所以将用工程技术补强房舍,再拆除朱树家的梁柱。 黄福记则是希望把农田配在房屋旁,这部分营建署大部分都做到,只有把一小块地移到它处。[25] 至于Wildcursive在2013年07月18日刻意将苗栗县政府之问题举列在此文章中, 是否有刻意将双事件连在一起? 请仲裁 2. 2014年2月,负责督导文化教育业务的行政院政务委员黄光男去职,改由不熟悉教育文化的简太郎接任,被指为因简将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屏东县长而需要挪开一个位子。[17][18][19] 决定行政院政务委员黄光男的去职是行政院长的决定, 简太郎先生是负责内政事务(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aspx?n=F8BAEBE9491FC830&s=4DB7280B03828659), 为何要故意引导为接任教育文化的工作? 是否要以客观角度看这件事情? 3. 2014年6月, 立委黄伟哲表示简太郎担任政务委员,也是国民党屏东县长参选人,应该公布他的出缺勤纪录,是否领政委薪水,却一天到晚在地方上跑选举。[20] 2014年6月,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与远雄集团总裁赵藤雄均因八德合宜住宅弊案中贪渎贿赂遭收押禁见,多家媒体指叶世文担任内政部营建署署长时(2008.8-2013.6)的一位曾现身赵藤雄招待所的中央部会政务次长级高官亦被检调单位锁定监听蒐查违法事证。简太郎因与叶世文共事时间最长(2008.8-常次;2009.9-2013.2政次),被媒体影射也被立委黄伟哲点名他与建商交情好,嫌疑很大。简太郎则表示“我个人相信我的品德操守绝对经得起考验 ”。[21][20][22][23] 以上四篇文章都引用今年06月04日与06月05日新闻, 但编辑者却不引用在维基百科的进度: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88%E5%AE%9C%E4%BD%8F%E5%AE%85%E5%BC%8A%E6%A1%88, 目前7月25日,台北地检署宣布桃园八德合宜住宅弊案侦结,起诉赵藤雄、叶世文、魏春雄、蔡仁惠及叶世文女密友陈丽玲等5人。检方认定,叶世文涉嫌向赵藤雄索贿新台币2600万元;赵藤雄为取得该标案,由魏春雄联系,透过蔡仁惠交付前金贿款新台币1600万元给叶世文。另认定叶世文涉嫌在A7合宜住宅案收受赵藤雄新台币400万元,协助远雄取得标案。同日,台北地院裁定,赵藤雄与魏春雄分别以3000万及5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且需定时到派出所报到. 请问这样的指控不应该删除吗? 4. 2014年9月9日,简太郎透过行政院新闻发稿系统“代发”抨击屏东县长曹启鸿的新闻稿。当时身为国民党提名县长候选人却又在新闻稿挂上“1030909行政院政务委员简太郎办公室新闻稿”名义,引起行政不中立的批评。[24] 以下为Facebook原文 【馊水油风暴是否“内神通外鬼”?请检调彻查!】 馊水油风暴持续延烧,屏东县长曹启鸿终于在事发5天后打破沉默,坦承县政府应该检讨,太郎认为,曹县长未熟读法条,避重就轻,卸责诿过,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范:规避、妨害或拒绝本法所规定之查核、检验、查扣或封存,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令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简太郎质问,县府长达4年超过10次的稽核,却仅轻罚6万多元,是否“内神通外鬼”?或有不得告人的隐情,启人疑窦! 针对曹启鸿县长所谓:“县府各单位缺乏有效横向联系,警觉性不足,应该检讨。行政单位受限于不得径入住所或建筑物等限制…”。简太郎颇不以为然,简太郎认为,曹县长并未熟读法令,这样的说法摆明就是卸责诿过,避重就轻的推拖之词。 太郎援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1条,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为确保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及食品用洗洁剂符合本法规定,得进入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场所执行现场查核及抽样检验,业者不得规避、妨害或拒绝。法律明确规定县政府有权有责为食安把关,但显然的是,屏东县曹启鸿的行政团队视法律明文规定而无睹,任凭非法业者继续存在,生产黑心油危害全民,心态可议。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屏东县政府是县(市)主管机关,但迄今屏东县政府尚未采取“全面清查”境内究竟还有多少地下工厂,坊间还有多少废油,除了旧有登记量之外,其余以“自首”数量填充,显然有怠惰失职之嫌,是否另有隐情?太郎吁请检调应主动侦查县政府是否有失职之嫌,以厘清案情。 对于是否滥用行政资源、行政不中立?简太郎在接受新头壳记者电访时表示,“哪有行政不中立问题”,“我是政务委员,也是屏东县民”;他强调,现在是“请假”参选;但政务委员没有上、下班的问题,所以他也还可以继续执行公务,透过政院发出新闻稿。 不过,简太郎也承认,馊水油问题权责属于卫福部,并非他督导的业务范围。但他也强调,“农地被当作工厂使用”则是就是他所督导的“国土保育”工作范围。 以下为台湾馊水油事件的维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14%E5%B9%B4%E8%87%BA%E7%81%A3%E9%A4%BF%E6%B0%B4%E6%B2%B9%E4%BA%8B%E4%BB%B6 =[编辑] 当编辑者仅把负面指出, 但完全将原文内的资料搁置, 这样的是否有可议之处. 并请做出仲裁, 谢谢您用时间将此信看完 —留言由SevenMoMo(对话|贡献)于2014年10月11日 (六) 00:48 (UTC)前加入。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evenMoMo(对话|贡献)于2014年10月12日 (日) 10:31加入。
- 维基百科正是因为开放让所有人编辑,所以在编辑上遇到有和自己意见不同的状况是很常见的;这种情况下,最基本的就是要有参考资料来佐证自己不是乱写的。对方列出的内容几乎都已经有新闻媒体的资料来源,因此你不能仅仅是因为你认为内容不正确,或是都只有负面说法,就直接整个删除这些内容。你能做的应该是让内容达到平衡,写出简太郎的说法,或是有利于简太郎的解释,最重要的,是提供相关佐证的资料出来。--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10月12日 (日) 06:18 (UTC)
修改照片
您好,
因之前的争议, 是否可协助修改照片.... 简太郎.jpg (蓝色的照片)
谢谢您
SevenMoMo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evenMoMo(对话|贡献)于2014年10月14日 (二) 11:50加入。
- 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10月14日 (二) 08:15 (UTC)
合并请求
条目“飓风乔治”及“飓风乔治对路易斯安那州的影响”主题“重叠”,而前者“内容短小”,合乎维基百科:合并请求条件。本人提出把二者合并[锚点失效],发起讨论,加上“合并请求”模板。根据维基政策,“在条目讨论页面取得共识,或是一段时间都无其他意见”才可决定是否合并。用户Jarodalien未经讨论,即日断定不能合并,两度[1][2]删除模板,不合合并请求的程序。今已重新挂上模板,为免违反“退回不过三”的原则,今把此事呈报管理员,希望管理员能作规劝,或保护已加上模板的页面。如有意见给予本人,有劳留言。谢谢。Queensroad(留言) 2014年12月14日 (日) 14: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