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胜文枪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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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文枪击案
位置 中华民国台北县永和市永和国民小学
日期2010年11月26日
晚上8时17分(UTC+8
目标陈鸿源
类型枪击
武器SIG P220手枪
死亡1(黄运圣)
受伤1(连胜文)
受害者2
主谋“马面”林正伟
防守者竹联帮爱堂堂主刘振南
动机凶手枪击的目标是陈鸿源,却误击连胜文

连胜文枪击案,又称1126枪击事件,是2010年11月26日,发生于台湾台北县永和市的一起枪击事件。2010五都选举前一天晚上,时任台北县议会副议长陈鸿源举办造势晚会,永和当地的帮派份子林正伟(绰号“马面”)[1][2]声称因土地纠纷原锁定对象为陈鸿源,最后却认错人误伤连胜文[3][4]该事件造成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连胜文受伤,以及周遭无辜平民黄运圣遭受波及弹击不治身亡[5][6]。此枪击案对2010五都选举结果造成影响。

事件经过[编辑]

面部骨骼示意图:上颌骨 (Maxilla)、上颌窦 (Maxillary Sinuses)、鼻腔 (Nasal Cavity)、鼻中隔 (Nasal Septum)、颧骨 (Zygomatic bone)正面位置图
面部骨骼:上颌骨、上颌窦(在上颌骨内部)、鼻腔、鼻中隔、颧骨侧面位置图

2010年11月26日晚间,五都选举投票日的前一天,国民党中央委员连胜文前往台北县永和市(今 新北市永和区永和国小,为国民党新北市第六选区议员候选人、时任台北县议会副议长陈鸿源的造势晚会站台助选。

约下午8时17分许,连胜文、陈鸿源等人在晚会舞台准备演讲活动时,男子林正伟突然爬上舞台,接著抱著连胜文的脖子,拿出预藏好的手枪朝连胜文的头部开枪,连胜文的脸随即鲜血满面,中枪后林正伟再度开第二枪时子弹卡弹,手枪无法击发。随后竹联帮大老前竹联帮爱堂堂主刘振南从歹徒后方抱住林正伟夺下手枪[7][8][9],而射出的流弹也击中现场一名乘坐轮椅的男性身障者黄运圣的头部[10]。林正伟被台上人员以及刘振南制伏后,交由警方逮捕和侦讯[11][12][13]

连胜文被送往邻近的永和耕莘医院,再转送台大医院连战在探视连胜文后,连胜文随即进行紧急手术[14][15][16]。 黄运圣[17]也同样被紧急送往耕莘医院永和分院急救,但经过抢救后仍宣告不治[10]

连胜文医疗过程[编辑]

  • 晚间8点49分经永和耕莘医院以119救护车转送至台大医院急诊部,到院时意识清楚,生命征象稳定。
  • 当天晚上九点台大医院创伤部主任柯文哲原本要下班,赴一位换心十五年病友的晚宴,但还没离开就接获院方通知,院长陈明丰指派柯文哲立刻拟医疗小组名单。柯看过连胜文的电脑断层扫描(CT)影片后,研判无伤脑部,召集整形外科主任汤月碧、整外医师戴浩志、耳鼻科医师陈嘉铭、心脏血管外科医师周迺宽和吴毅晖等人,特别征召外科住院医师林之昀。[18]
  • 9点53分进入开刀房接受手术。
  • 10点,台大医院于发出新闻稿[19]。说明经电脑断层检查,伤处主要位于颜面颅骨部分。
  • 清晨1点30分出开刀房,转进加护病房观察。
  • 清晨1点30分台大医院发出另一新闻稿[20]。说明连胜文受伤的细节,“脸部伤口是由左上颔窦前下方进入,经由两侧鼻腔及鼻中膈、右上颔窦、于颧骨后上方附近穿出,亦造成颧骨部分骨折,脸部左右两处伤口均有因热度及碎片造成的损伤”。

刑事调查[编辑]

