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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Alberth2/2014年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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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條目夜市人生

您好!在下剛剛看到Talk:夜市人生兩年前的存廢討論,在下舉雙手同意把角色列表的那一部分遷移到一個新頁面中。目前的板式實在是太混亂啦,覺得就像是一個愛好者網頁。不好意思我來維基比較晚,所以這個投票投的晚了一些,但希望我的觀點能得到認同。Dumbbirdvip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10:54 (UTC)

矢倉楓子》 中文版面復原問題

你好, 我只是一名新人, 還請多多指教

我對於閣下於去年把對於矢倉楓子中文版面的處理抱有疑問。我剛才參考了去年團體屬下藝人的條目的存廢問題的記錄, 認為矢倉楓子作為NMB48的一員, 於去年的AKB48第32張單曲選拔總選舉取得44名的佳績, 此外她還參與了許多AKB48和NMB48的單曲收錄, 知名度不論在日本本土還是海外地區已受到一定性的肯定 (詳情請參考矢倉楓子 日文版)

最重要的是, 現在在維基百科裹, 在不同的語言上(以日文, 中文和英文為主要)巳經創建了很多的48系成員(AKB48, SKE48, NMB48, HKT48, JKT48, SDN48)的相關條目, 而普遍都沒有爭議性的存在, 因此我不明白為什麼只會在以矢倉楓子為首, 把高橋朱里、小谷里步、村上文香、與儀凱拉、梅原真子、城惠理子、太田裡織菜及肥川彩愛 的中文版頁面重定向至其所屬團體

更令人費解的是, 其他語言及成員的版本則沒有受到爭議和影響, 請作出合理解釋, 更希望閣下能夠把以上頁面回復到之前的版本, 不勝感激及請儘快回覆, 謝謝

Tiensing留言2014年2月1日 (六) 03:09 (UTC)

問題巳解決 Tiensing留言2014年2月1日 (六) 15:26 (UTC)

已經解決就好。不過,過去的相關處理依據請參考Talk:矢倉楓子,當時的處理純粹是依據討論結果所執行。--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2月1日 (六) 16:27 (UTC)

管理員你好!

User talk:ShioulooUser talk:MusicinsummerUser talk:Naturenice和我懇求把Template:頻道資訊這帖子作全鎖所, 只有管理員閣下才可進行編輯和修改. 因有很多台劇編輯員反應和投訴, 某編員把各頻道國家/地區參數亂改, 但又不淮別人修改, 當成自己的地方. 謝謝.--Pedrotangtang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3:09 (UTC)

File:Emblem of Kushiro.jpg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4月28日 (一) 00:46 (UTC)

特色條目推薦的提交

你好,本人推薦了條目「歐陽修」參與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評選/歐陽修,但在維基百科:特色條目評選的頁面中,有關項目卻一直沒有出現,不知是否在提交時技術上出現問題?有勞指點,謝謝。Queensroad留言2014年7月26日 (六) 07:14 (UTC)

違反共識的移動

獨島一文被人進行了違反共識的移動,麻煩閣下回退一下。螺釘留言2014年8月17日 (日) 08:13 (UTC)

閣下你好關於變遷表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C%97%E6%A6%AE%E7%94%BA&diff=19017340&oldid=18839788 你是手動編輯代碼嗎?還是有什麼軟件幫忙?--Qa003qa003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07:42 (UTC)

我......是完全靠自己大腦編輯的...... :P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10月11日 (六) 09:11 (UTC)
我的親娘啊。。。太厲害了。--Qa003qa003留言2014年10月11日 (六) 10:26 (UTC)
我嘗試做了一個但是不怎麼好看,能否給些建議呢?京東鎮--Qa003qa003留言2014年11月16日 (日) 11:22 (UTC)
現在這樣如何?不過我也還是覺得怪怪的,但我現在沒太多時間可以來研究這個,如果覺得也不好就直接回退回去吧。--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11月18日 (二) 12:04 (UTC)
恩謝謝 我感覺好看多了~--Qa003qa003留言2014年11月18日 (二) 14:26 (UTC)

