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杨植霖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杨植霖(1911年5月14日—1992年9月10日),男,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领导人。[1]

生平

[编辑]

杨植霖是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什报气村人。1925年底,杨植霖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他入读北平新农农业学校,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他被绥远的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在狱中,他在王若飞领导下同狱方进行了斗争。1933年他被释放出狱,回到家乡开展地下革命活动。他在归绥高凤英等人组建蒙汉抗日游击队。1933年8月,蒙汉抗日游击队和八路军大青山支队会合,被编为绥蒙游击大队,杨植霖任该大队大队长兼政委。1939年后,他历任中共绥西地委书记、绥西专署专员、绥察行政公署办事处副主任、绥察行政公署主任。

1945年后,他历任绥蒙政府副主席、主席,中共绥远省委常委等职。1949年6月任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历任绥远省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绥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内蒙古分局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华北局委员等职。

1962年,调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处书记、中共青海省委第一书记、青海省军区第一政委、青海省政协主席。

1978年后,他历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顾问、甘肃省政协主席等职。他历任第五至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1992年9月10日,他在兰州逝世,享年81岁。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外部链接

[编辑]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昭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第一书记
1962年11月-1966年5月
继任:
刘贤权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前任:
乌兰夫
绥蒙政府主席
?-1949年6月
撤销
原因:改组为绥远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新头衔 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
1949年6月-1949年12月
继任:
董其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新头衔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席
1955年2月-1965年5月
继任:
乌兰夫
前任:
高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委员会主席
1963年12月-1977年12月
继任:
谭启龙
前任:
王世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主席
1979年12月-1983年4月
继任:
黄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