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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友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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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友玄(?—1645年),元韦澹石湖广承天府京山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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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郑友玄中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登进士[2],授青浦知县,任内判案神速,虽然年轻却让贪官忌惮;崇祯元年(1628年)改任华亭[3],收足赋税,同时设立义学振兴文风。之后转任他云南道御史,指出宦官干预军政,跋扈北京,被朝廷严旨责问,因欠漕粮折银被戍边[1],再起用为山西按察司照磨,迁光禄寺监事[4]

弘光帝继位,再次让郑友玄担任云南道御史,上疏追夺温体仁的荫官与谥号,很快改官两淮巡盐御史兼河道总督,因父母去世辞官回乡。隆武帝即位,黄道周推荐他任官,朝廷下诏起用为云南道御史,但他未受命就已经去世[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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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郑友玄,字元韦,京山人。天启五年进士。授青浦知县,判断如流,邑无滞政,年虽少 而吏多惮之。改华亭,县若督赋,使十里均任输,及额者不诣县,课毕登。暇设义学,文风丕振。迁云南道御史,论奄寺变置军政,养竖总戎跋扈蓟门。严旨切责,坐欠漕折戍。
  2. ^ 光绪《续修京山县志·卷十三》:郑友元【玄】,字元韦,号澹石。举万历【历】四十六年乡试,登天启五年进士。
  3.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4. ^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时有令,有司征赋不及额者不得考选。给事中周瑞豹考选而后完赋,帝怒,贬谪之,命如瑞豹者悉以闻。于是开元及御史郑友元等三人并贬二秩调外,开元不赴官。久之,起山西按察司照磨,迁光禄寺监事。
  5.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安宗立,起故官。疏言:“周延儒贪倍,薛国观,温体仁奸又毒于延儒。今延儒、国观相继伏法,独体仁以先死逋诛,乞将体仁官荫资产,或显斥严追,或比秦桧缪丑之谧,貌其形慝,勿令延儒、国观独恨地下。”朝议题之,乃追夺体仁荫谥。寻督理两淮盐法兼河道,忧归。绍宗即位,黄道周荐盛年方刚,深心远识,可驱除乱孽,诏起云南道。未闻命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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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
  • 光绪《续修京山县志》·卷十三
  •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官衔
前任:
徐尚勋
明朝青浦县知县
1626年-1628年
继任:
朱锡元
明朝华亭县知县
1628年-1632年
继任:
罗明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