關於簡太郎

您好, 有看到您對於Wildcursive 與 蜻蜓 兩位編輯的內容與我的看法有相差之處, 以您為維基百科的管理者, 請參考以下資料 1. 2012年,大埔事件自救會律師詹順貴與台灣農村陣線批評當時擔任內政部政務次長的簡太郎在擔任該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84次會議主席時,對都委會委員公然謊稱詹律師已同意3月27日的研商結論、農民住家曾引起車禍、苗栗大埔四戶的案子已圓滿解決等錯誤資訊,誤導全體都委會委員,並在有與會委員明確反對的情況下,刻意忽略並跳過表決,強勢逕按苗栗縣政府核議內容通過拆除農民彭秀春(張藥房)、朱樹、柯成福之房屋,並不予原地保留黃福記之土地的決議,推翻前行政院長吳敦義所做原地保留的政策承諾。參與該會議的自救會成員得知狀況後,曾試圖進入審議會場要求澄清,但遭簡太郎趕出會場。[10][11][12][13][14]2013年7月18日,苗栗縣政府乃趁抗爭戶北上抗議時動員警力拆除張藥房,住戶張森文於9月18日失蹤並被發現死於自家附近排水溝,後以自殺結案。[15][16] A) 從搜尋的資料顯示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5%9F%94%E4%BA%8B%E4%BB%B6, 2012年7月25日 內政部都委會舉辦第4次會議,主席簡太郎依照內政部營建署101年3月27日會議結論,作出維持拆除大埔自救會(24戶)其中4戶彭秀春、朱樹、柯成福房屋,及不予原地保留黃福記土地的結論。自救會認為推翻了先前吳敦義保證[23][24]。 2012年8月7日 都委會進行第785次會議,最後還是做出確認4戶「拆屋」之決議。至場外抗議的人士,反對政府黑箱作業,準備提出行政訴訟。苗栗縣政府表示倘內政部無法完成後續都市計畫核定、公告,將延宕配地及工程進度,影響98%配合民眾之合法權益。 面對農團質疑,營建署長葉世文則顯得不以為然,「我承認沒辦法做到讓百分百的人滿意,但我們大部分都處理了,哪裡有違反承諾?營建署已經解決一大半,只剩4戶有爭議,不能說是推翻了結論。」他解釋: 張藥局位在道路交鋒處,如不拆除將有交通疑慮,苗縣府也已承諾會低價賣另一塊地作為補償,已做妥善處理。 柯成福是房屋與子女共享持份,但子女已領補償金走人,如果子女願意繳回補償金,保留自然沒有問題。 至於朱樹則是因房屋有一根柱子突出到道路上,其他人幾百戶都拆了,沒有留下朱樹家的理由,所以將用工程技術補強房舍,再拆除朱樹家的樑柱。 黃福記則是希望把農田配在房屋旁,這部分營建署大部分都做到,只有把一小塊地移到它處。[25] 至於Wildcursive在2013年07月18日刻意將苗栗縣政府之問題舉列在此文章中, 是否有刻意將雙事件連在一起? 請仲裁 2. 2014年2月,負責督導文化教育業務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黃光男去職,改由不熟悉教育文化的簡太郎接任,被指為因簡將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而需要挪開一個位子。[17][18][19] 決定行政院政務委員黃光男的去職是行政院長的決定, 簡太郎先生是負責內政事務(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aspx?n=F8BAEBE9491FC830&s=4DB7280B03828659), 為何要故意引導為接任教育文化的工作? 是否要以客觀角度看這件事情? 3. 2014年6月, 立委黃偉哲表示簡太郎擔任政務委員,也是國民黨屏東縣長參選人,應該公布他的出缺勤紀錄,是否領政委薪水,卻一天到晚在地方上跑選舉。[20] 2014年6月,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與遠雄集團總裁趙藤雄均因八德合宜住宅弊案中貪瀆賄賂遭收押禁見,多家媒體指葉世文擔任內政部營建署署長時(2008.8-2013.6)的一位曾現身趙藤雄招待所的中央部會政務次長級高官亦被檢調單位鎖定監聽蒐查違法事證。簡太郎因與葉世文共事時間最長(2008.8-常次;2009.9-2013.2政次),被媒體影射也被立委黃偉哲點名他與建商交情好,嫌疑很大。簡太郎則表示「我個人相信我的品德操守絕對經得起考驗 」。[21][20][22][23] 以上四篇文章都引用今年06月04日與06月05日新聞, 但編輯者卻不引用在維基百科的進度: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0%88%E5%AE%9C%E4%BD%8F%E5%AE%85%E5%BC%8A%E6%A1%88, 目前7月25日,台北地檢署宣佈桃園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偵結,起訴趙藤雄、葉世文、魏春雄、蔡仁惠及葉世文女密友陳麗玲等5人。檢方認定,葉世文涉嫌向趙藤雄索賄新台幣2600萬元;趙藤雄為取得該標案,由魏春雄聯繫,透過蔡仁惠交付前金賄款新台幣1600萬元給葉世文。另認定葉世文涉嫌在A7合宜住宅案收受趙藤雄新台幣400萬元,協助遠雄取得標案。同日,台北地院裁定,趙藤雄與魏春雄分別以3000萬及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且需定時到派出所報到. 請問這樣的指控不應該刪除嗎? 4. 2014年9月9日,簡太郎透過行政院新聞發稿系統「代發」抨擊屏東縣長曹啟鴻的新聞稿。當時身為國民黨提名縣長候選人卻又在新聞稿掛上「1030909行政院政務委員簡太郎辦公室新聞稿」名義,引起行政不中立的批評。[24] 以下為Facebook原文 【餿水油風暴是否「內神通外鬼」?請檢調徹查!】 餿水油風暴持續延燒,屏東縣長曹啟鴻終於在事發5天後打破沈默,坦承縣政府應該檢討,太郎認為,曹縣長未熟讀法條,避重就輕,卸責諉過,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規避、妨害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檢驗、查扣或封存,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份登記事項…,簡太郎質問,縣府長達4年超過10次的稽核,卻僅輕罰6萬多元,是否「內神通外鬼」?或有不得告人的隱情,啟人疑竇! 針對曹啟鴻縣長所謂:「縣府各單位缺乏有效橫向聯繫,警覺性不足,應該檢討。行政單位受限於不得逕入住所或建築物等限制…」。簡太郎頗不以為然,簡太郎認為,曹縣長並未熟讀法令,這樣的說法擺明就是卸責諉過,避重就輕的推拖之詞。 太郎援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確保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符合本法規定,得進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業者不得規避、妨害或拒絕。法律明確規定縣政府有權有責為食安把關,但顯然的是,屏東縣曹啟鴻的行政團隊視法律明文規定而無睹,任憑非法業者繼續存在,生產黑心油危害全民,心態可議。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屏東縣政府是縣(市)主管機關,但迄今屏東縣政府尚未採取「全面清查」境內究竟還有多少地下工廠,坊間還有多少廢油,除了舊有登記量之外,其餘以「自首」數量填充,顯然有怠惰失職之嫌,是否另有隱情?太郎籲請檢調應主動偵查縣政府是否有失職之嫌,以釐清案情。 對於是否濫用行政資源、行政不中立?簡太郎在接受新頭殼記者電訪時表示,「哪有行政不中立問題」,「我是政務委員,也是屏東縣民」;他強調,現在是「請假」參選;但政務委員沒有上、下班的問題,所以他也還可以繼續執行公務,透過政院發出新聞稿。 不過,簡太郎也承認,餿水油問題權責屬於衛福部,並非他督導的業務範圍。但他也強調,「農地被當作工廠使用」則是就是他所督導的「國土保育」工作範圍。 以下為台灣餿水油事件的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2014%E5%B9%B4%E8%87%BA%E7%81%A3%E9%A4%BF%E6%B0%B4%E6%B2%B9%E4%BA%8B%E4%BB%B6 =[編輯] 當編輯者僅把負面指出, 但完全將原文內的資料擱置, 這樣的是否有可議之處. 並請做出仲裁, 謝謝您用時間將此信看完 —留言由SevenMoMo(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11日 (六) 00:48 (UTC)前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evenMoMo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12日 (日) 10:31‎加入。

