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第二次靳云鹏内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第二次靳云鹏内阁成立于民国9年(1920年)8月9日,结束于民国10年(1921年)5月14日。

1920年7月直皖战争结束,8月靳云鹏张作霖的力荐下再次受命组阁。靳云鹏不需要再受制于段祺瑞安福系势力,但是却要开始周旋于直系曹锟、奉系张作霖等人之间。他提出促进南北议和、裁军、整饬纲纪、整顿财政的四大政治主张,但是由于和各省的实力派利益冲突,一项都没能实现。

同时,靳云鹏也在暗中和王占元田中玉陈树藩等人计划在直系奉系之外,发展自己的独立军事力量,令曹锟和吴佩孚对靳云鹏产生戒心,以致后来在湘鄂战争中,吴佩孚借力吃掉王占元的军队。

此次靳云鹏内阁的倒台是因为和旧交通系的矛盾。靳云鹏试图除去内阁中的交通系成员——财政总长周自齐和交通总长叶恭绰,由李士伟张志潭代替他们的职务,引起梁士诒等人的强烈不满。靳云鹏邀请曹锟和张作霖在天津召开会议,提议局部改组内阁,但是由于在法律上国务总理无权罢免各部总长的职务,因而靳令全体阁员集体辞职,方才成功。

内阁成员

[编辑]
职位 姓名 备注
国务总理 靳云鹏
外交总长 颜惠庆
内务总长 张志潭
财政总长 周自齐
陆军总长 靳云鹏 兼任
海军总长 萨镇冰
农商总长 王迺斌
交通总长 叶恭绰
司法总长 董康
教育总长 范源濂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