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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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人、修道人(多在基督宗教使用),字面上的意思是“因为宗教信仰而离开家庭,修行的人”[1],独居或者群居,守持戒律。最早源自于古印度吠陀宗教与沙门传统,这个术语经佛教传入中国。出家人不一定就等于圣职者,但两者都是因为宗教的事业所需要的独特生活方式。
出家人例如,佛教的僧侣和尼姑等,或道教全真派的道士和道姑;而天主教的修士修女与神父等亦是。在中国伊斯兰教的戛迪林耶、库布林耶,也使用出家人的说法。
相对于出家,不出家叫在家,不出家的人叫在家人。在家人也有不同的称呼,如佛教和道教有居士、善信、俗家弟子等称谓。而出家后,经由仪式舍掉先前所受的出家戒律,则被叫做还俗。
语源
[编辑]“出家人”一词来源于“出家”,而由于这个词在中国基本上成为因宗教信仰不婚或成为职业的宗教教职人员的通用词,所以很难界定究竟来源于哪个宗教概念。而早期有些翻译人员,因为对于宗教术语不熟,也有把英文monk借用佛教用语译作“僧侣”。而英文的monk也同“出家人”的意思一样,因宗教而不婚或独身,所以很多宗教的神职人员,翻译到中文,都成了“僧侣”。
佛教
[编辑]“出家”在梵语中是प्रव्रज्या(pravrajyā),巴利语pabbajja,音译“波吠儞野”。在佛教中,出家人(巴利语:anagārika)又通称为僧伽(巴利语:सन्घ,罗马化:Saṅgha,梵语:संघ,罗马化:Saṃgha),简称僧,也称为僧侣、僧人。
男性出家人被称为比丘(汉地俗称和尚),女性为比丘尼(汉地俗称尼姑),不足二十岁男性为沙弥,不足二十岁女性为沙弥尼。
但日本佛教、韩国佛教与西藏佛教有些教派对于邪淫戒律的范围,只明确了不适当的行淫对象,例如侵犯他人妻妇。汉传佛教自行认定这些人已非出家人。
道教
[编辑]道教只有全真道受佛教影响有出家制度,历史上全真道南宗不提倡出家。道教正一道道士一般蓄妻育子,不出家。
基督宗教
[编辑]有时,民间会将 “不婚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也称作出家人。如天主教中,方济会创始人圣方济受到《马太福音》的感召而出家。,以此为题,画家乔托的世界名画 《Legend of St Francis: 5. Renunciation of Worldly Goods》,原本应该翻译为《圣方济的传说五:世间财产的放弃》,就被译为《圣方济出家》或《圣方济各出家》;中国礼仪之争中,康熙帝坚持利玛窦规矩,说:“朕已将话传至宗主国(梵谛冈),如教化王(克勉十一世)不遵从,尔等可自任去留;尔等既是出家人,即留于本国著住修道。”[2];又如单国玺枢机主教.《真正的自由》:“我是个出家人,跟圣严法师一样,没有自己的财产,我最宝贵的财产,就是我的信仰。”
伊斯兰教
[编辑]中国伊斯兰教戛迪林耶和库布林耶,也出家修行,戛迪林耶的也使用出家人的说法。
耆那教
[编辑]印度教
[编辑]印度教种姓制度中的婆罗门为终身的出家人,即祭司。印度教还强调再生族有四行期,其中的梵行期就是出家在森林中修行,最后的弃绝期也是抛弃财富、出家静修。此外,湿婆派、毗湿奴派出家人中还有苦行僧、娑婆弥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