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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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成(1957年2月4日),男,吉林長春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1983年3月至1985年4月,擔任長春市糧食局團委副書記。1985年4月,升任長春市團市委副書記、書記。1992年10月至1995年9月,擔任中共長春市朝陽區委副書記。1995年9月至2000年1月,改任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政府區長、區委書記兼區人大主任[1]。2000年1月至2004年2月,任中共四平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2004年,升任市長[2]。2006年9月,擔任中共四平市委書記[3]。2010年4月,擔任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4]

2017年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吉林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5]。同年12月12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6]。2019年,王氏因犯受賄罪遭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7]

參考[編輯]

  1. ^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克成接受组织审查. 網易. [2018-01-03]. 
  2. ^ 四平市委原书记、吉林省地税局原局长王克成被查. 鳳凰網. [2018-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14). 
  3. ^ 苏荣主政地再有官员落马 该地3任书记全部倒台. 新聞中心_新浪網. [2018-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13). 
  4. ^ 刘喜杰任四平市委书记. 新浪網. [2018-01-03]. 
  5.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克成接受组织审查. 新浪網. [2018-01-03]. 
  6. ^ 吉林四平9年两任市委书记王克成、刘喜杰相继落马. 網易. [2018-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14). 
  7.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王克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人民網. 2019-01-15 [2024-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5).