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天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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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天俸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 直隸大名府濬縣
忠義後衛軍籍
字號 字子學,號一槐
出生 七月十一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洪氏
親屬 (子)朱應轂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進士出身

朱天俸(1516年—?),字子學,號一槐,忠義後衛軍籍直隸大名府濬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順天鄉試第七名舉人,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名,二甲第八十二名進士[1][2]。歷官戶部主事、郎中、山東按察司僉事、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山西按察司副使。隆慶元年(1567年)因嘉靖中審訊錦衣經歷沈鍊一案,被認為是嚴嵩黨羽,被逮捕至京問罪,二年(1568年)二月與僉事許用中並被免死,發邊衛充軍。

家族[編輯]

曾祖朱紹;祖父朱榮;父朱鑑,贈承德郎戶部主事。前母林氏;母林氏;繼母謝氏、柴氏。嚴侍下。兄朱天爵[3]。子朱應轂、朱應輔。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