2010年11月26日:

  • 警方在现场当场逮捕凶嫌林正伟,在林身上查获1把90制式手枪,48发子弹[5]
  • 约9时,林正伟被逮送至北县永和分局侦查队[21]。初步清查,48岁的林正伟为永和地方角头,绰号马面。
  • 11时许,林正伟应讯时要求陈鸿源的总干事杜义凯到场才接受讯问[21]。林正伟声称,曾多次到陈鸿源竞选总部找陈鸿源、陈明雄父子,但助选人员告知不在,他随即离去,杜义凯都知情[22],坚持找杜到场帮他另找律师[23]

11月27日:

  • 凌晨1时许,杜义凯赶抵永和警分局,以友人身分陪同马面,还气急败坏地质问林正伟:“为什么要开枪打连胜文?” [21]
  • 凌晨2时许,法律扶助基金会派来的律师陈振玮抵达后,林正伟接受警方侦讯。警官问他:“你知道开枪打到谁吗?”林当时两眼呆滞没任何反应,警官说:“你开枪打到连胜文!”林听闻十分诧异。[23]
  • 板桥地检署检察长蔡碧玉,凌晨证实,林正伟有恐吓、赌博、麻药等前科,警方在现场查获1把制式90手枪、48发子弹、以及1发空弹壳。
  • 清晨5时许,板桥地检署检察官离开侦讯室。林正伟从侦讯室被戒护到侦查队部,遭媒体包围。他边走边问:“他有没有好一点?连胜文有没有怎么样?”媒体问,你要对连胜文说抱歉吗?林说“是的”。媒体问,“你针对陈鸿源,还是针对连胜文?”林说,“啊,陈鸿源,我要打陈鸿源。”记者问,“为什么要道歉?为什么对不起他(连胜文)?”林说,“因为我看错人了。”[24]
  • 上午约7时,板桥地检署声押林正伟获准,法院传讯杜义凯当证人。[21]
  • 上午10时左右,警方将林正伟移送板桥地检署复讯[25]
  • 晚上法官开庭,林正伟仍供称是误击连胜文。法官当庭要求林正伟模拟如何枪击连胜文,林站起来模拟,林先用手压住连胜文颈肩部,连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而低头,接著林持枪瞄准连的左太阳穴扣下板机,连因为立刻抬头,子弹才射入脸颊,而非太阳穴。林正伟供称,与陈鸿源的父亲前国代陈明雄十几年前因新店市“绿野香坡”社区开发案有财务纠纷、与陈鸿源的北市某都更案有纠纷。但检警认为可能性不高,检警怀疑幕后藏镜人在逃,法官因而裁定林羁押禁见。 [26]林正伟供称一个月前就取得手枪,还曾到河堤外试枪。而杜义凯听到林供称犯案动机是土地纠纷时,没有任何惊讶反应[21]
  • 连胜文认为凶手并非认错人。连胜文助理丁远超表示,连胜文记得事情发生当下,凶手口喊“连胜文”并辱骂三字经。而案发当天,警方讯问台上人员,大家皆表示音乐很大声,没听到任何对话[23]。连家认为应该是针对连胜文,而非针对其他人而误击连胜文,而且不是只有一个凶手、而是背后有组织策划[27]。之后蓝营人士改称,丁远超可能误会连胜文的转述。
  • 检警调查,杜义凯(65岁)是国民党永和民众服务社理事长,他与陈明雄、陈鸿源父子关系密切,曾以原名“杜义复”当选三届永和市民代表,1990年出任永和市民代表会主席,去年曾表态角逐永和市市长,并获陈家支持,后因北县升格未举办选举而作罢。2009年3月,杜义凯为角逐永和市长党内初选时,陈鸿源曾力邀时任国民党中常委的连胜文替杜站台,连胜文致辞时盛赞杜义凯是国民党忠贞党员,长期在基层热心服务,且是辅选幕后大功臣,呼吁乡亲支持杜。 [21]

