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有祜,字受伯,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天启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第三甲进士,任三原县知县,为官清慎勤敏,严城守、除寇盗、修学宫[1]。官至户部员外郎,因妻子杀死厨役,埋尸家中,被后来居住的人发觉告发,涂有祜被革职,冠带闲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