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首
獵首(英語:headhunting),又稱獵頭,中國古籍作
在人類學界,獵首行為在社會中的角色一直是一個討論的熱點課題。當代學者普遍認為,獵首行為是曾經在社會群體和個人的等級制度的形成、強化和維持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的一種儀式。一些人類學家提出的理論認為,獵首行為源於宗教觀念中「靈魂棲於頭顱中」的看法,而獵首則是為了帶回並最終征服敵人的靈魂。在人類學著作中,獵首行為出現的直接原因包括羞辱對手、炫耀個人勇猛和戰功、完成某些成年儀式、宗教信仰(比如維持星象平衡)、展現男性氣質、嗜血和建立社交威信等等[1]。
部分文化中的獵首行為
[編輯]東亞大陸
[編輯]據河南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記載,商代時中國便有獵首的風俗。殷商人把俘獲的異族的酋長當作人牲斬首,祭祖之後,用其頭蓋骨刻上文字以記事,作為戰勝的紀念,稱為「人頭骨刻辭」[2]。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獵首行為在中國大規模興起。司馬遷《史記》記載,春秋時,晉國趙襄子攻殺知襄子之後,將知襄子的首級割下,雕刻上漆,當飲酒之骷髏杯。南方楚國,在屈原《楚辭》中的《國殤》、《禮魂》篇中都有民間獵首習俗的記載[3]。秦國在商鞅變法後規定,士兵的軍功一律以斬獲並帶回的敵人首級多少來計算,計算功勞也非常公平。這一規定使得秦軍的士氣大為增強,其兇殘程度也令各國士兵聞之而膽寒。有觀點認為,獵首行為在秦滅六國的戰爭中起了重要的作用。由於首級攜帶不易,除了重要敵將外,其餘都簡化為割耳或割鼻以替代之。
北方胡人常常會在部落互相攻殺或南下入侵農耕文明領地時殺掠戰鬥力較弱的平民百姓,稱為「打草谷」。《資治通鑑》記載947年正月及遼國的契丹軍隊四出「打草谷」,數百里無人煙。《遼史·第三十四卷·志第四》載:「人馬不給糧草,日遣打草谷騎四出抄掠以供之。」「其打草谷家丁,各衣甲持兵,旋團為隊,必先斫伐園林,然後驅掠老幼,運土木填壕塹;攻城之際,必使先登,矢石檑木並下,止傷老幼。」《新五代史‧四夷附錄一》: 「 德光已滅晉, 遣其部族酋豪……括借天下錢帛以賞軍。 胡兵人馬不給糧草, 遣數千騎分出四野, 劫掠人民, 號為『打草谷』。」《資治通鑑‧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趙延壽請給上國兵廩食。 契丹主曰:『吾國無此法』。 乃縱胡騎四出, 以牧馬為名, 分番剽掠, 謂之『打草谷』。」
雲貴高原部分少數民族,如佤族,直至20世紀50年代仍有獵首的習俗。[4]
日本
[編輯]在古代日本的戰爭中,往往都是由武士進行一對一的單挑。在作戰前,雙方互相通報姓名,然後進行決鬥。當殺死對方後,武士將其首級砍下來,送往軍中驗看。然後按其斬殺的敵人地位的高低來論戰功行賞。這被日本人稱為首實檢。
在《雍州府志·十·陵墓》中,有關於日本首實檢的記載:「凡本朝軍士,得敵首謂取首。或謂高名,依忠功高得武名之謂也。敵之所隨身物或冑或刀等物,添首取之來,謂分取高名。倭俗,一種謂一分。依之一種分來,故稱分取。敵首攜歸入主君之一覽,是謂實檢,蓋檢軍實之義乎。記首多少之書,謂首帖。」
台灣
[編輯]獵首行為曾經在台灣原住民中非常普遍,除隔絕於台灣東南外海的蘭嶼達悟族(舊稱雅美族)外,其他原住民族群都流行獵首。原住民會因為報仇而獵人頭,但是也可以為了祈福而獵人頭,或者是為了表現自己的英勇而獵人頭,甚至是無目的性,純粹為了獵人頭而獵人頭[5],大部分被害者是與獵首原住民毫無讎隙的第三者——其他部落或平地人[6]。
漢人移民到台灣的早期,也常常成為原住民獵首的對象。而某些地區的漢人也會進行報復性捕殺,並把原住民的人肉及臟器食餘的人骨熬製成謠傳可治寒熱病、腳風和創傷的藥膏。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嚴禁出草,是世界首個真正嚴禁「出草」的官府。日本人反對出草的出發點與漢人相同,視為非常野蠻的殺人惡行,以刑事犯罪處理。一些原住民堅持出草是傳統信仰,抵制政府的禁令,雖然日本政府使用了包括連坐等許多高壓政策來遏制出草,但出草的行為仍舊持續,直到霧社事件後才消失。
東南亞和美拉尼西亞
[編輯]東南亞和美拉尼西亞的許多南島民族中都有獵首的傳統。人類學文獻中對近代菲律賓易隆高族、砂拉越的伊班族和巴拉灣族、加里曼丹島(婆羅洲)的達雅族、美拉尼西亞的瓦納族、蘇拉威西島西南部的馬普倫多族等部族的獵首習俗有較詳細的記載。在這些部族中,獵取敵方首級多數為一種宗教儀式,而非戰爭行為。獵首通常標誌着部族成員對己方戰死者哀悼的結束。參與獵首行為可作為部族男性成員成年的標誌,部族首領會依據獵取首級的多少對部族成員進行獎賞。
肯尼思·喬治(Kenneth George)在對馬普倫多族的考察中發現:他們的一年一度的「獵首」行為已經演化成以椰子代替真實頭顱的一種純宗教儀式,稱為「pangngae」[7]。該儀式在每年水稻收穫的時節舉行,其目的包括展現不同部族文化間的分歧和辯論,顯示男性的陽剛之美,分發公共物資,以及抵制外來文明對馬普倫多族文明的同化等等。