11月28日: 检方传唤连胜文特别助理徐弘庭、在场的陈鸿源刘姓友人,三名员警及两名工读生等枪击案目击证人,侦讯期间,徐等部分证人都证实林正伟开枪前骂“连胜文,干你娘”。 由于证人的说法与连胜文相同,检警因此排除误击的可能性。[26]

11月30日: 杜义凯打电话向警方呈报宣称:“要去缴奶粉钱。”并到中国大陆做生意,当时检警还猜测杜是否在中国大陆包二奶;因未有证据显示杜是共犯,杜仍为证人身分,因此未对他境管。[21]

12月1日:
杜义凯原定12月1日下午搭机,提前在至桃园机场临柜买机票,上午10时许搭机至中国大陆。检警把都更案纠纷列为主要侦查方向,地方人士怀疑,应与陈家主导的新店绿野香坡、北市古亭市场都更案有关。 [21]

林正伟的律师12月1日转述,林否认喊“连胜文”,且不认识连胜文,但承认骂粗话。律师说,林正伟不满被检方诬指拒绝测谎。检方解释,林正伟11月28日在刑事局测谎,但回避回答部分问题,形式上完成测谎,实质上无法判断有无说谎,将择期再测谎[23]。林正伟在接受检方二度测谎时仍供称,自己是“误伤”连胜文[28]

检警12月1日调阅林正伟通联纪录,发现林行凶前十分钟,用手机打了三通电话给陈鸿源竞选总干事杜义凯,杜未接电话,林即打电话给杜的司机,询问杜义凯在哪里?司机告诉他杜在现场,林又打一通电话给杜,但杜还是没接电话。林、杜近两个月更双向联系频繁 ,关系密切。警方也发现林先砸毁立委林德福座车,再上台行凶,由于台上来宾位置曾异动,从连胜文遭枪击时位置推断,也不排除枪击目标是林德福。 [23][21]

检警的情资显示,杜义凯曾居中协调林正伟与陈鸿源家的土地纠纷[29]案发后,杜义凯曾向媒体说,当晚他看见许久不见的林正伟到场,林闪避他的询问,让他直觉有异,通知在场负责安全的刘振南留意林,不料还是发生枪击案;对于外界质疑他和林正伟的关系,杜当时仅淡淡说:“不熟啦!”他透过友人称不知林为何打电话找他[21]

陈鸿源12月1日表示,不知道林正伟行凶前曾打电话给杜义凯,“不清楚他(杜义凯)交友关系。”“我也想知道真相为何,希望检警能尽快查明。”他否认枪击案与都更案遭恐吓有关。 [21]

12月2日:
杜义凯中午紧急回台澄清他与马面的关系,坦承认识马面:“认识很久 ,可是我一直都没有跟他往来 。半年来都没有跟马面通过电话也没有见过面[30][31]”, 杜义凯说:“我跟他没有交情,当天是警察拜托我,我才去。”记者问:“之前帮马面排解土地纠纷是?”杜:“那不是,那是另外一个代表,那几年前了。”记者:“大概多久之前?”杜义凯:“1、2年了吧。”记者:“跟马面交情多久?”杜:“跟他没什么交情。”[32] 检警掌握的情资,陈鸿源竞选总部事前似乎就担心马面会到场闹事,紧急联络前竹联帮爱堂堂主刘振南带人盯场,会救了连胜文绝非巧合。12月2日检方二次侦讯杜义凯,虽然杜的说辞和在机场受访一致,却和马面林正伟有所出入。[31][30]根据检警的情资显示,林正伟过去拜托杜处理土地纠纷,此后林嫌就跟在杜身边,两人多次一同出席活动[29]

12月7日 :二度测谎的结果出炉,检方认为,林正伟可能真的是误杀连胜文,因为,他的目标本来是陈鸿源,但陈鸿源在造势舞台上,突然和连胜文换位子,所以,他才会开错枪[33]

