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有祜,字受伯,四川重慶府合州銅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天啟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第三甲進士,任三原縣知縣,為官清慎勤敏,嚴城守、除寇盜、修學宮[1]。官至戶部員外郎,因妻子殺死廚役,埋屍家中,被後來居住的人發覺告發,涂有祜被革職,冠帶閑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