砂拉越地區的獵首行為1830年代被拉者詹姆斯·布魯克勒令禁止,而呂宋易隆高族的獵首傳統則在1930年代被當時管轄菲律賓的美國屬地當局廢止。
印度
[編輯]結合了古印度土著文化,少部份印度教性力派信徒會有以人體、人血或首級為祭品,奉獻給時母、難近母等女神的現象。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少數信徒仍然有這種行為,在英國殖民當局全力禁止下才逐漸消失。
印度東北部的那加族也以獵首聞名。
新西蘭
[編輯]新西蘭的土著毛利人在部族衝突中一般會挖去頭蓋骨然後用煙熏的方式保存敵人的頭顱。如今不少毛利人部族正試圖追索流散於世界其他地方博物館的他們祖先的頭顱。
亞馬遜地區
[編輯]居住在今天厄瓜多爾、秘魯和亞馬遜平原地區的舒阿爾族有獵取人頭後脫水作為祭品的習俗。今天舒阿爾人出售給遊客的紀念品中就包括這些祭物的仿製品。而在一些邊遠地區的舒阿爾部落中,獵首現象仍未絕跡。
凱爾特人
[編輯]古代歐洲凱爾特人的獵首行為也與宗教相關,但具體目的至今不明。古羅馬人和古希臘人均有關於凱爾特人將私敵的首級用釘子釘於自家牆上或懸掛於馬脖子下的的習俗[8]。蘇格蘭的蓋爾人將這一習俗延續了很長的時間,可能在皈依基督教後才被擯棄。在日耳曼人和伊比利亞人部族中亦有獵首習俗,但原因至今仍未能查明。
蒙特內哥羅人
[編輯]蒙特內哥羅人主要分布在亞得里亞海東岸和巴爾幹半島一帶,他們實行獵首行為直到1876年被尼古拉一世勒令禁止。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獵首行為
[編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盟軍(主要是美軍)士兵在太平洋戰場上曾大量收集日軍陣亡士兵的頭蓋骨作為戰利品或饋贈親友的紀念品(但在歐洲戰場上的盟軍卻無此行為)。美軍太平洋艦隊總司令曾於1942年9月嚴令禁止上述行為,但未取得顯著效果。1944年5月22日的《生活》雜誌曾刊登一幅年輕女子以她男友(海軍士兵)寄給她的日軍頭蓋骨為背景的照片[9][10],當時曾在美國引起公憤。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山田仁史:《首狩の宗教民族學》築摩書房,2015(日文)
- ^ 黃天樹:《甲骨文中有關獵首風俗的記載》,《中國文化研究》雜誌,2005年第2期
- ^ 凌純聲:《國殤禮魂與馘首祭梟》,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1960,9:pp. 436
- ^ 佤族人民自己革除“猎头祭谷”习俗. 中國民族宗教網. [2020-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8).
- ^ 不 泰一樣 生命祭典. [2014-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07).
- ^ 台灣文化與殖民現代性 六、何謂『出草』. [2012-1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 ^ Kenneth George, Showing signs of violence: The cultural politics of a twentieth-century headhunting ritual,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6, ISBN 0-520-20041-1
- ^ Diodorus (Siculus.). The Historical Library of Diodorus the Sicilian: In Fifteen Books. To which are Added the Fragments of Diodorus, and Those Published by H. Valesius, I. Rhodomannus, and F. Ursinus. W. MʻDowall. 1814 [2020-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1) (英語).
- ^ Paul Fussell, Wartime: Understanding and Behavior in the Second World Wa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117.
- ^ Simon Harrison, "Skull Trophies of the Pacific War: Transgressive Objects of remembrance./Les Trophees De la Guerre Du Pacifique Des Cranes Comme Souvenirs Transgressifs", Journal of the Royal Anthropological Institute, 2006, 12 (4): 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