因为被枪击的连胜文身分特殊,蓝绿双方互相指控是政治阴谋,警方初判的“误杀”理由,也完全无法说服两党支持者,为找出更多误击的证据,检警连续48天特地召开专案会议、调阅沿路509支监视器,也调取了262人、共88万7267笔通联纪录,证明此案完全没有政治意图,而最关键的科学证据,就在马面的“视茫茫”。因为马面左右眼各有175度、200度的散光,右眼也有轻微近视,为了证明他真的是误击,警方特别去眼镜行配了相同度数的眼镜,透过模糊的视力去看事发当天舞台上的照片,模拟测试的数名员警都说:“看起来站在一起的陈鸿源和连胜文两人都是肥肥大大的脸,还真的分不出谁是谁!”[34]

调查结果[编辑]

  • 2011年1月21日, 检方认为马面锁定对象本为陈鸿源,但因连胜文上台后与陈互换位置,加上马面眼睛有散光问题,才让他误击。林正伟是因为不满10多年前,替新北市议员陈鸿源的父亲陈明雄,处理土地投资纠纷,没有拿到200万元佣金,才会枪杀陈明雄的儿子陈鸿源报复,最后却认错人误杀连胜文。马面背后并没有共犯或幕后藏镜人,也没有政治动机,都是他一人所为,全案就是“一枪、一弹、一死、一伤”,全是马面一人所为,最后依杀人、杀人未遂等罪嫌起诉,求处死刑。[35][36][34]
  • 2012年5月11日,板桥地方法院一审结案,认定林是误击连胜文,以杀人未遂、过失致死等罪判林24年徒刑,判赔黄运圣家属315万馀元,全案可上诉。[37][38]
  • 2012年10月24日,高等法院二审宣判,二审认定,马面不顾造势晚会现场人潮众多,殃及无辜,且企图开第2枪,属故意杀人,判处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39][37]
  • 2013年1月24日,林正伟最高法院三审宣判,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全案定谳。[40]

对选举的影响[编辑]

媒体普遍认为连胜文枪击案对国民党的选情产生正面的影响。 民调指出郝龙斌多赢五万多票[41]

国民党内评估,激发中北部三都蓝营支持者最后出来投票,至少影响4~5%的投票率连胜文枪击案对蓝军选情的影响,国民党主席吴伯雄说的,“说没有不是事实,一定有”;行政院长吴敦义说的,“相信令许多人感动而出来投票”。郝营认为有影响,郝龙斌说“发挥最后凝聚力量”。郝营选前评估只有赢五万票,最后大赢十七万票,多少与连胜文枪击案产生的催票效果有关;郝营举一个例子,很多支持者投票前熬夜看电视,关注连胜文新闻,结果投票日晚睡,直到中午才出门投票,下午投票率上升,显见连胜文枪击案对蓝军选民的影响。[42]

民进党评估,如果不是枪击案影响,五都当选席次至少会多一席,枪击案造成选情逆转,对大台中市影响最大[43]。民进党的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候选人于12月31日的最后期限提出“选举无效”诉讼,认为1126枪击案影响选举结果重大,希望借由诉讼早日找出枪击案真相[44]

各方反应[编辑]

国民党与泛蓝阵营[编辑]

  • 兼任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总统表示不应该操弄选举,但连战、卢秀燕郭素春吴育昇等国民党人士表示“用选票制裁暴力”及“不要让连胜文血白流”,其中尤以邱毅的言论为最,其直接在政论节目上公开说民进党主席蔡英文不应该放任支持者做出这样的事情。[45]
  • 东森中视中天电视台因重复播放“用选票制裁暴力”等言论,被认为是违反选罢法及制造民进党涉案等不实指控,NCC因此以违反选罢法移送中选会处理[46]

泛绿阵营[编辑]