維基百科正是因為開放讓所有人編輯,所以在編輯上遇到有和自己意見不同的狀況是很常見的;這種情況下,最基本的就是要有參考資料來佐證自己不是亂寫的。對方列出的內容幾乎都已經有新聞媒體的資料來源,因此你不能僅僅是因為你認為內容不正確,或是都只有負面說法,就直接整個刪除這些內容。你能做的應該是讓內容達到平衡,寫出簡太郎的說法,或是有利於簡太郎的解釋,最重要的,是提供相關佐證的資料出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10月12日 (日) 06:18 (UTC)

修改照片

您好,

因之前的爭議, 是否可協助修改照片.... 簡太郎.jpg (藍色的照片)

謝謝您

SevenMoMo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evenMoMo對話貢獻)於2014年10月14日 (二) 11:50‎加入。

好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10月14日 (二) 08:15 (UTC)

合併請求

條目「颶風喬治」及「颶風喬治對路易斯安那州的影響」主題「重疊」,而前者「內容短小」,合乎維基百科:合併請求條件。本人提出把二者合併[錨點失效],發起討論,加上「合併請求」模板。根據維基政策,「在條目討論頁面取得共識,或是一段時間都無其他意見」才可決定是否合併。用戶Jarodalien未經討論,即日斷定不能合併,兩度[1][2]刪除模板,不合合併請求的程序。今已重新掛上模板,為免違反「退回不過三」的原則,今把此事呈報管理員,希望管理員能作規勸,或保護已加上模板的頁面。如有意見給予本人,有勞留言。謝謝。Queensroad留言2014年12月14日 (日) 14:5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