  • 选后有绿营人士要求公布更多真相。
  • 许多绿营人士不满泛蓝借此煽动获取选票、也不满泛蓝选前的指控好像泛绿涉案一样。并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反击抹黑。[47][48]
  • 民进党大致认为就算是阴谋论,连胜文及连家还是不知情的受害者。
  • 林浊水表示,泛蓝在两次枪击案的操弄非常恶劣,而民进党在这方面的态度、及陈水扁的表现一直比蓝营好很多。[49][49]

民间舆论[编辑]

  • 部分媒体提到,连胜文送到台大医院后,“医师进行清创手术时,挖出两百多骨头碎片”,医疗团队的一名医师表示,全是误传。这名医师表示,子弹瞬间穿进皮肤,皮表附近有许多火药和金属碎屑,不是骨头碎片。至于颧骨有部分骨折,因未伤及颧骨支撑点,脸部不会变形,伤势就像遭拳击重击,应不会留下明显疤痕。[50]
  • 有赌客认为,凶嫌的目的是试图影响选情,以连胜文的背景,这一枪必定震惊全国,对蓝营能发挥催票作用,且地下赌盘签赌资金高达数十亿,有心人士“花小钱”买凶赢大钱,是合理的推论。因此有组头买凶杀人改变结果的说法也是公开的臆测。 [51][52]
  • 中国大陆民运人士王丹Twitter指出“现在有人喊出“用选票谴责暴力”(指当时国民党的选举场合以及立场偏泛蓝的政论节目)。这个逻辑我不懂。除非你能证明,枪击事件是某一方主使的,才谈得上用选票制裁那一方。否则这不是在消费枪击事件吗?”[53]
  • BBC报导这起事件可能对选情造成影响,台湾在2004总统选举时也发生过枪击事件,当时被枪击的是前总统陈水扁。同时也指出包括连胜文在内的国民党人士多年来一直指控,当年的枪击事件是民进党为影响选情而自导自演。[54]

后续[编辑]

2010年五都选举[编辑]

  • 2010年11月27日,事件当事人陈鸿源顺利当选第一届新北市议员。2010年12月25日,陈鸿源当选第一届新北市议会副议长。
  • 2010年12月31日,民进党候选人台北市的苏贞昌、新北市的蔡英文、台中市的苏嘉全于12月31日的最后期限提出“选举无效”诉讼,认为1126枪击案影响选举结果重大,希望借由诉讼早日找出枪击案真相[44]
  • 2011年6月30日台北地院判决苏贞昌败诉,7月29日台中地院亦驳回苏嘉全的提告。法官认为枪击案后纵使有同情票、制裁票等情形发生,但这些都是选民的自由判断,不构成“当选无效”。且国民党员发言属言论自由,选罢法规范的是“当选人”自身,民进党无法证明对方参选人勾结国民党竞选团队操作枪击案。
  • 2011年8月16日,一审蔡英文败诉。判决书指出,蔡英文主张国民党立委吴育昇、郭素春等人,借机利用去年11月26日晚间,连胜文参加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的造势活动时发生的枪击事件,公开宣传“以选票制裁暴力”,暗批民进党出选举奥步,要求选民投票给非民进党籍的候选人,影响选民的投票意愿与行为,导致台北市、新北市和台中市民进党籍市长候选人落选。士林地院法官认为,连胜文枪击案并非是朱立伦因为竞选新北市市长时,唆使他人而为,法官认为“一颗子弹”难以认定被告有剥夺投票权人丧失自主权,或是妨害原告竞选。根据两造双方所提出的证据资料,都与选罢法中的“其他非法之方法”的构成要件不符,不构成当选无效之诉,因此驳回蔡英文的诉讼,判决蔡英文败诉。[55]

2014年台北市长选举[编辑]

  • 2013年5月11日, 连胜文说感谢台大医师柯文哲曾在危难时帮过他。[56]
  • 2014年11月16日,连方瑀替儿子连胜文站台助选时,公开感谢台大4位医生,但强调不包括柯文哲医师,因为开刀的不是柯文哲 。[57][58][59][60][61]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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